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底有半只虫子

晚上吃饭的时候,凉拌的豆角吃到最后,发现盘底有一只白底花纹的小虫子尸体。
而且是一半。
放到为姑娘甚或为少妇的时代,定然会先尖叫一声,然后“呸呸呸”吐一阵,最后剩下的菜或倒掉不再动一筷子。
然鹅现在,仍旧淡定地继续进食。
只不过筷子离那小虫尸稍远点,尽量不碰到它。
这大老娘们,是进步了,还是堕落了?
人说女人,不是应该“娴静时如娇花似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
咋就那么皮实了?
你说呢?
今下午刚从郭家湖子指挥部出来,便被路口两个刚过来摆开摊子准备营业的大妈大爷吸引。
买了一扎豆角一袋毛豆。
那个大妈举着摊前唯一的那扎用稻草捆着的豆角,对我说:
刚从园来摘回来地,虫子都叫我一个个拿出来了。
大妈的话我信。
因为她刚铺好摊子,就这一小扎豆角,而且参差不齐很新鲜,一定不会是大量批发来的。
这推理在逻辑上行得通吧?
毛豆也是新鲜的。
继续推理:
我下车的时候,离那个大爷近,问他毛豆是不是刚摘的。
老头一犹豫,然后示意我去买大妈的,并说:
买她地吧,她地新鲜。
大爷若不是暗恋大妈,肯定说的就是实话。
哈哈。
回家后打开空调,便开始煮毛豆馏豆角。
刷抖音撸猫猫。
后来,毛豆便熟了,豆角也熟了。
盛上毛豆,认真地一粒粒剥出来,再认真地一粒粒吃掉。
味道极其鲜美。
然后,用醋酱油香油凉拌豆角,卷上一个大煎饼。
开吃。
吃到最后,发现了半个小虫体,看来大妈的工作还是不细心。
这点小瑕疵不影响情绪。
这些天的日记,愈发鸡毛蒜皮了。
但是看看阅读量,还是攀升,心里颇有些沾沾自喜的同时,还想问问读者们是因为好奇心,还是真的喜欢看这些鸡毛蒜皮。
在我的印象里,阅读量高的自媒体要不是蹭新闻热点,就是非常鸡汤或者抒情的美文。
而像我这种常常吃喝拉撒睡就是一篇文的日记体,阅读量能越来愈越,我觉得真是读者厚爱。
当然,我尽可能不辜负读者的厚爱,要时不时通过学习来努力提升自己。
这应该是一个良性发展趋势。
前些日子我学了几节课的吉他,现在时不时在我的视频号里发点弹唱作品,不仅仅是为了卖弄及自我陶醉,而是借此逼着自己不断练习。
通过发作品,深刻一会到了那一句话: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录个不到一分钟的视频,往往需要半个甚至一个小时的重复练习。
而我每天的日子,也都在这些点滴的小快乐中,不断地前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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