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论剑
这个题目是我们班张皓璘起的。
这小子不按常理出牌,在四个小时的辩论中密切关注战局,同时不停修改自己的发言,到了最后一分钟,来了一记千字绝杀,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虽然因为参与度的问题没能入围“最佳辩手”,却因为拥有“七十论剑”的命名权而注定名垂七十史册。
在《残酷的儿童节》那篇文章结尾,我预报说将在此呈现论战的全貌。现在我知道错了——
整理出来的学生正方精彩发言有14303字,反方精彩发言15606字,家长发言及总结、推选建议和改进意见也达到了5288字,呈现“全貌”,实在是种妄想。
我只能把整理出来的文稿发到群里,也保存在电脑里,以供我和家长们怀着敝帚自珍的心情密密珍藏;同时在此处,在极为有限的篇幅当中,狠心删减,聊举几例来分享。
正方:红心一族。扳道工扳动道轨,火车改向。
徐小颜:
我选择扳动道轨,让火车改向,那个遵守规则的小孩必将受到生命伤害,但换来的是九个孩子的安全。首先生命筹码大大超过那一小孩,虽说生命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在人为能控制的情况下,我相信多数人会选择利益最大化,有时候就是这么不公平,但换一角度这个不公平又是谁判断的呢?难道仅是因为那些孩子没有遵守规则?不应该让那个遵守规则的孩子来承担别人的错误?且抛开“生命至上”不说,那九个孩子亲眼看着自己的伙伴为自己错误付出生命,如此昂贵的代价,难道不会心痛、惋惜、羞愧,并为之做出改变?我不相信九个孩子里面没有一个悔改。泰戈尔说“我们只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发生这样的惨案,人们不会通过报纸、新闻、书本各种途径去教育现在的孩子安全的重要性,降低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吗?每一个人的重视不会改善现状吗?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孩子用自己的生命,保障了起码未来几年其他孩子的安全。最少在死神面前我们做了等价交换。那九个孩子的家长怎么不会有“劫后余生”的深触?和失去生命的孩子的家长成为挚友,一起极力去创造奇迹?
@于渼琦你所说的公平从本质上来说根本不存在。真正的公平是在不公平中诞生的,你把错误关在门外,恐怕真理也不复存在。孩子犯罪不等同于青年人犯罪,它们多数是因为心智不成熟,且我并不认为这件事中有人犯罪。
黄俊博:
1.在已知条件下,我们无法对孩子的未来做出决定性的判断,每个人都有忏悔权,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那一个孩子前途不一定光明,所以是相对公平的。2.扳道工是出于人性之善才去扳道,本来可以坐视不理,所以扳道工是最无辜的。但是无论扳道工如何选择,他都不可能完全脱身,所以才会考虑承受能力。而负担九个人的赔偿极有可能让可怜的扳道工崩溃,所以面对9条命加1个最无辜的人,他应该拉动拉杆。
鲁佳宜:
身为一个扳道工,你不知道十个孩子之前发生过什么,也不知道旧铁轨上的孩子劝过新铁轨上的孩子,千钧一发之际看到的只有九个孩子的生命与一个孩子的生命,选择生命价值更大的一方更符合扳道工的第一反应。
@毛毛这不是对道德底线的触碰,而且关于紧急避险原则的相关规定,这时应选择生命价值较大的一方。
@夏艺轩一次贪玩就注定了一生的覆灭?一次血的教训也足以让他们有抹不去的教训。而如果无论如何都有牺牲的话,那一个孩子是很无辜,但九个孩子的生命价值依然更大,而且这关乎九个家庭的幸福与一个家庭的幸福。
周溢洋:
@杨棋凯孩子的选择会有对错,但火车司机的选择,没有任何从人生价值性选择的余地。因此,当选择时所有孩子都是未知数:9x大于1x。
@毛毛这是两个层面的感性,一是想你所说的公正性。但你可以思考一下,这是绝对的痛苦,火车的辗过意味着半身的断裂,还没有完全死亡。这是多大的血腥,当你进入那个情境里,你的直觉反应是由腰斩而延伸出的画面,一念的直觉,尤其是冲击力的直觉,会颠覆一切理性。
@夏艺轩你的发言有个逻辑错误,如果以等价来代换,生命就是有价的。如果生命有价,就不会有本质上的区别,所以九大于一。生命无价,那还有理性看待的余地,生命有价且等价的话,孩子等于孩子。
韦宇鸿:
@刘奕同意,犯过错不代表犯过罪,不代表没有拯救的价值,更不代表可以因此毫无顾忌的去选择一个自认为公正的评断方式。
试问反方辩友,本辩题的主旨是不是还在人性上,也就是所谓的道德对吗?正因如此,道德至善这个理念也就是成立的,而扳动轨道,恰恰是成全了这个理念,在面对人性两难时,我们不应只看重选择和原因,效率同样重要,同意@宋楠喆的观点,效率若是能发挥到最大化,效应也就随之体现,而道德至善就是建立在价值的效应上,同时侧面涵盖了一些选择罢了。
@夏艺轩在这个选择里面,必然要有一个被辜负的,究竟是一个无过错的人还是一群有过错但能改变的人呢,道德效应此刻必然要发挥到最大化,那正如我所说,价值的作用很重要。
宋楠喆:
真理是真理,规则是规则,都是死的,人命却是活生生的一条,同样是背负生命的责任,在规则面前,生命会选择最佳的答案。
@毛毛如果新铁路上的人未来能对人类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而旧铁轨上的人也许就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你还会选谁?
“假如”“如果”“也许”这些词,都是对他们生命不负责任的表现。
@周艺韬犯了一个错,不听别人一句话,多玩耍了一会,就被成为罪人,这样的话我们大家都在罪人的行列里了。
@李玉怡若成人一意孤行,因为他们早已成年,有了自己成熟的见解与判断,他们的死是由自己来承担的,与他人无关;但现在只是一群小孩子,我知道会有很多人说我不要拿小孩子当挡箭牌,但他们真的只是个孩子,只是一群未来可期的孩子。
边沁说: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简单的算术题都能算出拯救九个人会更好,一个人的幸存,建立在九条命的基础之上,功利主义不考虑手段和动机,我们却考虑,我们更把人性和感情纳入考虑范围之内,利益最大化是我们要追求的,我们虽无权去扮演一个上帝的角色,但我们有权去用我们的行动增大快乐值。
@于渼琦在美国真实发生的案例中,琼斯女士拉动拉杆,拯救了5人,却导致侧线上的达利死亡,经法官判决,无罪。拯救了五个人,导致一人死亡,虽然有些难以接受,但确实是可行的。
向圆圆:
@ 许宝怡但是你什么也不干,眼睁睁看着九个孩子被轧死,这显然是不道德行为——你本来有选择的余地,轧死九个人并不是唯一可能的结果,你只要举手之劳就能挽救九个生命;但是你选择了什么也不干,你就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即使法律不去惩罚你,你的行为最起码也是不道德的。
叶宇桐:
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失去生命是对孩子的苛求。
生命的价值并不是在于贡献,而仅仅是因为他是生命。
不要用道德武装自己,攻击别人。
特定的时刻,坚持特定的正义,也许隐藏着极深的不正义。
搬动铁轨不是制裁那一个小孩,而是为了拯救更多人的生命。
假设现在多了一个选项,就是所有孩子都可以得救,那么应该所有人都会选择这个选项。由此可知,那五个孩子并非非死不可,就不存在咎由自取之说。那么我是否可以认为,对方同学在面对两个同样不可估量的选项并且要求你要有所作为时,选择了不作为?选择不作为的方式意味着见死不救,从某种意义上,还是能救而不救。
周俊宏:
反方辩友,请问你是要杀死一个集体的顺从者还是异类?
陈冠州:
我认为此时扳道工应当拉动拉杆,使火车改道。
看法依据:假使扳道工不拉拉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此时扳道工应当负刑事责任。
假使扳道工拉动拉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无论如何都要死一人,所以死一人是必要损害,此时扳道工无需负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扳道工应当拉动拉杆。
@黄馨仪妈妈针对你的反驳,我做出如下回应
规则法律是建立在生命道德上的,所以法律的规则必然符合生命道德。
@李玉怡,针对你的观点,我需反驳:本辩题的中心问题在于扳道工的抉择,而并不在于当事人事后的表现,所以你的观点无效。
张振晖:
你们的理性,可以称之为个人道德,但不能称之为法律。
如果我是那个孩子的母亲,我会想:如果我是扳道工,我会怎么做?
刚刚我在读柴静的《看见》,有一段很有感触:“准确是记者这一工作最重要的手艺,而自我感动,感动先行是准确最大的敌人,真相常流失于涕泪交加中,我们需要提醒自己:绝不能走到探寻真相的半山腰就嚎啕大哭。”希望大家考虑,不要被自己的情绪控制。
黄馨仪:
我承认了九个孩子有错,但是在分析其利害关系中,破坏规则是为了更好的发展,为了降低损失,那么,在如此紧急之际做出超出常理,损失也是必要的。但是如果因此而背负责任,那么也是要有心理准备。即使是对的。也要有人来背负责任,那一个小孩也是其中需要牺牲的人之一。利大于弊的事情要做,降低损失的事情也要做,犯规的事情不到情不得以不要做。
虎口逃生才能悬崖勒马。
张皓璘:
我们永远无法每次都救到每一个人,哪怕神也不行,付出代价,或许是我们所有人的共识。有时,即使所有人都不支持你,所有人都劝你跟从他们的步伐,所有人都左右你什么是正确,什么错误,但我们仍应该遵从自己的心,我相信双方都是这么想的,我持以一死九生的态度,不在于生命9大于1,是因为我的心劝我这样。
反方:蓝心人士。扳道工不扳动道轨,火车继续前行。
郭锦鹏:
就算生命大于一切,法律还是要遵守的,法律其实就是基本的道德底线了,如果连法律都遵守不了,要生命何用?价值何在?
1、理性大于人性,是维护法律与道德底线的最后一个战线。
2、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在确保个人利益的基础下我们要坚持集体利益,为国家的未来与国家的安定和发展着想。
3、不得将小团体主义的利益,至于集体利益之上。当题目中的那9个孩子共同触犯了法律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开始共同认为小团体主义了。
4、在法律面前,众生平等。
霍梓康:
我的观点陈述:不扳动轨道,让火车继续前行!因为9个孩子有错在先,明知火车会在这里经过,却知不可为而为之,放任这种事情发生。作为一个法制社会,我们要保护守法人的利益,而不是纵容违法者,如果因其人数众多而纵容他们,那么就会给他们树立一个“法不责众”的思想,就会给社会带来危害。
在公平和效率面前,我选择公平。
设想我扳向废弃的铁轨,将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规矩破坏了,违背了正义原则,做了正确的事情的那1个孩子得到了惩罚,而做错事情的9个孩子反而保全了性命。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做错了事情也不会受到惩罚,这对维持整个社会的法制秩序是大大不利的。
当下的中国,这样的情况也有出现,比如此时是红灯,但是有一堆人过马路,那么司机为了避免承担责任,也会隐忍着等人群走过之后再驶走。这个现象好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如果可以这样的话,那我们还要交通法规做什么呢?只是摆设而已。
为了更好的维持法治,让违背法的得到惩罚,让遵守法的得到鼓励。所以,我坚持扳向正常使用的铁轨。
如果将火车扳到废弃铁路上,似乎挽救了更多的生命,但是同样,社会秩序由此遭到了破坏,无辜的生命权利受到了剥夺。长此以往,人们不由觉得只要站在多数人一方,就是安全的,多数人的意见便是我的意见,如此一来,当人们纷纷走在正常的铁路上洋洋得意时,还有谁会坚持独自一人在废弃铁路上行走,以良心和正义换取一个随时有受到生命危险的结局呢,于是接下来,缺乏警惕的人们开心的走在正常的铁轨上,是不是会造成更大的事故,法律的惩戒意义也就完全不复存在。
相反,本案例中貌似权利主义的办法实则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了功利主义。人类历史也是如此。如果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做出的决定,也许能够收到良好的短期效果,然而不能否认的是,这样狭义的功利主义在历史的巨轮滚动时,极易被卷进更加宏大的大局的齿轮,破坏了的制度和人心往往使短期的功利效果不符存在。所以当我们做决定是,一定要将眼光放高远,才可以看到更加美好的风景。
@宋楠喆你们的真理和人性就是杀死正确的人?!犯错只要人多就不怕犯错,哪怕人多一起杀害别人生命也是正确的?!这就是你们的所持有的“法不责众”!
紧急避险是指两方都没有过错的时候才依据的,可是现在一方有错,一方没错,所以行不通。
杜欣凝:
那个在旧轨道上玩耍的小孩已经有了理性思考的特点。我们没有理由让一个已经有了这种特点的孩子为九个没有这种特点的孩子付出代价。
陈潘卓然:
压死九个孩子,这看似残忍;因为他们不守规则,而牺牲一个小孩,才是真正的残忍。
朱冠臣:
可是这种悔改是用别人的生命来达成的。
不要拿错误不当错误,不要拿善良不当善良。
在某些时候,道德大于生命。
杨棋凯:
我不同意对方辩友所讲“挽救九个孩子生命明显重于挽救一个孩子的生命,是因为以大局为重。”舍小取大是我们从小接受的传统美德教育。但若这样立意,扪心自问,我们是不是有点“伪道德”之嫌?我们不应该以人多人少来决定一件事,而是应凭事物的对错来做决定。
正方辩友不要总说九个孩子以后会怎样,问题是现在就有一个孩子因为他们犯下的错误而即将失去生命。
夏艺轩:
@宋楠喆既然没有绝对公平,那便去追求,不是说没有公平便放弃追求。
@叶宇桐 @刘奕我就是想告诉你,在裁决他人性命的时候请考虑一下那个人的感受。
第一,我们不扳动铁轨,因为我们坚信如果用一个遵守规则的人的性命去换取其他九个咎由自取的人的性命,会让全世界的人心寒,这样还有谁愿意遵守规则?第二,自从出生开始,便要有担当,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下去,那群不听劝阻的孩子,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推给一个无辜的人。
许宝怡:
@叶宇桐如果说那九个孩子并不重视自己的生命,那么他们的生命真的就没有那一个孩子的重要。
于渼琦:
@程伊琳妈妈13530909255众人作恶不算恶?
@罗璇爸爸集体利益并不能凌驾于他人利益之上,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
那个孩子的生存权利是基本权利,没有生存权,其他权利将不再存在。
正是因为我们知道有些东西是不公平的,所以我们才要在不公平的逆境中寻找到一个最公平的选择。
@罗璇爸爸他们站在的新轨道上,火车驶来一定是一个必然因素,这是常理。
明确反对:为了集体利益可以牺牲他人利益以及为了多人利益可以牺牲少数人利益。
周艺韬:
我们不可能知道所有过去与未来的事,真遇到这个情况必须考虑当下。
谁说小孩子就不应该承担错误?再者说,另一个孩子不是孩子吗?
即使没劝过,也应该不扳动。
我还是得问:无知犯法就等于无罪?
失去的那个善良孩子就是最大损失。
那九个孩子是在间接杀人。
现在谈铁路公司?雪崩的时候没一片雪花无辜。
@周溢洋为了有过错的人牺牲自己,并不伟大。
康梓淇:
@周俊宏你是说,不犯法的人有责任为犯法人死喽。
@罗璇爸爸您好,您说了世界上也是有不公平存在的,法律本身也不公平。如果打官司,撞九个一定是他方责任,而撞那一个则是扳道工责任了。
朱熹说过“守正直而佩仁义"是道德根本,撞那一个人正好同时失了这两点。
现在社会是以道为本,失道和失生命无异。我想告诉正方辨手:
1.你们想想那一个小孩很无辜。剩下九个都犯错了,他们都在铁路上,而且新铁路是禁止玩耍的,你为什么选择撞死那一个孩子?
2.道法课上,我们明白“心怀一把尺”的重要性,以道为底,以德为本,不然只能说是咎由自取。
3. 不要对小错无视,谁知将来大错何时?不要冷视善良之举,那一个孩子不应背锅。
章炳麟说过"道德衰亡,诚亡国灭种之根基",所以关乎道义的事,要选道义。
陈彦彤:
社会留住一个遵守规则的人,和留住九个不遵守规则的人相比,哪个利益最大?你们不是要利益最大化吗?
彭远航:
@周俊宏人的生命价值是不能用数学来判定的。
程子钰:
这就像孩子在玩一把枪,本知道是危险还去碰,别人提醒也没用,最后走火,难道是提醒的人有错?
洪欣妍:
如果撞了那无辜的小孩,以后所有的小孩都认为铁轨上可以随便走来走去,因为扳道工会变道,他们不会死,这样整个火车和铁路的运营就要受到影响。
世界因为规则才变得美好,如果人人都可以破坏规则,那么每天会死很多人。就像如果有人在红灯亮起后穿过马路,在马路上等的有两个人,穿过马路的有30个人,你会救谁?如果你去撞马路上等红灯的人,以后谁还会等红灯?舍小我救大我,牺牲个人,践行规则,才是正确的做法。
尽可能使选择正确的人不因别人的错误而受到伤害,这是一个社会最起码的公平与正义。
郑楠曦:
我认为扳道甚至没有任何意义,还会导致九个孩子的人生越来越抱有这种侥幸心理,把错推给别人,这是社会的一个悲剧!
@李冠烨这九个生命值得保住吗?他们自己都不愿意去保护自己对生命,为什么要我们用一个愿意保护自己的人的生命去换九个不愿意保护自己的人的生命?
叶梓馨: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美国独立宣言》)
我认为,那个在旧铁轨上玩耍的孩子,在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交通)规律及道德上的前提下,他(她)有权拥有及捍卫将自己的生命延续下去的权利,因为“人人生而平等”,所以再微小或者说是范围再小的群体的生命都应被人们尊重,被人们所重视。
曹樱子:
@张振晖按规则办事,规则会保护你。不按规则办事,你觉得道德会保你吗?不变轨,是受害人自己作死,撞死多少个都没问题。变轨了,那就算谋杀——故意伤人,无论有什么理由。
肖瑀含:
做出正确选择的人不需要为了大多数人的无知而牺牲。每个人做出的选择需要自己承担,与其它任何因素无关。正所谓:自己的路自己选,未来如何,自己承担。
请相信我——无论是从全部三千多条发言当中精选出三万多字,还是从三万多字的精选当中保留下来六千字,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想让你们看到霍梓康、徐小颜气势磅礴的长篇论说,也想告诉你郭锦鹏从8点到12点始终炮火猛烈,让我怀疑他简直没有时间去上厕所;
我想呈现周艺韬、朱冠臣像最锋利的小刀子一样刀刀致命的辩论风格,也想提醒你虽然叶宇桐绰号“叶老”,素来佛系,但是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得罪他;
我想请你读读韦宇鸿,设想一下混战当中要有怎样的定力才能自始至终保持娓娓道来、循循善诱的风度,不出一句过激之语;
我想让你了解宋楠喆,平时温煦如春风的笑容后面,藏着那么尖锐的想法和言辞;
我想把周溢洋介绍给你,他让你身临其境,把自己当成扳道工;而夏艺轩呢,被气哭的小姑娘,被人批评辩论风格“太文艺”的小姑娘——我知道你有多敏感多善良,而且从来不觉得情和理可以剖分至对立;
一说话就脸红的叶梓馨,课堂发言中不止一次落泪的康梓淇,引经据典,头头是道,何等缜密;作文从来不超过300字却坐拥班上无数拥趸(包括我)的陈冠州,引述《刑法》之后@群雄,逐一批驳,仿佛诸葛亮舌战群儒;
于渼琦的发言每一句都有劲道,像一根根长眼睛的针,专往对手的痛处戳;但是她坦荡、真率却不冒犯任何人,所以她维护辩论赛的秩序大家才那么信服;张振晖引述柴静的《看见》,貌似宕开一笔,实则与论题密切相关;
其实,我不只是想要介绍这些孩子给你,我还想提醒自己记得: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喜欢用辩论的方式表达,但是他们在努力克服、尽力适应,尽最大可能深入思考并发出自己的声音,这个过程本身是那么可敬……
6月1日夜12点过后,家长上场了。
霍梓康妈妈:
我被这次活动震撼到失眠了。以下是我的表述:我认为获胜方是反方,我提名最佳辩论手是:黄俊博(人性的观点很有说服力)、宋楠喆(本人的人性的至高点,至理至善)、韦宇鸿(能把人性辩出道德和法律)、周溢洋(反驳他人观点言论言辞犀利)、还有陈冠洲(懂得利用法律来保护人性)、陶泰坦(有实例,有理有据)、康梓淇(引用古典,反驳论点强烈)、于渼琦(反驳对方言辞犀利)、郭锦鹏(用理论反驳对方)、霍梓康(陈述观点明确,自己的儿子肯定要支持的)。
其实我觉得全部参与的都是最佳辩手,他们辩得太激烈了导致我无法入睡,只好拿起手机再细细品味他们的观点……
韦宇鸿妈妈:
@屠老师@所有人别开生面地六一儿童节,孩子们的特殊礼物!
1.我认为获胜方是正方。2.提名最佳辩论手是个难题,因为所有七(10)班的孩子都太优秀了!昨晚再一次粗略地翻阅孩子们的论点到2点多,看着孩子们对自己论点的阐述和对对方的反驳,这对初一的孩子来说,我用两词来形容:震撼(过程)、赞叹(结果)!每个孩子都用心去准备和参与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这个命题的辩论无关对错,辩论的结果取决于过程的精彩,对初一的孩子们来说,都是一次成长的经历,这种锻炼带来的收获是书本上的理论知识无法比拟的。
张振晖妈妈:
@屠老师@所有人,早上好!正如宇鸿妈妈所说,别开生面的六一儿童节,特别的礼物!感谢屠老师的策划,七十班史诗级的儿童节,你们真是太棒了!
这次辩题实在太大,屠老师刚抛出来的时候我有点被吓到了,这选择关乎生命、关乎道德、关乎法律、关乎感情。这么大一个命题,屠老师敢直接抛给你们,十二三岁的初一少年,我想这是屠老师对你们的信任!而你们,果不负所托,你们的辩论有发自内心感情的呐喊、有理有据雄辩的思维,有更深层次对人生的理性思考,还有你们缜密的逻辑、犀利的语言、精确的表达,虽然一度场面也有些混乱,情绪有点失控,但毫无疑问,你们为这次辩论会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你们无疑是优秀的!
对于屠老师给家长的作业:
1、 我认为获胜方是“代表正方的红心”。红心方的孩子观点鲜明,他们从“生命至上,利益最大化”这个论点进行理性分析,辩论思维逻辑比较严谨,表达也很有力量。就这个命题而言,我最开始支持“不扳道”,如果是我自己,我愿意以一换九,但正如渼琦所言,我想像那个旧铁轨上的孩子是我自己的孩子,我无法承受让一个无辜的年轻生命为别人的错误付出如此惨重代价。但是看了孩子们的辩论,经过理性思考,我支持“扳道”。特别喜欢叶宇桐所说:“生命的价值不在于贡献,而仅仅是因为他是生命。”。
2、 提名最佳辩手:红方宋楠喆(表达观点准确到位、反驳对手有理有据,抛出问题发人深省)、周溢洋(成熟理性的思考让人佩服、总能更深层次地看待问题,睿智有文采的表达也让人印象深刻)、韦宇鸿(平和的语言,却总能准确抓住问题的矛盾)、鲁佳宜(看问题一针见血,表达次数不多,但是每次都很有分量);蓝方于渼琦(表达己方观点坚定、积极思考及时抓住对方问题进行反击,最重要的是风度、风度,爱你呦!)、霍梓康(准备充分、逻辑思维缜密),还有郭锦鹏(积极维护本方利益)。
徐小颜妈妈:
@屠老师@所有人,很特别的一个六一节日,小颜为了这个辩论,周五回家后就开始积极准备,动员全家参加讨论。她自己也写了很多材料,热情高涨。在我们家庭内部,颜的小姨是反方立场,她认为辩论的范围表面上看是这十个孩子,实际上铁轨可以延伸很长的,在扳道工看到不到的地方,在旧轨道上可能还有很多其他遵守规则的人存在。最可爱的是颜的小表弟,他认为这个论题不存在,因为不可以在“六一”这个节日让小孩子被轧死。
我最喜欢的最佳辩手是张振晖和张皓璘,他俩非常像绝代双娇里小渔儿和花无缺。张振晖热情侠义,张皓璘身怀盖世武功,玉树临风。其他所有发言的同学也是棒棒的,被你们的热情所感动,我这个中年老母亲也和你们一起过了一个难忘的六一节。
家长的发言包括总结、评选和建议,因为篇幅所限,这里只节选了部分家长的发言片段。
和大多数家长把重点放在点评和总结上不同,陶泰坦的爸爸始终把自己作为一名战士。无论是在辩论过程当中,还是在之后的家长讨论环节,他的深度剖析和引述,他对归谬法的纯熟运用,不仅给孩子们进行了绝佳的示范,也给我和其他家长以深刻的启迪。
下面是他的部分言论:
陶泰坦爸爸:
我认为,一旦拉了拉杆,你就成为一个不道德行为的同谋——你要为另一条轨道上单独的一个人的死负部分责任。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9个还是1个,而在于规则,人类的延续和发展是基于合理守序规则之上的,如果今天我们可以为了9个比1个就能去牺牲1个遵守规则人的利益,未来人类就会走入黑暗丛林法则。
医院有9个病人缺心肝脾肺肾,你是不是可以去肢解一个健康的人,为了救活这九个人?
9个人已经站在人类社会的反面,那么即使他们是900个、 9000个、 90000个,也不能去牺牲那1个小孩的生命。
正方同学你们今天拯救了这9个人,请问你们如何向社群解释今天发生的事情?知道南京彭宇案吗?就是扶老太太过马路然后被法官判有罪的那个。这个案例就是给了一个不好的例子。以至于现在没有人敢去帮助老人。法律或者规则的建立,在于给整个社会社群一个好的示范,而不是说这次判罚伤害的人是多是少,更加不是少数服从多数。
谁都知道9大于1,问题是在不对等的情况下要不要坚持9大于1,坚持9大于1是不是对社会价值有利
学校厕所有厕纸吧,如果有同学偷偷拿回家,那么学校是否应该收回所有的厕纸?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因为一部分人做错事而惩罚无辜的人的例子。
请对方同学参考柏拉图的《理想国》里面关于正义的定义。正义就是人在守法的情况下不受惩罚。也请参考另外一本书:法国社会学家庞乐写的《乌合之众》。正义的定义已经约定俗成了,再纠缠这个问题毫无意义。
先不要假设,即便那个孩子明天就要死,而这九个孩子未来都会成为绝世天才,这都不是你可以处罚无辜的人的理由。如果你连这个道理都不明白,那就不需要辩论了,还是先去学习一下基本的做人的道理,或者说先学习一下人伦精神。
很简单,如果对方同学连生命的基本价值是平等的这个道理都不明白,这个辩论就无从进行下去了,这个世界上不是说你能当科学家就高人一等,我是地痞流氓无产者就低人一等。
为了坚持正义,不能因为部分人的过错而处罚或牺牲无辜的人,这是每一个人作为人类最起码的伦理底线和基础道德。
宇宙的资源是有限的,为了让一半人活得更好,是不是可以牺牲另一半人?还有,如果按照对方的逻辑,那么希特勒当时的做法也是对的,为了让日耳曼人活得更好,完全可以牺牲少数派(犹太人)的财产和生命嘛。
少数服从多数那是民主集中制,那不是在生命的抉择问题上,从来没有谁说过多数人可以决定少数人的生命终结。这种观点在社会学上有一个名词叫多数人的暴政
无论基于何种理由,我们作为一个善良正常的人类,都不应该考虑牺牲少数无辜人的生命来成全所谓多数人,这种思维是非常危险的,发展下去就是纳粹思维。
单纯的孩子们,其实电车(火车)难题只是小儿科,这个问题还有进阶版,如果你可以舍弃一个孩子的生命去拯救5个孩子(原题是5个哈,这里屠老师把数字调大了一点),那么下一步是:你经过一个过街天桥,发现一辆疾驰而来的电车正准备通过,而天桥另外一边是被捆在电车铁轨上的5个无辜的人,而你身边正好有一个无辜的路人,如果你选择把这个路人推下天桥摔死,就能阻止那5个人被压死,反之你就要坐视5个人被电车压死。
而当类似的题目一步一步深入,你的道德底线一步一步后退,最终会堕向何方?这就是所谓忒休斯佯谬,当一艘航行在大海上的帆船的一部分损坏被无限制的木头替换,当替换到什么时候,这艘船已经不是当初的那艘船了呢?所以最重要的就是一开始就要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
其实我想留给大家的思考是,如果你们这一次认为在旧铁轨上的小孩还不算“那么”无辜,那么OK,我们再退一步,杀死一个无意经过的路人呢?甚至去外面抓一个无辜的人,来拯救 9 个 8个 7个 5个 3个2个人?生命的价值真的只是数量的简单对比吗?道德何在?伦理何在?如果一开始不能守住无论如何不能牺牲无辜的人来拯救相对多的人生命,那么总有一天总有一步就会像忒休斯的帆船,你已经不知道你变成哪样了?10万人比1万人?100人比10万人?1000万人比100万人?
好的,那么我就反方观点做总结发言:
首先从价值来说我同意对方的观点 9>1,如果站在同等情况下,我们当然会选择保护9个人而不是1个人,这样牺牲比较小;问题是,现在并非如此,9个孩子是在劝说有危险的情况下,仍然执意在有危险的铁轨玩耍,而那1个孩子是完全在遵守安全法则的情况下,在一条原本不可能有火车经过的铁轨玩耍,那么这个时候就不是9和1的关系了,我们要考虑的是这个案例对整个社会的示范意义。
其次对方对刑法和宪法的理解都有错误,这里我不一一细说,总的来说我们国家法律是大陆法而非欧美法,在这种模糊的边界条件下,更多的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不是遵从案例,所以这个时候我们更看重的是法官的裁判是否能给整个社会树立一个正确的示范,而不是在本案中究竟牺牲了9个孩子还是1个孩子。因为今天可能保住了9个孩子,明天牺牲的可能是900个 9000个甚至9万个孩子,因为法官给出了错误的判断,那就是保护不守规则的人,而牺牲了守规则的人。正如南京彭宇一案,在事实不清楚的情况下,保护了邪恶的人,而处罚了善良的人,这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和伤害是不可估量的。
基于此,我们认为做一个扳道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维持火车正常的前进方向,火车碾碎的不是九条生命,而是保住了社会的善良和守序。
如果让我来裁定,我还是认为反方胜出了;但是这胜出,是建立在正方牢牢守住了阵地的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胜出的一方拥有可怕可敬的对手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势均力敌的艰苦鏖战基础之上的。
其实我更想说的是,胜负已经不重要了。这样广泛、激烈、持久无法平息的思考和碰撞,既是属于一场辩论的,又是属于文学创作的,更是属于青春与成长的。
这场辩论,关乎规则、利益、法律、制度、公平,也关乎善良、抉择、取舍、慈悲……孩子们的倾情投入激起了一个个家庭内部的讨论,家长们的热烈参与,也给孩子巨大的鼓舞和有效的示范——也许,亲子关系也在其中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呢……
亲爱的孩子们,用宋楠喆在辩论中的四个字来总结我们的六一儿童节特别活动,也总结即将结束的七年级吧——
未来可期!
P.S.本文打赏所得,将全部用来给七十班同学颁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