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手记】裁判文书的观点与律师的攻防之道

自从做了律师之后,检索与阅读裁判文书,才有了现实需求,也才有了动力。这也为我的【律师手记】这一栏目提供的不少素材,我也从单纯的阅读层次上升到研读的层次,利用自己储存的理论知识以及积累的实践经验来分析或者解读裁判观点,这对于理论知识的夯实与实践经验的积累均有益处。

在检索与阅读裁判文书的过程中,其实,我们都会注意到一个问题,就是对于同一个问题,不同的法官持不同的观点,这就会导致不同的裁判结果。例如,关于在非破产清算下的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问题,存在着截然相反的观点以及裁判结果。如果从法律适用、司法权威等角度讲,这种现象是不正常的,有损于法治统一。

当然,对于具体的案件而言,涉及的利益关系可能是简单的,也可能是盘根错节,案件细节变化多样,即便在某个法律关系地认定上,也难以取得一锤定音的效果。所以,所谓的“同案同判”只是一个理想。我们还是生活在一个裁判观点异彩纷呈的现实中,我们无法改变它,但是,我们可以适应它。

但如果从学习的角度来讲,尤其从律师的攻防角度来讲,这对于我们是具有启示意义的。尤其是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利益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律师的攻与防选择,这个时候,这些观点各异的裁判文书就像是一本工具书一样,可以从中按图索骥,寻找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办案思路,为自己准确处理案件增加参考意见。

通过对观点各异的裁判文书地研读,从充满对抗性的观点中,多角度,多层次地去看待案件,无论是作为原告的代理人,还是作为被告的代理人,都有参考与指导的意义。而且,观点各异则意味不确定性,也就意味着风险之所在,我们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也可以全面地梳理案件的风险点。

我的思考主要得益于一本叫做《公司纠纷裁判观点与攻防之道》的书,但真正触发我的关注还是在非破产清算情形下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的问题,我看到截然相反的裁判观点,而且各方的论述都很精彩,我就在想,作为律师应该如何去阅读裁判文书的问题。这就是裁判观点与律师攻防之道的整合的问题

在具体的个案中,所谓的价值选择,所谓的利益平衡,这种大而化之的说辞往往作用不大,而是应当紧扣法律适用与案件事实来说明问题,沿着到法官的逻辑脉络以及思维方式来看结论如何形成,这不是简单对裁判文书的大数据分析,而是要仔细研读,方才可以建构自己的攻防体系。

我现在慢慢开始理解导师要求阅读裁判文书的含义。法律实践之学,离开实践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律师与法官职业就是法律的实践者,律师的观点要获得法官的认同,取得良好的代理效果,我们必须将可控的因素发挥到极致,让不可控的因素发挥的作用降到最低。这就需要严密的攻防体系,不仅知己知彼,还要以己之矛去攻己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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