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讲了新四军第七师是“富七师,甲全军”...

上期讲了新四军第七师是“富七师,甲全军”,本期讲一下新四军第二师烟厂生产的,当时畅销国统区和日占区的“飞马牌”香烟。
“皖南事变”之后,国民政府停发了新四军的供给,八路军那边本身就很困难,对新四军物资上也无法支援。于是新四军各师就开始以各种办法来自筹供给,这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二师的“飞马牌”香烟。
“飞马牌”香烟的前身是铜城镇(今属安徽省天长市)的群众烟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神龙牌”香烟,但是在国民政府的层层盘剥之下,“神龙牌”香烟奄奄一息,即将倒闭。新四军二师占领铜城镇后,此时烟厂正请求二师保护或入股。
时任二师副师长罗炳辉听说这个情况后,立即安排二师供给部部长胡弼亮到铜城与群众烟草的各个股东老板商议。最终确定了:工厂由部队参股经营,资金、人员都由部队出,部队掌握管理权,几个老板可管可不管,而烟厂要将收入的1/5付给那几个老板。几位股东老板当然也愿意,本来群众烟草就面临倒闭,这下什么都不用管就可坐收20%,再加上有了新四军的入股,也不用担心国军那边了,几位股东都感觉这买卖划算。
“飞马牌”香烟还受到了新四军军部及陈毅军长、张云逸副军长的大力支持,“飞马牌”这个品牌名就是张云逸起的。
“飞马牌”香烟在市场上特别受欢迎,不仅国统区的认可,就是杭州、南京、上海等日占区的烟贩子也冲破重重关卡来铜城、盱眙进货,外号“四爷烟”。
烟厂的利润不仅满足了二师的供给,还每月向新四军军部上交30万元。1944年华北地区受灾,烟厂向灾区捐款1600万元。当时国军一个甲种师每月的开支也仅仅25万元,按照这个标准,1600万元可供应一个甲种师五年多。
“飞马牌”香烟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还可以用来换取枪支弹药、情报,毕竟在当时“飞马牌”香烟可是硬通货,比天天贬值的法币受认可。
抗战结束后,烟厂随新四军军部转移到山东,烟厂职工直接参加了对济南、青岛、徐州的接管工作。济南、徐州等地也开始生产“飞马”牌香烟。
解放战争后期,三野机关进驻上海,部分烟厂职工来到上海,他们把制造“飞马”牌香烟的工艺带到了大上海。不久,上海卷烟厂也生产出闻名遐迩的“飞马”牌香烟。
从创建到上世纪九十年代,“飞马牌”香烟畅销四十多年,在我国诸多的烟草品牌中,论受欢迎程度,恐怕也只有“红塔”、“玉溪”能与“飞马”相比了。
图为“飞马牌”香烟在不同时期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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