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

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为保证山东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进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公示期:7月9日至15日;电话:0531-51785713。根据征求意见稿,相关收费标准如下: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00元;实行“以考代评”评价方式的职称系列(专业),一般设1-2个考试科目,每个科目收费标准为60元。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60元;实行“以考代评”评价方式的职称系列(专业),一般设1-3个考试科目,每个科目收费标准为60元。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360元;实行“考评结合”评价方式的职称系列(专业),一般设1个考试科目,收费标准为60元。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企业、协会等可参照以上收费标准执行。实行职称自主评聘的单位不得收取以上相关费用。

  据悉,采取“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专业),考试通过即取得相应职称,不再收取评审费;采取“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专业),考试通过可申报参加评审并按规定收取评审费。对实践技能等有专门要求的职称系列(专业),以及其它成本较高的考试,收费标准由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单位)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另行核定。国家已明确收费标准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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