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奇案:妻杀夫,子杀母,到底谁才是真凶?二十岁知县智断迷案

明代弘治九年(1496年),北直隶广平府广平县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血案:县城西关外一家杂货铺店主方有文的儿子方如锦长期凌辱、殴打继母玄娘;继母不堪受辱,以致持刀自刎。方如锦见状大怒,夺刀时误杀了父亲方有文,随后又一刀砍死了继母泄愤。

这桩误杀生父、残杀继母的案件告状人正是死者之一的玄娘的亲哥哥欧阳大显,而当时接案的是一位刚刚上任的二十岁年轻知县顾璘。

顾璘是南直隶长洲人(江苏吴县人),曾经寓居于南京,从小便很有才名,以诗作著称于世,不仅被人称为“江东三才”,又与人并称为“金陵四大家”,更是“弘治十大才子”之一。

弘治九年,刚满二十岁的顾璘便高中了进士,授官广平知县。谁知,刚一上任,便遇上了这桩棘手而又灭绝人伦的残杀生父继母案。

顾璘接到欧阳大显的状子后,深感案情重大,丝毫不敢怠慢,急忙派人将重要嫌犯方如锦拘来公堂讯问。一问之下,却让人目瞪口呆,听到的竟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说法。

方如锦年方十九岁,生得英武不凡,玉树临风,如今尚未娶妻,仍在私塾读书。据他供述道,他的父亲方有文今年四十五岁,继母玄娘刚满二十六岁,属于典型的老夫少妻。然而,自从继母进门之后,因性格暴烈,又凶悍妒忌,弄得家中鸡犬不宁,最后手持利刃,连砍父亲的颈脖,致使他当场身亡,而自己见到父亲惨死,一时激愤,才不顾一切地上前夺刀,将她杀死了来替父亲报仇。

顾璘见双方各执一词,各有道理,也不敢妄下判断,心想道:这桩血案,无论是妻杀夫,还是子杀母,都是十恶不赦的人伦大罪,不仅凶手要判凌迟的大刑,稍有差池,自己也会受到牵连,轻则罚俸,重则革职丢官。

想到这里,顾璘也顾不上天色已晚,就连夜带着衙役赶往了方如锦家中查勘。可是,让他万万想不到的是,案发时间此时已经过了半月有余,现场也早已破坏殆尽,不仅被害人方有文和玄娘都已经安葬,连房屋也经过了仔细的清洗,一点痕迹都没有了。

顾璘见状,也无可奈何,只得悻悻地回到了县衙,经过了一整夜的深思,他孤注一掷,决定开棺验尸,一定要从中找到蛛丝马迹,以此来拨开这团迷雾。

第二天一大早,顾璘便带着一帮衙役和仵作,匆匆前往方家的坟场里勘验尸体。刚一打开棺材,就有一股浓烈的血腥气扑鼻而来,可见案发当时的惨烈状态。

仵作仔细查验尸体后,来向顾璘报告,说是方有文身上一共有十一处刀痕,全部是从背后乱砍颈脖所致,其中有一处砍断了颈部动脉,以致他流血过多而亡,系致命伤;而玄娘身上只有一处刀伤,直接割断了气管,当场毙命。

随后,仵作又查验了封存的凶刀,这是一把常见的厨刀,经过比对,方有文和玄娘身上的伤痕都是这把刀所致,并没有另外的凶器。

顾璘听了仵作的报告,点了点头,思索了半晌,认为方如锦的证词可信度较高,但是究竟是他夺刀误杀了其父方有文,再杀死其母玄娘;还是其母杀了其父,他再夺刀杀母却无人知晓,案件依旧扑朔迷离。

这时,顾璘突然想到了一个疑点,那就是方有文身中十一刀而死,应该会因疼痛而呼救,况且方家是小户人家,左右都有邻居,相隔又很近,肯定会有人听到。然而,欧阳大显和方如锦却都未提到这一点。

顾璘想到这点,连忙让人去将邻居们传来问话,可他们都三缄其口,根本问不出什么来。最后,只有一个妇女透露了一个信息,说玄娘也是再嫁之人,方有文也知道她有前夫,但是她和前夫生了一子,却一直到嫁进来后都没有说明,所以,方有文心里有些不悦,认为玄娘是有意欺瞒。

有了这一线索,顾璘又让人悄悄地前去查访,证实玄娘有一个八岁的儿子,就寄居在哥哥欧阳大显家里。当年,他想将妹妹嫁给方有文,又担心方有文知道妹妹有儿子不同意迎娶,所以两人就刻意隐瞒了这件事。

顾璘心想:方有文已经四十五岁,玄娘只有二十六岁,本来就是老夫少妻,而方如锦也有十九岁,继子与继母年岁相差不大,本来关系就难以和谐,而玄娘又隐瞒了有子的事,一旦让人知晓,肯定会造成矛盾加剧,引发家庭纷争也是在所难免的。

于是,顾璘又将方如锦的左邻右舍,甚至是他的二叔方有武和授业恩师都传来公堂,再加讯问,并告诫他们说如果再不说实话,一旦查明了真相,将会依律把他们论罪。众人害怕,只好实话实说,最终总算查清了这个案件的前因后果,可是结果却让人瞠目结舌。

原来,方有文早年娶了龚氏为妻,生下两个儿子,长子名如锦,幼子叫如绣。两年前,十四岁的如绣突然染病身亡,龚氏悲痛欲绝,也撒手尘寰而去。

方有文痛失幼子,妻子又病故,杂货铺的生意也要照料,而长子还在读书,无人照看生活,便央人做媒,迎娶了城外十里铺欧阳大显的妹妹玄娘做了继室。

谁知,玄娘刚进门后,马上原形毕露,性格暴烈,不仅敢骂方有文,甚至虐待方如锦,三天一吵,五天一闹,如同家常便饭一般。

这时,方如锦已经成年,因受不了继母的吵闹,便一气之下搬进了学堂中住宿,一个月才回家一次,住一晚上看望父亲。

那一天,方如锦正好回家,碰到父亲又和继母在争吵,上前一问,得知继母玄娘原来还有一个儿子,寄居在她哥哥家中,而她哥哥虽然已经有三十六岁,却仍未娶亲,只靠着做苦工度日。玄娘因心疼儿子,经常从方有文家里偷些钱财送去给了哥哥,没想到终于被方有文给发现了,所以两人又争吵起来。

方如锦知道原委后,因自己是后辈,不好上去劝解,便出门把二叔方有武喊来家里。谁知,玄娘连二叔的面子也不给,连带着将他一顿臭骂。

方有武大怒,却也无可奈何,只好同方如锦去把方家的老族长请来主持公道。族长了解了详情后,当面指责玄娘不是,说她不应该偷盗家财,要方有文按族规把她休了。

玄娘听罢勃然大怒,上前又痛骂族长,说他是个老不死的。族长非常生气,指着她对方有文说道:“有文,你这个没用的东西?连自己的老婆都管不住,将来有什么资格埋进祖坟,面对列祖列宗呢?”

方有文一听这话,一时气急,拿起桌上的鸡毛掸子就去打玄娘。可玄娘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一下冲进厨房,拿来一把厨刀,对着方有文就是一顿乱砍,把众人都惊呆了。

方有文一阵惨叫,当即倒地身亡。族长大叫道:“如锦,你这个不孝的畜生,父亲被恶妇杀死,你还站在一边看热闹?还不去把这个贱人给杀了!”

方如锦本是一介书生,见到这种事早就吓得呆若木鸡,然而,他亲眼见到父亲被杀,又被族长一激,一下子也红了眼,不由得怒火中烧,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一把夺过玄娘手上的厨刀,顺势在她脖子上一抹,将她当场格杀,自己则又呆立在原地。

族长一看也傻了眼,他本来只是在情急之下说了那些话,谁知却在顷刻之间,一下子酿成了妻杀夫,子杀母的人伦惨案,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是好。

众人都惊惶失措地看着族长,族长定了定神,心想道:自己是一族之长,族中出了这种伤风败俗、连杀两人的大事,自己少不了会因教唆方有文殴打妻子和方如锦杀死继母而治罪。况且,如果事情一旦张扬出去,别人也会说自己治族无方,遭人耻笑。

于是,族长连夜召开大会,将事情的利害关系说了一遍,要大家统一口径,谁也不准将事情透露半句,对外只说方有文和玄娘夫妇俩突然得了急症而死,并让人赶紧将两人收殓,又清洗了案发现场。

这时,族长又让方有武亲自前往欧阳大显家里,让他一同前来办理玄娘的后事。欧阳大显见妹妹已经入棺,不禁心里非常怀疑,叫嚷着要开棺见妹妹最后一面。但是,族长却以开棺不吉,死后不能转世为由予以拒绝,还答应让方如锦补偿给他一笔钱财。欧阳大显见到有钱可拿,也就不再坚持,就同意让玄娘跟着方有文一起安葬了。

过了几天,欧阳大显听人说妹妹其实是被方如锦杀死的,便又来找方如锦讹诈钱财。可是,方家虽然有一间杂货铺,但是却为了补偿欧阳大显,已经变卖,以致失去了生财之道,方如锦哪里还有钱财再给他,便一口拒绝了。

欧阳大显见状大怒,就请人写了状子,到新任广平知县顾璘面前控告方如锦灭绝人伦,亲手杀死了继母,要官府来帮他主持公道。最终,让顾璘查清了真相。

案件真相大白之后,顾璘也不由得感慨万千,这些看似平常的家庭琐事,却愈演愈烈,最终竟然酿成了灭绝人伦的人间惨剧,实在让人唏嘘不已。

顾璘思前想后,觉得玄娘杀死了丈夫,按律该判凌迟,只是她已身死,可不再论罪;而单以方如锦杀死继母来看,他也是应该凌迟处死之人。可是,顾璘见方如锦年岁跟自己相差无几,又同读过圣贤之书,心中有意为他脱罪。便以受族长教唆而杀死有罪之人为名,将他判了杖责六十后释放;族长因犯教唆罪,却是杀死了有罪之人,也判了杖刑八十,闭门思过;而欧阳大显因私收玄娘偷盗的财物,又不断索要钱财,本应杖责七十,流放两年,但又考虑到玄娘的儿子要他抚养,便从轻发落,也予以杖责八十的处罚。

顾璘的判决公开后,上司认为他人虽年轻,为官却老成有法,大加赞赏;百姓听说后,也心服口服,对他倍加推崇,认为他断案不仅有法有理,而且有情有义。从此,广平县的民俗民风也大为改观。

十五年后,顾璘因功绩升任了开封府知府,又参与镇压平定刘六、刘七起义,随后又出任了台州知府,浙江布政使,湖广巡抚,最后入朝为官,一直做到了工部尚书,以南京刑部尚书致仕,最终归隐田园,留下了一生传奇。

@东又楼公记:这个案子告诫大家,为人一定要坦诚,遇事更需冷静。欧阳大显和玄娘隐瞒有子的事实,婚后又屡屡偷窃丈夫家中财物,以致引发纷争,自己又因性格原因,误杀了丈夫;而方如锦见父亲被杀,又在族长的挑唆下,愤然杀死了继母,最终酿成人伦惨案,家破人亡。幸亏二十岁的年轻知县顾璘生了慈悲怜悯之心,给了他一条生路,否则,如果遇到了只会乱判葫芦案的糊涂官,不知又有几人要死在严刑酷法之下了!

特别声明:文章中包含个人观点;图片来自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