[统一表式]线路复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填写示范
在过去,线路工程的复测,只有一个复测表,是针对整个标段线路的。今年推出的质量验收统一表式,增加了一个《线路复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还有一个表是《表5.2.1 定位复测记录表》。记录填写的工作量增加了很多,减负是不可能的,表格管理继续负重前行。很多朋友都问我,怎么填,如何实施。我做了一张填写样表,供大家借鉴:
从质量控制的角度出发,基础分坑开坑之前,班组对塔位中心桩、前后侧档距、高程等进行复测,确实很有必要。
但是,这个表格存在几个瑕疵:
1.线路复测,从2016年之后,就不属于强制性条款了,所以检验主控项目第1、第2、第6项加☆号,是没有依据的。
2.复核被跨越物高程,因为跨越物位于两塔之间,比如位于20#-21#之间,20#先施工,分坑前复核了,21#后施工时还用不用复核,这个没有明确。个人认为基础班组施工,仅复核档距、转角度数、中心桩偏移、塔位高程即可,其余设计跨越、风偏点、地形凸起点应在定位复测时复核即可。
3.中心桩保护,是为了防止在开挖过程中桩位移动,还有基础浇筑后便于质量检查,一般在基础浇筑时用混凝土将木桩保护起来,是一种措施,而不是作为质量检验项目,把措施当检验项目,鱼目混珠。
图3 原文下发的填写要求
5.后面关于验收部位的填写,就暴露出其矛盾的一面。验收部位填写同时间段施工的**塔,**腿,同时间段是什么范围,10天还是15天?线路复测具体到某个塔腿?再说了一个标段,好几个分包单位同时施工,分包质检员签谁的?因此,我个人建议,按照符合实际的做法,这张表,要一基填写一张。有人说了,工作量太大了,其实不大,也不是一天就填完,再说我们有批量填写工具,不怕!
6.检验批记录,是最原始的施工记录。所以检查记录的内容,不应该是填偏差值,而是实测值,这个区别于评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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