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商不提供物料危险特性怎么办

物料的MSDS是重要的信息,在职业病防护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物料的危险特性一般也可以从MSDS中查到,安全管理同样少不了这样的信息。

纯物质都好说,一般从网上就可以查到。

工厂经常使用的都是一些混合物,比如清洗剂、白油、冷却液等等,都是一些混合物,有些还是很多物料混合的。

这些物质的MSDS不会从网上查到,即使是查到也与实际的情况有差异,因为成分浓度都有一定的差异,这些信息应该由生产厂家来提供。

由生产厂家来提供有没有依据呢?这个是有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这个就规定了生产企业必须提供这个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该条例在七十八条,还规定了违反此要求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安监部门要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停产停业整顿。

我个人觉得这个规定不是太严厉,应该规定不提供危害信息的,误用发生事故要承担后续责任,也就是后续发生所有的事故都是生产企业的责任,生产企业也就会主动提供相关信息了。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