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自己写给自己看的书
我从来没认为自己是文学青年,我觉得“文学青年”这词儿属于骂人。但是我很愿意给自己定位成一个“讲故事的人”,别人的故事也好,自己的故事也好,拿来给大家寻个乐子。不见得多有意思,可都是生活中的人儿和事儿。这也源于我小时候看郑渊洁先生的《童话大王》里有一个故事标题是:《自己写给自己看的书》
讲故事这回事,文笔可以差,第一是要有生活,第二是要有脑洞。换句话说,第一要有生活的经历,第二要在生活中玩出花样来。通常来说,讲故事的人必须触类旁通,不单会讲故事,也要在生活中的很多方面游刃有余,玩得开心,玩得深入,玩得透彻。
这就叫幽默。
流行的文学作品里,如果不加入“人生”“生命”这样的探讨,就好像写这个作品的人没念过书一样,但实际上作者们不知道,如果一味故作高深地谈论“人生”和“生命”,写的这些东西还不如没念过书的人写得好。
数年前混迹于网络文学的我目睹过一个现象:初中毕业的人写的小说如果脑洞够大还是有很多读者的,但是用了很多华丽辞藻半天不知道在讲什么的小说就没人看。
故作高深永远没有卖点,平凡而朴素的人生观也许会更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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