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被抓竟怂恿不会开车的妻子顶包 结果...凤凰网湖北
来源:京山公安、荆门晚报
男子酒驾后干扰民警执法
嚣张!
怂恿“驾驶小白”妻子顶包未果
无知!
拒不承认?串供伪证?
“零口供”定案追责到底!
2021年7月12日下午,湖北省京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将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三个月拘役的董某送看守所进行执行,这也是该市以“零口供”判处的醉驾第一案。
2019年12月26日23时许,京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辅警正在春风客运站路口处置交通事故警情时,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好友董某突然冲进执法现场干扰民警执法,民警欲将其带离现场时,发现他满身酒气疑似涉嫌酒驾。
经核查,董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58.3mg/100ml,涉嫌醉驾;后对其进行抽血送检,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64.7mg/100ml,确认其构成醉酒驾驶。
但是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询问董某时,董某坚称自己当时没有开车,并且怂恿其妻方某提供假证(称其妻子当时在驾驶车),面对董某的拒不交代,案件一度陷入胶着。
不承认就能逃脱处罚了?不可能!办案民辅警拷贝了一个又一个相关时段、地段视频,开启大海捞针模式,在一个又一个证人证言中抽丝剥茧,不放过每一处异常细节,如此一步一个脚印,寻找着有效的过硬证据。
办案民警通过对其驾驶的鄂H5***1小型汽车行驶轨迹、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相关证人证言及提取车内指纹等证据资料的收集取证分析,查明董某当晚在城区某餐馆饮酒后驾驶小汽车前往事发地点。但是面对铁证,董某仍不知悔改、百般抵赖,拒不承认酒驾,导致该案一度停滞不前。
对方某进行模拟驾驶实验
面对案件的复杂性,交警部门向检察机关申请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按照检察院提供的侦查建议,办案民警对其妻方某进行模拟驾驶实验,尽管其妻坚决表明自己为驾驶人,但事实上方某毫无驾驭经验,既无驾驶执照,也没有车辆驾驶能力,连使用操纵杆挂挡都无从下手。
通过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和大量的走访调查,警方掌握了大量足以证明董某醉驾的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但董某始终拒不认罪,该案件后移交至京山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2021年2月26日,京山市人民法院对董某采取了取保候审。
2021年6月16日,在董某没有承认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京山市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董某三个月拘役,并处罚人民币4000元。
面对法院黑纸白字的判决书,董某终于不再抗辩,悻悻地垂下头去。“这一年多来我每天都过得忐忑不安,因为我很清楚自己的醉驾行为已经触碰刑法,我害怕受到处罚,但更怕留下案底影响孩子的未来,只是再也追悔莫及……”懊悔的董某在服刑前夕终于向办案民警吐露了心声。
至此,此案在经过一年多时长的办理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以“零口供”使犯罪嫌疑人董某伏法;其妻方某因涉嫌做伪证妨碍司法工作,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其进行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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