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税负问题由此解决

对于建筑行业的一些税负压力问题,笔者也有所了解。很多建筑公司的很多费用支出,都是无法取得成本的,像一些工人的劳务费和一些必要的关系维护支出等。这时候建筑公司账面上的利润就虚高了,想要合理解决这个利润问题,那么就可选择在税收洼地成立新公司,以业务的方式来合理转移其利润,达到减税降费的结果,入驻方式如下:

第一种:可以在税收洼地成立一家新的一般纳税人建筑公司,正常分包原主体公司的业务,这样利润就全部被转移了。而入驻到税收洼地的建筑公司,可享受增值税的财政扶持政策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政策:

增值税:地方留存为50%,扶持比例为70%~90%,根据阶梯制进行扶持;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为40%,扶持比例为70%~90%,根据阶梯制进行扶持;

第二种:可以在税收洼地成立多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业务的方式合理分包原主体公司的利润部分,并取得相应的成本发票。这时主体公司的税负压力就下降了,所有的利润都在税收洼地这几家小规模企业上,那么园区针对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户的税收优惠政策为:

增值税: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税率为1%

附加税: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也就是0.06%;

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利润率为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综合0.9%~2.19%之间,根据开票额而定;

第三种:可以选择以自然人代开的方式,开票作为公司的成本,综合税率只有3%~3.6%之间,根据地区而定。

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入驻园区后无需办理建筑相关的资质,除非用园区这家公司去接外面的工程,甲方需求才需要办理。入驻税收洼地无需实体办公,无需法人或者经办人到场,所有流程均为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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