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中收集的汽油属于危险废物吗?
提问标题: 报废车辆中收集的汽油属于危险废物吗
提问时间: 2021-07-07 08:51:06
提问内容: 您好,请问汽车解体厂内,从报废车辆中收集的汽油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按照什么标准规范设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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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机动车集中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08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199-08)。危险废物贮存标准请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其中,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关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贮存,请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具体请咨询应急等相关部门。相关情况已与您电话沟通。
感谢您对本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答复人: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 2021-07-08 14: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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