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不上大夫 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是《礼记》中的一句非常重要的话。它是解释古代礼乐制度的一个非常特别的原则。后代的人们往往理解为统治阶级搞特权,是不对大夫用刑的,不对庶人用礼的。这是一种有害的误解。

其实这句话是古代礼乐制度一种非常人性化的原则,是勉励人们遵守礼乐制度的。

“刑不上大夫”,并不是大夫以上贵族犯了罪是不用刑的。我们看历史上,好多大夫以上的人都是处以极刑的。如商鞅被“五马分尸”,李斯被“腰斩”。都是要用刑的。“用刑”、“法不阿贵”、“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从法律的角度而言的。那么“刑不上大夫”是什么意思呢?“刑不上大夫”是从犯法者的角度而言的,意即:大夫以上的人身份高贵,是不应该犯法的,即便是犯了法也不应该受到刑罚的羞辱,即“士可杀,不可侮”,就应该自裁、自缢死去,免得受到羞辱。所以有“赐死”这一说,叫人死不仅不是加害,而是一种恩赐,是皇恩浩荡。

“礼不下庶人”是什么意思呢?并不是说老百姓就不用礼,而是说礼用起来有很多规矩,讲究穿什么衣,戴什么帽,很繁琐。老百姓要劳动,要出体力,行起礼來不方便,耽过工夫,所以老百姓讲礼可以马虎些。

“礼不下庶人”的原则也同样重要。只有这样,劳动人民才能放手大干,发展生产,增加财富。如果人人都讲礼去了,人类社会就会消亡了。

200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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