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鄢陵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全县统筹、各镇中心校负责原则;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原则。
二、招生对象
1.小学:截至招生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属地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2.初中:具有属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从7月15日开始,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片区划定学校,上传相关证明材料,7月3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适龄儿童家长还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学校审核结束后,报教育部门复核确认。适龄儿童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操作有困难的,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完成报名工作)。
今年,城区部分小学将实行教育集团统筹招生:鄢陵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安陵镇轩岗小学分校、马栏镇于寨小学分校),人民路小学教育集团(柏梁镇岗底张小学分校),安陵镇中心小学教育集团(安陵镇新庄小学分校、北街小学分校),柏梁镇六湾小学教育集团(马栏镇老庄小学分校)。由集团内部实行统筹招生,对于学位已满的学校,可以合理调配学区内的生源,教育集团内部学校资源共享,教育教学同步,实现均衡发展。
(二)初中招生。符合鄢陵县初中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从7月15日开始,由学生或监护人登录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片区划定学校,上传相关证明材料,7月3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学生或监护人还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学校审核结束后,报教育部门复核确认。学生或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操作有困难的,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完成报名工作)。
(三)民办学校招生。符合鄢陵县报名条件的中小学生,从7月15日开始,由学生或监护人登录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在招生平台上选择一所民办学校,上传相关证明材料,7月3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学生或监护人在报名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摇号录取;摇号未中的学生,调剂到划定片区学校参与第二批次录取(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要如实填报家庭所在片区公办学校片区代码,以便摇号未中后调剂到划定片区学校参与第二批次录取)。家庭所在片区公办学校没有学位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操作有困难的,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完成报名工作)。
(四)小升初直升。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需把小学部毕业生纳入本校初中招生计划,采取本校小学部在籍生对口直升方式入初中部就学,严禁通过考试、竞赛等方式对本校小学毕业生进行升学淘汰。符合直升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或监护人登录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本校初中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不通过招生平台报名的,视为放弃升入本校初中资格(操作有困难的,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完成报名工作)。
(五)随迁子女招生。符合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中小学生,从7月15日开始,由学生或监护人登录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暂住地片区公办学校或选择合适的民办学校,上传相关证明材料,7月3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学生或监护人在报名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公办学校在完成片区内学生录取后尚有学位的,在确保不出现大班额的情况下,全力安排报名本校的随迁子女入学;公办学校在完成片区内学生录取后学位已满的,由教体局或所在的教育集团调剂到相对就近的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操作有困难的,直接到符合条件的报名学校协助完成报名工作)。
四、报名上传和现场审核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户籍与房产一致需提供资料(可优先录取)
有本地户籍和自有房产,户籍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需住满一年)。无房产证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水电费条、燃气条;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二)居住证与房产一致需提供资料
无本地户籍,但具有房产,并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以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房产持有人居住证(今年居住证办理回执可以作为凭证使用)。学生与房产持有人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需住满一年)。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三)三代同居的孩子报名入学需提供资料
三代同居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户籍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该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按照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需住满一年)。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
3.父母无房证明。由家长到不动产处开具无房证明。
备注:对于该招生办法及要求,招生学校在报备县教体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鄢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4日
▍图文资料:鄢陵教育 版权归原作者
▍法律顾问:尹伟|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