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别人泡了一杯茶,不代表你可以强迫别人喝 #什么是性同意#(一)
——让我住进你心里——
这是鲍某明性侵养女案之后
想和大家聊的第二篇延伸性推文
我们真是高估了很多网民以及某些媒体的记忆力,也就那么几天,群情激奋就没了声响,间歇性踌躇满志。

#什么是性同意#

这个话题可以在当时冲上热搜,就是因为“性同意”在鲍的案件中,成为了一个关键点。
因为判定女孩当时在被诱导状态下是否算“性同意”,是能否将其绳之以法的判定重点。
当然,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今晚也不是要跟大家讨论这个问题的答案,这问题现在也说不明白。
想做的,是把“性同意”这个概念,引申到每一个人的生活中,防止下一个这种性侵案的发生。


它的字面意思看起来好像很清晰,指的是”同意发生性行为“,但在实际生活中的不同情境下好像又不止这么简单。
在“性同意”的概念以及认定方式上,一直以来都存在许多争论,单是“如何才能算作为同意”都非常难以界定,各个国家在法律方面对其的定义也有所不同。
我只能从个人角度去聊一聊我对于“性同意”的理解。
只有在没有任何形式的威胁以及强迫的前提下,在双方意识都清楚的前提下,权力对等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去谈论对于性行为的同意与否。
这时候,两个人对于双方要一起参与完成的性行为达成一致的意见,同时性主动的一方也获得了另一方主观意愿上的许可之后,便可进行。

b站有一个名为《tea consent》英国性教育短片很有意思,为了更便于人们去理解这个概念,它将性的知情同意比作是“请人喝茶”。
「当你请人喝茶的时候,他们可能会说“我非常想喝茶,谢谢你”,你就知道他们想要喝茶了。
如果他们回答你:“我不是很确定”,那你可以给他们泡茶,也可以不泡,但注意,你泡了他们不一定会喝。如果他们不喝,不要强迫他们喝。
如果他们直接说:“不用了,谢谢”,那就别给他们泡茶,彻底别泡。别强迫他们喝茶,也别因为他们不想喝茶而生气,他们就是不想喝茶,不行吗?」
通过这样一个比喻,我觉得大家对于“性同意”的认识应该会更加清楚些。

至于我们在实际的性行为中该如何表达这些态度,这其实也是一个争论许久的问题。
有人觉得必须要有最直接的口头同意才能算作是“同意”,间接的肢体语言或其他行为很容易出现错读的情况。
也有人认为在现实情况中去表达口头上的同意太过于理想化,更习惯使用间接的方式或者依赖于一种微妙的感觉来进行沟通和判断。
在这个问题上我也没办法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去判定哪种表达“同意”的方式更好,但无论如何,我认为真正的“性同意”至少应该有这几个必要的因素存在:
一个是它应该是一种积极意愿,不能是含蓄的、非常模糊的态度。
另一个是不管采用哪种方式去表达意愿,都应该明确而清晰地表达出来,像言语上的沉默回应,或者肢体上的不反抗都不等于同意。

当这两个因素同时存在的时候,我们才可以初步判定这是对方主观意愿上的“同意”。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宝贝,无论男性女性,都是爸爸妈妈心爱的小孩。
下一期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