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现状以及中国数据发展难点
数据已经成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的五大生产要素之一。
2020年5月,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被正式写入中央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标志着数据已和其他要素一起,融入了我国经济价值创造体系,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基础性资源、战略性资源和重要生产力。
本文内容参考自中国信通院发布的《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
美国:调整国家数据战略中心
由技术攻关向数据价值释放转变
颁布《开放政府指令》以及相关数据法案,为了加强公众对政府公开数据利用,支持社会创新以及政府事务决策;发布《联邦大数据研发战略计划》等,聚焦数据资产,将数据作为战略资源开发。
德国:汇聚数据流通生态各方主体
创新数据共享模式
自2014年提出“工业数据空间活动”,旨在建立一种全球范围的标准,实现数据安全流通共享。
欧盟:以数据隐私保护为重点
着力构建单一数据市场
自2018年正式实施《数据通用保护条例》GDPR,定义了隐私保护的七项基本原则,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操作性要求和规范,确保非个人数据跨境自由流动,释放潜在价值。
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壮大
数据价值释放模式不断创新
2019年我国产业数字化增加值约为28.8万亿元,占GDP比重为29.0%,在数字经济结构中占到了80%。
十三五期间,以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交易等核心数据要素环节构成的中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快速增长,2020年市场规模达545亿元,十三五期间数据要素市场复合增速超过30%。
目前数据交易所主要是国有资本主导,例如上海数据交易中心、东湖大数据交易中心、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粤数大数据、GBDEx;数据公司多为社会资本,比如百度、数据堂、云测、海天瑞声、标贝、龙猫数据、MAGIC DATA。
新概念:联邦学习平台,采用区块链技术加密,可追溯的方式,打通数据孤岛和数据共享中的隐私安全问题而提出的一个机器学习框架,帮助多个机构在满足用户隐私保护、数据安全和政府法规要求下,进行数据使用和机器学习建模。
数据要素市场面临的问题:数据权属不明确,确权手段缺乏;价格难判断,定价标准不统一;隐私易泄露,安全难保障;流通能力弱,汇聚效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