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民兄弟俩因羊被大熊猫咬死,愤而上山搜寻枪杀大熊猫,并卖熊猫肉获利被重判!入狱后想不通为什么要判刑这么多年
云南一对兄弟因为养殖的羊被大熊猫咬死吃掉,两人心中愤愤不平,使用枪支将大熊猫击毙,并将大熊猫的肉售卖获利。案发后,警方将其抓获并判刑。铁窗内,两人痛哭流涕,但却想不明白:为什么杀死一只野兽就要坐这么多年牢房呢?
今天刚刚看到一则消息:我国野生大熊猫的濒危等级从“濒危”降为“易危”,野生大熊猫的等级数量达到了1800只。这是一个好消息,但是取得这个成绩是中国人背后无比艰辛的付出,保护大熊猫的道路依然任重道远。
自从1869年阿尔芒戴维神父在四川考察时发现大熊猫,大熊猫首次进入人类的视线。新物种的发现,让充满好奇心的全人类为之疯狂,尤其是西方世界对大熊猫的热爱达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于是,不少西方人打着“探险”的旗号进入中国西南地区进行盗猎大熊猫的活动。
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国宝大熊猫被西方不法分子非法盗捕卖给动物园等地进行牟利,大熊猫的遭遇非常悲惨。如1936年和1937年,美国人露丝带着一支探险队曾经捕获的两只大熊猫幼崽“苏琳”和“美美”,在动物园内受尽虐待和折磨,1938年在痛苦中死去。
“苏琳”死后还被美国人制成标本,至今还在供人们展览获利。西方的探险队为了捕获大熊猫幼崽,基本上都会残忍地杀死雌性成年大熊猫。西方盗猎大熊猫最猖獗的时候是民国时期,由于国民政府腐败无能,竟然对西方的盗猎行为熟视无睹。
1936年,美国人露丝到中国盗捕大熊猫,引起舆论哗然。相关部门迫于舆论压力,将露丝扣押在上海海关大楼。然而,在美国政府的施压下,国民政府恢复了露丝的自由。 ,放露丝出境。为了应对舆论压力,国民政府组织宣传力量,登报特意将熊猫登记成“一只形状怪异的哈巴狗”,以此愚弄中国百姓。
时过境迁,新中国成立后,国宝大熊猫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护。大熊猫不仅是我国的国宝,是我国形象的象征,也成为了世界自然基金会的形象大使。国家出台相关的政策及法律对大熊猫进行保护,然而,仍有一些人置若罔闻,结果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云南普洱镇龙台村的村民王文林以养羊为生,靠着卖羊的收入养活了一家人,王文林也将养殖的羊群视同自己的生命,非常爱惜。2014年的某一天早晨,王文林像往常一样准备赶着羊群上山放牧。
当他打开羊圈的时候傻眼了——羊圈里的羊全被咬死了,横七竖八躺了一地,到处都是血迹,惨不忍睹。王文林看着死去的羊身上的咬痕,地上的脚印,被毁坏的羊圈,再想起遭受的损失,今后的生活,悲愤交加,仰天痛哭,发誓一定要找到凶手,将其碎尸万段。
王文林从羊圈里的脚印判断,凶手绝对是野兽,他觉得野兽咬死了羊,肯定还会再来拖走猎物。为了抓捕凶手,王文林在羊圈的周围设置了不少的陷阱,准备守株待兔。然而,一段时间过后,王文林不但没有抓到凶手,而且设置的陷阱还被凶手破坏了。
王文林更加气愤,他喊上弟弟王文才,带着枪支循着凶手留下的痕迹进山搜捕。进山后,兄弟两人果然发现了隐匿在山林里的庞然大物。激动万分的王文林也不探究竟,拿起枪支瞄准射击。庞然大物轰然倒地,兄弟两人跑过去一看傻眼了——他们枪杀的竟然是国宝大熊猫。
他们心里清楚大熊猫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这时候如果能自首认罪,肯定会被从轻发落。然而,兄弟两人一商量,却想出了一个昏招:“将熊猫肉卖了贴补家用!”
最终,两人将死去的大熊猫肢解解剖,卖掉70斤肉,获利共计4800元。然而,纸包不住火。买主因炫耀吃大熊猫肉被人举报,警方顺藤摸瓜抓捕了王文林兄弟两个。王文林因为枪杀大熊猫且残忍肢解其遗体牟利,罪加一等,被判刑11年,王文才被判刑3年。
《老子》中所说的那样:“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切不可知法犯法,且心存侥幸!另外,知错就改,善莫大焉。王文林兄弟两人发现误杀了大熊猫,如果及时报案,我想国家肯定会网开一面,对他们进行宽大处理。
然而,也许是利令智昏,也许是财迷心窍,也许是心存侥幸。兄弟两人选择了一错再错,最终却付出了十分惨重的代价。法律面前,切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