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怎么罚?
《食品安全法》第122条第2款规定,明知从事第1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视为有了共同从事违法行为的“合意”,法律上规定连带责任是合理而有意义的,可以促使相关主体提髙法律责任意识,也可以从外围源头上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这是不是说,厨师为无证经营者当厨,为无证者提供了其他条件而成为共犯?也可以处罚?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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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122条第2款规定,明知从事第1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视为有了共同从事违法行为的“合意”,法律上规定连带责任是合理而有意义的,可以促使相关主体提髙法律责任意识,也可以从外围源头上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这是不是说,厨师为无证经营者当厨,为无证者提供了其他条件而成为共犯?也可以处罚?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