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如何修炼技能,让案件胜诉更有把握?

Funto Law iCourt法秀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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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华玲

来源公众号:道方图说

公众号 ID:funtolaw

庭审是什么?每个人有不同看法,有的人认为中国的庭审是寡淡的,也有人认为律师参加庭审,其辩论能力很重要,还有人认为庭审是信息的传递。

在我看来,庭审是什么不重要。庭审为了什么,显然更值得我们思考。毫无疑问,庭审就是为了“赢”。不仅仅是庭审,整个诉讼目标,从制定诉讼策略到取证、参加庭审、撰写代理词,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如何赢得这个案件?”

庭审准备怎么做? 

既然庭审就是为了赢,那整个庭审准备的过程,应当是不断思考如何才能赢得案件的过程。

一、从起诉状出发,了解案件风险

一份判决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判项”,而判项一定是围绕起诉状的诉讼请求进行的,法官不会超出诉讼请求进行判决。所以庭审第一步,应当从起诉状着手。

首先,是原、被告主体部分。把目光停留在原、被告那短短的几行字上,然后拿出你的证据,左手诉状右手证据。问自己:

  • 原告的权利基础体现在哪份证据,是否适格?

  • 指控被告一为生产商的侵权证据在哪?被告二作为共同侵权人,其具有共同侵权的合意,参与、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证据在哪里?

  • 被告三作为侵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被查封了 100 万的人,被告一、二作为空壳公司,本案能否执行到位,就看被告三了。那被告三的侵权证据又体现在何方,能否抓到个人承担侵权责任?

接着到诉讼请求部分。

  • 诉讼请求第一项要求对方停止使用“东方不败”“西门吹雪”侵权标识的事实依据何在?包括哪些证据体现被告使用了上述被诉侵权标识,以及这些侵权标识与原告的权利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

  • 起诉几被告共同赔偿 500 万的依据何在?包括几被告能否追究共同侵权、连带赔偿的责任,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据何在?几被告的关系是怎样的?起诉 500 万的事实依据有哪些?

  • 要求几被告发表公开致歉声明、消除影响的法律依据何在?

诉讼请求部分的分析,不仅仅要从证据中找到支持,还要找到相对应的法律依据。确保事实、法律均有强力支撑,案件才不会高开低走,中途挂掉。经过对各被告侵权事实、诉讼请求依据的梳理,才能从宏观上、全面了解案件的风险何在。

知道了案件风险何在,才能开启后面的征程。

二、制作图表,让案件事实清晰呈现

商标案要有商标比对意见,专利案要有技术比对意见,这是基础。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图表工作:

1.被告众多时,制作主体关系图。

在我们办理的好几个案件中,被告有七、八位之多,而且不同的被告侵权行为有所差异,互相之间又有交叉、合作。被告关系非常复杂,如果不能在庭前对被告关系进行梳理,庭上要花很多时间陈述,并且可能还说不清楚,白白浪费宝贵的庭审时间。庭审本质上是就是争取法官的注意力的战场,一定要把有限的时间用在刀刃上,庭前能整明白的就尽量先搞清楚。

2.证据太多,制作侵权行为列表。

在知产诉讼中,证据几百页是常态,每次开庭动辄三大本,如何把三大本的证据在庭上徐徐展开?

在我们办理的某个商标案中,涉及的侵权证据共 15 份公证书、822 页证据,很厚的三本。这种情况,即使开卷考试,也难以在考场拿高分。所以必须制作侵权行为列表,以公证书为起点,每份公证书涉及的被告和侵权行为有哪些?如果是被告众多,侵权事实在各份公证书中交叉出现,则要制作以被告为起点的被告侵权行为列表。

总之一点,手中有表,开庭不慌。特别是年轻律师,在庭审律师的初级阶段,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在图表的制作上。因为大家刚开始做出庭律师时,缺乏经验,难以应付庭审的突发状况,最好的方法的就全面的梳理案件事实,带表上阵,即使表现力还不够,也不会出大的纰漏。

有人可能会有疑问,图表要花那么多时间去弄,有必要吗?真的有用吗?法官会看吗?我想下面这张图可以回应这个问题。我们办理的多个高判赔案件中,每个案件背后都要辛勤制表的过程。

不仅仅是我们,国内顶尖所在这一块做得更好更精。在经典的乔丹案公开庭审中,律师就在庭上呈现了大量图表,其制作的简洁、清晰,更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需要强调的是:图表很重要,但一定是基于案件的需要,不能为了制表而制表,为了画图而画图。明明是一段话或几句话能说清楚的,非得画张图,那就是本末倒置了。图表是为了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可视化,是工具、是手段、绝非目的。

庭审技巧的打磨 

一、对书面证据和图表的有效表达。

上文我们提到图表很重要,但对图表的融会贯通更重要。我们觉得图表好,但不能迷恋图表,因为开庭不是为了秀你的画图技术,而是致力于如何才能最清晰、直接、有效地把有利于我方的信息准确传递给法官,把对方侵权的恶意和情节突出表达,让法官一目了然、印象深刻。

在乔丹商标争议案中,“方达”律师所的律师的一段庭审表现,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她在陈述乔丹体育公司的主观恶意时,拿出了两块 KT 板,一份是乔丹本人在赛场上的经典照片,另一份则是乔丹体育公司申请的商标,将二者比较叠合在一起,显示出诉争商标和乔丹赛场照片完全重合,这一段庭审表现实在令人惊叹,让人忍不住反复观看。

这一幕堪称名场面,在引人发笑的同时,也让我很受震憾。什么是可视化?什么是清晰表达?当律师将涉争商标抠掉,显示出该商标的轮廓和乔丹的照片完全重合时,真的令人拍案叫绝。我相信法官开完庭后脑海里也会不断浮现出这个画面,商标申请人的主观故意不言而喻。

庭审准备中图表的制作很重要,但在庭审中如何把图表中的信息,以更垂直的方式呈现,则是庭审修炼的高阶课程。

二、围绕事实进行辩驳。

有时开庭会碰上律师特别纠结,凡是对方的陈述都要否定,凡是对方的观点都要回应,我自己有时也会犯过多回应的错误。这很好理解,怕对方的陈述对我方不利,觉得对方的陈述歪曲了事实,迫不及待想要纠正。

但是庭审的时间是非常有限的,如果不能把重点尽快展开,就会为判决埋下隐患。所以我们要不断训练自己,抓重点和忍住想要对非重点进行回应的冲动。可以在庭前制作一张重要信息表,列明有哪些信息是一定要呈现给法官的,哪些事实很重要,要寸土不让。

开庭时放在自己一眼就能瞄到的地方,当对方滔滔不绝,看一眼,把注意力拉回到重点上,而不是被对方天马行空、天外飞仙的东西牵着走,越扯越远,焦点一片模糊。

法庭询问也很重要,甚至往往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特别是在抓被告主观恶意方面。所以,一般庭审前,我都会想一下有什么问题可以问对方。好的庭审询问会把案件推向至高点,和接下来的法庭辩论交相呼应,为其提供丰富的素材。

最精彩的一个案件是在庭审询问中,通过问题的设计,层层逼问,在二审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实现诉讼逆转。当时在开完庭后特别兴奋,就感觉二审要赢了。但并不是每次都那么幸运,也不是每次都那么大胆,取决于你碰到什么样的对手,甚至是法官。庭审询问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胜利在望,用不好惨遭反噬。

因此,它需要我们进行充分的准备,认真想清楚如果对方回答 A 面,你怎么回应,如果对方回答 B 面,你如何突破。还需要长期的刻意训练,这样在对方回答之后,特别是当对方的回答与你的设想不同时,能迅速抓到漏洞进行反击。

当你不确定是否要询问对方时,我建议不问,自己都没有想清楚的东西就不要冒险。有些事实,根本不需要询问,可以法庭辩论中展开。

三、那些被我们轻易放过的陈述机会。

如上文所说,庭审是抢夺法官注意力的战场。我们在庭审中特别是在辩论阶段,总是希望多说些,长篇大论被法官无情制止,但在有些可以说的环节却保持了沉默。

开庭陈述

举证阶段
法庭辩论
明确争议焦点
最后陈述

在开庭陈述、举证、质证、最后陈述阶段,以与书面意见一致几乎是常态。但我个人观点是要因案而异,每个环节都是自己的权利,应当根据案件的必要性来选择是否展开陈述,而非遵循习惯或前辈经验。

在我们办理的一个案件中,被告有八个,关系复杂。因此,在开庭陈述时,当法官问是否与诉状一致时,我就提出来,由于案件被告较多,案情复杂,想就几被告的关系进行陈述。法官欣然同意,待我讲完后,法官马上问了几被告一些问题,有种迅速进入抗辩状态的感觉。

再比如,在举证阶段,由于证据太多,原告一项项念的确浪费时间。所以,很多时候法官都会问是否与证据清单一致,然后直接让被告质证。这样不是不行,但要看具体案件。对于一些非常重要的证据,或者你迫切希望法官能注意到的事实,可以提出来就重点部分简要说明,其他与证据清单一致。同样,作为被告在答辩、质证环节亦如是。

四、最后陈述说什么?

原告请求法院支持全部诉讼请求?被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求?老实说这句话说了等于没说。我说完这句话后,真的会有种感觉,不如干脆说“没有”还更潇洒。

那最后陈述说什么呢?一是说我们庭前认为一定要呈现给法官,但没有呈现的信息。二是被法官打断,而你觉得需要说明的事实。三是你觉得非常重要,对案件影响很大,必须再次强调的重点。

当然,需要强调的是,上述内容仍然要“因案而异”,取决案件本身确实有话要说。我们需要训练在庭审的每个环节都放上自己重要的兵,而不是把宝都压在辩论阶段。但如果事实很清楚,那就没有必要非得全流程都说上一通,除了浪费时间外也让人反感。具体标准应以法官通过阅读起诉状能否明确各被告关系,以及涉及侵权行为为准。

庭审的错误示范动作 

说到庭审的错误示范,大家可能会说要尊重法官啦,不要咆哮法庭,要尊重对手云云。说实在的,大部分律师都不会做出这样的反面教材,讨论意义不大。

一、想要表达信息太多,导致重点被混淆。

虽然我们都知道做事要抓重点,迅速找到关键问题所在。但“抓重点”不是仅仅知道就行,而是要刻意训练,没有长期的意识和训练,根本不可能在一些琐碎信息中找到关键点,更何况在庭审的有限时间内。

所以,往往就容易出现,律师想到一点就要表达出来,对方陈述一点就要回应一下,一个庭开下来云里雾里。从律师的角度来说,也很好理解,毕竟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各个点都想说一下,对方抗辩的每个观点都怕有风险,想要辩驳一二。但当我们纠结各个点,在各个据点来回奔跑时,只能说明一点,我们庭前论证得不够清楚,因为不够清楚才会纠结。

二、抓住重点,但没有展开重点。

我们一直在讲要抓重点,废话少说。就是要为自己争取时间,把争取到的时间用来放在重点上“细细说”“慢慢说”,不然前面各种赶时间是做甚?

举个栗子,我们起诉淘宝店铺侵权时,到支付宝公司调取到该店铺两年销售金额为 50 万元,然后我们把支付宝公司出具的光盘交给法院,不断地说“法官大人啊,对方仅是淘宝店铺就已经卖了 50 万,果断要高判赔啊!”直接能够呈现被告的销售数量的证据,当然是重点,算是抓到了重点。

但问题在于,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法官未必会引起重视,我们需要进一步展开,比如把光盘中的数据打印出来,而不是让法官自己回去自己看光盘。再把那百余页的,任何人都不想多看一眼的,长的表格中的重要信息筛选出来,形成简表。然后在庭上再对着简表与法官一一道来。

如此,才算是有效信息的传递,才能排除这个店铺可能还销售其他产品,50 万的货款可能有 39 万是卖的其他产品的各种合理怀疑。

三、答辩、质证时间实在太长……

我们碰过最极端的一个案件,被告对于我方证据的每一页都要一一核对原件,简直是“大家来找茬”,仅质证就从下午两点半持续到晚上八点,期间还夹杂着咆哮法庭等令人震惊之举。

无谓的拉长战线时间对己方有什么好处?没有好处。反倒是会让法官再也听不进去你要说什么,你说的那些有用的东西,全部夹杂在一堆无用信息中,如浮云掠过,不留痕迹。

我们可以做一个测试,当你听别人讲话时,多少分钟后会走神?估计也就5分钟左右,庭审认真聆听也坚持不到 10 分钟。哪怕你长相帅气,声音好听,普通话标准也一样。而那些念 40 分钟的上诉状,20 分钟的答辩状,被法官打断数次仍然坚持自我的,除了佩服他的勇气,真的记不住他讲了什么。

四、法官询问乱回答、乱问对方问题。

法官询问时,一定要在脑海里转一遍,想一下法官为什么这样问,更不要不确定的事实乱回答。

经常有法官问某个问题,一方代理人充满自信的回答,然后另一方代理人马上跳出来说“法官,事实不是这样的”,真是尴尬,让人充分怀疑这位代理人是否能够诚信诉讼。

这还是其次,更要命的是,有时候,直接抛出了对己方不利的答案,那就悔不当初了。因此,在法官询问时,留两秒的余地给自己。对于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就老实地说不知道,不要一时激动随口乱说。

通常原告问了被告问题后,被告原本没有问题要问原告的情况下,突然间也跳出来要问原告问题。但原告的问题是经过了精心准备的,被告的问题是被原告激怒迸发出来的。两相比较,结局可想而知。

所以,我们强调要刻意训练自己的庭审发问能力,更强调这种能力是建立在谨慎小心的态度上。

五、完全照稿念,不好,不好……

庭后复盘 

有哪些需要呈现的信息,庭上没有陈述的,代理词见。

法官问了什么问题,好好思考,法官为什么要那样问,案件风险在哪?找出案件风险。

诉讼策略是否错误?是否一开始诉讼策略的制定就错了,在被告的选择,证据的取得上有重大瑕疵,导致开庭有无力回天之感?本案应当怎样制定诉讼策略,下次要怎么做?

这次庭审是相当精彩,还是磕磕绊绊?为什么会磕磕绊绊?无非两点:一是事实不够清楚,想大声讲的事实不确定是否准确。二是法律论证不够清晰,不确定是黑还是白还是灰色地带,心里没底,没自信。

庭审技能才是律师真正的金手指,愿我们不断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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