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 | 精神上的休憩地
生命之美,不过是顺应其天性,做好分内之事罢了。
—— 路易斯·德·莱昂
人的自我主义会使他不愿意接受毫无意义的生活,因此,当他不幸地发现自己对某种崇高的、可以为之献身的力量失去信仰时,为了重拾生活的意义,他便会在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价值之外再建立一些特殊的价值。
古往今来的智者们选出了三种最为宝贵的价值。他们认为,如果能够单纯地追求这三种价值,人生便能获得某种特殊意义。尽管这些价值还具有一些生物学功效,不过从表面上看,它们却不具备任何功利性,让人误以为可以通过它们挣脱人生的枷锁。当人们对精神的意义有所动摇时,它们以自身的崇高性带给人信心。无论结果怎样,对于这些美好品质的追求是有意义的。它们就像是荒漠中的绿洲,由于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人们并不知道其他终点的存在,于是他们只好说服自己去往这些绿洲,因为在那里他们将获得精神上的休憩,而他
们内心的疑问也将得到解答。这三种价值就是真、美、善。
我认为,“真”之所以能够在这三种美德中占有一席之地,是因为它在修辞学上的引申义。人们将勇气、荣誉和独立精神等道德品质也纳人了它的范畴。在人们求“真”的过程中,这些品质确实常常出现,但实际上它们和“真”并无关系。人们一旦发现了自我表现的好机会,便会不顾一切地抓住它。人们在意的只是自我,而不是“真”。
如果说“真”是一种价值,那是因为它自身的纯粹性,而并不是因为表达“真”是一种勇敢的行为。不过由于“真”是一种判断,人们往往认为它的价值在于判断的过程而不是其本身。连接两个大城市的桥梁自然要比连接两块荒芜之地的桥梁更为重要。
如果说“真”是一种最高价值,人们对于它的本质却不甚了解,这一点颇为奇怪。对于它的意义,哲学家们一直争论不休,不同流派的哲学家甚至会互相嘲讽。在这样的情况下,普通人只能对他们的争论不加理会,只要秉持自己相信的“真”即可,这是一种非常谦逊的行为,只需要维持“真”在自己内心的特殊存在——这就是对事实的直接陈述。
如果“真”是一种价值,那么我们必须承认,它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些伦理学方面的书举出了许多例子,用以证明“真”是可以得到正当维护的。其实这些书的作者完全不必大费口舌,因为古往今来的智者们早已断言,并非所有真理都可用言语表达。为了虚荣、安逸和利益,人们常常会放弃“真”的一面。人们并非依靠“真”而活,他们活在自己理想的虚假世界里。有些时候我会觉得,人们所谓的理想主义不过是打着“真”的旗号弄虚作假,以满足他们内心的自负。
“美”的情况要好一些。多年以来,我一直认为只有美才能赋予生命以意义。对生生不息的人类而言,唯一的愿望就是这世上能够诞生一些艺术家。我相信,艺术是人类活动中最高级的产物,它阐述了人类的所有苦难、无休止的辛劳和绝望的挣扎。因此,米开朗琪罗在西斯廷教堂留下的那些画作,莎士比亚的那些经典台词,以及济慈的那些颂歌,足以让千百万人平庸的生活以及他们的苦难和死亡变得有意义。后来,我对这样夸张的言论有所收敛,我只是简单地说艺术作品能够赋予生活意义,而美好的生活也是一种艺术,我内心最为珍视的仍然是美。不过,这些想法如今都已被我摒弃了。
首先,我发现美是一个完整的句号。当我想到那些美好的事物时,我发现自己能够做的只有注视和赞赏,它们对我情感的触动固然妙不可言,但这种感觉既无法保持,也无法复制。即便是世上最美的事物,也终究会令我感到厌倦。我发现,那些带有实验性质的作品能够给予我更为持久的满足。因为它们并不是十全十美,这就让我的想象力有了一定的发挥空间。而那些伟大的艺术作品几乎已是完美无瑕,我无法再对它们产生什么想法,于是我活跃的思维便会因为这种被动沉思而感到倦怠。对我来说,真正的美就像是高山之巅,当你到达了那里,能做的就只有下山了。完美的事物总让人感到乏味。虽然我们都在追求完美,但还是不要实现为好,这对生活来说,真是个不小的讽刺。
我想,我们所说的美是指那种能够满足我们审美的对象,它既可以是精神对象,也可以是物质对象,不过更多的是指物质对象。然而,这样的认知就像我们仅仅知道水是湿的一样,太过表面化。我阅读了大量的书籍,想要了解那些权威人士对于美是怎样解释的;我还结识了许多在艺术方面造诣颇深的人。但无论是这些艺术家还是那些书籍,都无法让我有所获益。我发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事实,那就是对于美的判断永远都没有定论。博物馆里的各类藏品,仅仅对过去某个时代的鉴赏家来说是美的,对如今的我们来说似乎已经毫无价值;
而我这一生中,也目睹过许多诗歌和画作在某一段时间广受赞誉,可是它们的魅力就如朝阳下的薄雾一样转瞬即逝。即便我们这一代人再怎么自负,也不敢对自己的审美持完全笃定的态度。我们认为美的事物,无疑会被另一代人所诟病;而我们不屑一顾的事物,也很有可能被下一代人所赞赏。我们唯一能得出的结论便是——美是相对于某一代人的需求而言的。如果要在我们认为美的事物中找到绝对美的特质,那必然是徒劳的。我们可以将美视作某种能赋予生命意义的价值,但是由于它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也无法被完全解析。我们再也无法对祖先们欣赏过的美感同身受,正如我们再也无法闻到他们那个年代的玫瑰花香。
我曾经试图从美学家的作品中寻找那些可能使人产生审美情感的特质,同时我还想弄清这种情感的本质。人们常常会谈到审美本能,这个术语似乎向我们揭示了审美是人类的一种基本欲望,就如同性欲、食欲一样;而且它还让人类的审美具有了一种特殊的性质,即哲学上所说的统一性。也就是说,审美源于人类内心表达的本能、过剩的精力和一种纯粹的神秘感,以及其他我无法言喻的东西。对我而言,审美根本就不是一种本能,它是一种由身体和内心共同促成的状态,它以某些强大的本能为基础,同时又结合了一些人类进化而成的特质,而且它和生命的普遍性也有一定的联系。事实表明,审美和性本能也存在着莫大的联系,这一点已经被普遍认同,而那些具有独特审美的人往往在性欲方面也容易走向极端,甚至达到病态。
在人类身心构造中或许存在某种物质,它会使人对某些音调、某些节奏和某些颜色特别敏感,也就是说,我们的审美或许受到了某种生理因素的影响。
然而,有时候我们认为某些事物是美的,只是因为它们让我们想起了我们热爱的人或物或地方,抑或是经时间洗涤后仍然对我们有价值的东西。我们会因为熟悉某些事物而觉得它们是美的,相反,我们也会因为某些事物新奇而认为它们是美的。这些都意味着,相似性联想和相异性联想都是审美情感的主要组成部分。只有联想才能对丑的美学价值做出解释。
我不知道是否有人研究过时间对美的诞生有怎样的影响。对某些事物而言,并不是因为我们熟悉它才觉得它美,有可能是时间的沉淀在一定程度上为其增添了美感。这就是某些作品在问世之时无人问津,如今却大放异彩的原因。我想,时至今日济慈的诗歌必然比当年更有美感。这些生动的诗歌给人们带来了慰藉和力量,而人们所注入的情感也让这些诗歌更为丰富。
我不认为审美情感是一种具体而简单的东西,相反,我认为它非常复杂,它是由各种不和谐的元素组成的。如果你被一幅画或是一段交响乐所刺激,产生了情欲,或是对往事伤感介怀,又或是由于心绪不定而亢奋,即便有美学专家说你不该被触动,也无济于事。因为你终究受到了触动。这些方面也是审美情感的组成部分,就像平衡的结构所带来的客观满足感一样。
一个人在面对伟大的艺术作品时,究竟应该有怎样的反应呢?当他在罗浮宫看见提香的《基督下葬》或是听到《纽伦堡的名歌手》中的五重奏时,究竟作何感受?我知道我自己的内心感受,那种兴奋的感觉简直让我欢呼雀跃,这种兴奋感同时包含着感性和理性,是一种带给我力量、让我从生命的束缚中获得解脱的幸福感;与此同时,我感觉到自身充满了人性深处的怜悯;我感到一片宁静、祥和,甚至获得了精神上的超脱。有些时候,当我欣赏到某些画作或雕塑,或是欣赏到某段音乐时,我的内心会产生一种无比强烈的感受,我只能用神秘主义者惯用的语言来形容这种感受,那就是天人合一。因此,我认为这种更为宽泛的现实交融感并非只属于宗教徒,它也可以通过祈祷和斋戒以外的途径来实现。随后,我又扪心自问,这种情感究竟有什么作用?当然,它本身所包含的愉悦是美好的,但又是什么因素导致它能够凌驾于其他愉悦感之上,以至于我们将它称之为一种愉悦感似乎都是在贬低它呢?那么,杰里米·边沁宣称各种愉悦感并无差别,只要程度相当,少儿游戏就和诗歌一样,这种说法未免太过愚蠢。神秘主义者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倒是毫不含糊。他们说,除非这种喜悦能够磨炼人的品性,促使人多行善举,否则它就毫无意义。这种喜悦的真正价值在于它所起到的实际作用。
生活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审美独到的人。我指的不是那些从事艺术创作的人,在我看来,那些从事艺术创作的人和享受艺术的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前者之所以创作是因为他们的内心存在强烈的欲望,他们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展现个性。如果他们的艺术创作具有美感,那纯属偶然,因为几乎极少有人将这作为艺术创作的初衷。他们用画笔、颜料和黏土等各种工具来展现自我,目的是让重压之下的灵魂得以解脱。我现在所说的是那些将对于艺术的思考和鉴赏作为赖以为生的事业的人。我对此类人并不赞赏,他们往往过于自
负。他们无法妥善处理生活中的各类事务,却又蔑视那些谦虚工作的人。他们自认为读过许多书,看过许多画,可以高人一等。他们打着艺术的名号来逃避生活,还愚昧无知地蔑视普通事物,否定人类基本活动的价值。事实上,他们和那些瘾君子并没有太大差别,甚至更为恶劣,因为那些瘾君子至少不像他们那样自以为是,也不会蔑视身边的人。艺术的价值和神秘论的价值一样,在于它的实际作用。如果它只能给人带来愉悦,那么不管这种精神上的愉悦有多大,其影响也极为有限,换句话说,它所带来的享受比一打牡蛎或是一杯蒙特拉谢葡萄酒大不到哪儿去。
让艺术成为一种慰藉便已足够。这世上充满了不可避免的邪恶,如果古往今来的艺术作品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片安宁之地,那当然很好。但这并不是逃避,而是为了积攒新的力量去面对邪恶。如果真的要将艺术视为人生的一种重要价值,那么它必须教导人们谦逊、忍耐、聪慧和宽容。艺术的真正价值不是美,而是正确的行为。
如果说美是人生的一种重要价值,那么谁也不会同意鉴别美丑的审美感只属于某一阶层。人类生活所必需的感受能力只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里,这样的说法无论如何也站不住脚。然而,这是美学家们的共识。不得不承认,在愚昧无知的青年时代,我曾经认为艺术(我曾经主观地认为大自然的美也属于艺术范畴,直到现在,我也依然觉得大自然的美是人类的杰作,正如绘画、音乐一样)是人类最伟大的成就,而且我还自鸣得意地认为只有极少数人懂得如何欣赏艺术。不过如今我早已摒弃了这种想法。我不相信艺术的美只属于一小部分人,我更倾向于认为,如果艺术只对一小部分受过特殊训练的人才有意义,那么这种艺术就像它为数不多的受众一样不值一提。
只有人人都能欣赏的艺术,才是真正伟大而有意义的,局限于个别人群的艺术只是一种小把戏而已。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古代艺术和现代艺术之分。艺术就是艺术,它是有生命的。任何试图通过历史、文化或考古学方面的联想使艺术对象获得生命的行为都是荒谬的。譬如说一座雕像,是出自古希腊人之手,还是出自法国人之手,都不重要。唯一重要的是,此时此刻它的美让我们为之震撼。这种震撼会激发我们创造出新的作品。如果艺术创作的初衷不仅仅是自我放纵或是自我满足,那它必然能够磨炼我们的品性,并对我们的行为做出正确的指导。对于艺术品的评判需要看它的艺术效果如何,如果效果不好,那它便毫无价值。虽然这个结论我不太喜欢,但也不得不坦然接受。艺术家们往往在无意中才能达到较好的艺术效果,这是个令人不解的事实,我们只能把它当作事物的本性看待,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布道者在无意识状态下的布道最为有效,蜜蜂采蜜也只是出于自身的目的,并没有想过让人类获得收益。
看来真与美自身都不具备固有价值。那么善呢?在我谈论善之前,我想先谈谈爱。有些哲学家认为爱包含其他一切价值,因此他们将爱视为人类的最高价值。无论是柏拉图学说还是基督教教义,都给爱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爱”这个字眼比单纯的“善”更能让人为之振奋。与爱相比,善的内容略显沉闷。爱有内层含义:第一种较为简单纯粹,即性爱;第二种是仁慈。我认为即便是柏拉图也无法准确地区分这两种爱。在我看来,他似乎将那种伴随着性爱出现的欢快、有力、亢奋的感觉当成了另一种爱,也就是他所说的神圣的爱。我却更愿意将之称为仁慈的爱,尽管这样会使它染上世俗之爱的缺陷。要知道,世俗之爱会暗淡,会消亡。
人生最大的悲剧不是死亡,而是停止去爱。当你所爱的人不再爱你,这是个不小的悲剧,然而谁都帮不了你。拉罗斯福哥发现,在一对恋人之间,总有爱人的一方和被爱的一方。他用一句话讽刺了这种不和谐的状态,正是这种不和谐阻碍了相爱的人获得完美的幸福。无论人们多么厌恶这样的事实,也无论他们多么愤怒地否认,毋庸置疑的是,爱取决于某种性腺的分泌。大多数人不会持续不断地因为同一个对象的刺激而分泌性激素,而且随着年岁的增长,性腺的分泌功能也会退化。人们在这一方面往往表现得非常虚伪,不愿面对现实。当
他们的爱已经衰退,变成了一种坚贞不渝的怜惜,他们却自欺欺人地欣然接受。就好像怜惜和爱是一回事!怜惜之情是建立在习惯、利害关系、生活便利和陪伴的需求上的。它能给人带来的是宁静而非兴奋。
我们是变化的产物,变化对我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而我们本能中最为强烈的性本能又怎么会摆脱这一法则呢?今年的我们已经不再是去年的我们,我们所爱的人也发生了改变。改变中的我们如果还能继续爱着另一个已改变的人,那真是幸运。大多数情况下,由于自身的改变,我们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才能继续去爱那个我们曾经爱过,却已经改变的人。因为当爱情以摧枯拉朽之势席卷而来时,我们以为它永远也不会消逝。然而,当它逐渐衰减时,我们便会感到羞愧,觉得自己受到了蒙蔽,并埋怨自己不够坚贞。事实上,我们应该坦然地将这种情感的改变看作人性的自然结果。人类过往的经历使他们对爱抱有一种复杂的情绪。他们质疑它,对它毁誉参半。人类的灵魂总是追求自由的,他们总是把爱情所需要的自我服从看作有失体面的行为,只有某些瞬间例外。或许只有爱能够为人类带来这世上最大的幸福,但这样的幸福并不纯粹。爱的故事,结局往往都是哀伤的。
许多人对爱情嗤之以鼻,他们愤怒地企图挣脱爱情的束缚,他们拥抱自身的枷锁,同时又心怀怨恨。爱不是盲目的,死心塌地地去爱一个根本不值得爱的人,这是人生最大的悲剧。
然而,仁慈之爱不像世俗之爱那样转瞬即逝,尽管它自身也存在一些无可避免的缺陷。而且,它也或多或少与性有一定的关联。这就好比是跳舞,有些人去跳舞纯粹是为了在有节奏的律动中获取快乐,并非一定要和他的舞伴发生关系,不过,只有完全沉醉其间,才能真正将跳舞变成一种愉快的活动。在仁慈之爱中,性本能已经得到升华,不过它仍然可以为这种情感注入热情与活力。仁慈之爱是善当中较好的部分,它为原本严肃的善增添了几分温情,从而使人们可以更加从容地做到节制、自律、忍耐和包容,这些品德遏制了人类的天性,不大能够带给人最直接的愉悦。这样看来,善似乎是世上唯一具有自身目标的价值,它能够为我们带来美德。我大费周章,却只得出了一个如此平庸的结论,实在是非常惭愧。如果依照我以往的秉性,一定会用一些惊世骇俗的言论来结束这部作品,或者用一些愤世嫉俗的巧言妙语来博读者一笑。然而,现在我只能照搬一些随处可见的陈词滥调。我兜了一大圈,却只得出了一个尽人皆知的道理。我是个没什么崇敬心的人。世人所怀有的崇敬之心已经够多了,
事实上,有很多事物都配不上我们对它们的崇敬。现在,我们往往会出于传统对某些事物表现出敬意,然而我们对其本身并无兴趣。对但丁、提香、莎士比亚、斯宾诺莎这些伟大的历史人物而言,最好的表达敬意的方法是把他们当作与我们同时代的人,表现出亲密无间的状态,而不是将他们奉若神明,这样才是对他们最好的赞美。这种亲密无间的感觉就表明,他们仍然鲜活地伴随着我们。不过,当我在生活中与真正的善不期而遇时,我的内心还是会不由得生出一丝敬意。尽管这些凤毛麟角的行善者并不如我想象中的那般睿智,但这并不影响我对他们的赞许。
孩提时代,我常常心怀郁结,有一段时间,夜里我总是不停地做梦,我真希望我的校园生活也是一场梦,梦醒后我会发现自己回到了家里,和母亲在一起。母亲的离世对我的内心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如今五十年过去了,这伤口依然未能完全愈合。虽然我已经很久没做那样的梦了,却一直摆脱不了那种感觉,我还是会觉得自己的生活只是一场幻境。在这幻境中,总有各种事情发生,我也因此变得忙忙碌碌,尽管我身在其中,却也能从远处审视它,并弄清它的本质。回首我这一生,有成功,有失败,有数之不尽的错误,也有欺骗和成就、欢乐和痛苦,但奇怪的是,这些感受都不像是真实存在过的。它们就像幽暗缥缈的幻影一般。或许是我的灵魂没有栖息之处,才会像先辈们一样对神性和永生充满渴望,尽管我的理智早已否定了它们的存在。
有时候,我只能无奈地安慰自己,我这一生也遇到过不少善行,而且有些善行就发生在我自己身上。或许,我们无法从善中获取生命的缘由,也无法获取生命的真谛。在这苍茫的宇宙间,我们从出生到死亡,始终无法摆脱邪恶的纠缠,善虽然算不上是一种挑战或回应,但它至少证明了我们是独立存在的。对悲惨而荒诞的命运而言,善是一种颇具幽默感的反驳。善不同于美,即便它达到极致状态,也不会令人生厌;而且,善比美更伟大,它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褪色。善是从正确的行为中显现出来的,不过在这个混沌不清的世界中,谁又能分辨什么样的行为才是正确的呢?正确的行为并非为了追求幸福,即便它带来了幸福的结果,也只是运气而已。众所周知,柏拉图曾经劝导那些智者放弃终日苦思冥想的生活,去体验世俗琐事,借此将责任感置于享乐欲之上。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不时做出这样的选择:明知自己的做法不会带来幸福,却还是这么做了,因为这是正确的行为。那么究竟什么是正确的行为呢?我觉得路易斯·德·莱昂修士做出了最好的回答。
他所说的并不难实现,虽说人性中存在弱点,也不会因此畏缩不前。下面,我就以他的这句话作为本篇的结尾吧。他说:生命之美,不过是顺应其天性,做好分内之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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