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不能直接从实验室到工业化生产

以事故案例说化工和危化学重大事故隐患标准第十九条(一):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

一般来说开发的化工工艺都需要逐级进行放大,从实验室规模到工业化生产不是简简单单放大就可以的,因为中很多的操作参数在实验室状态下和工业化生产状态下是不一样的。由于不同量级反应器的传热及传质效率不同,在工艺开发过程中,想把实验室的工艺条件直接用到工业生产在传统反应器上几乎不可能实现,需要进行逐级放大。

拿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在实验室中使用一个烧杯把某种液体倒到另一个烧杯中去,在实验室中这种操作并不难,然而放到工业化生产中,就不可能拿一个槽子去带到另一个槽子中,而是需要一个泵来进行操作,当然由于这个泵的引入会引入一些阀门还有一些压力表流量计等等。

如果没有逐级放大,很多的操作经验放到工业化规模可能就已经不适用了,一些操作参数也可能是不正确的,因此需要逐级放大对相关的参数进一步的摸索,找到最合适的参数。

2017年6月9日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

经过调查发现,这是在 500ml规模小试的基础上放大10000倍进行试验,由于加热方式不当,造成温度过高,物质分解导致设备发生爆炸。

由于是新工艺,在实验过程中基于保密的原因,操作人员对工艺过程的安全风险不了解,不知道什么样的应对对策,结果就造成了这样的爆炸事故。

当然完全没有逐级放大的可能很小,因为逐级放大工艺的正常生产就有问题,且不说安全不安全,可能产品都到不到。逐级放大过程也需要相关的安全评价,对危险有害因素予以识别,并采取相应的防范设施和措施,才能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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