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宋代邮政业务
周坤
公元960年大宋建立,建都开封,通过几代努力逐步统一了中原和南方地区。为顺应中央集权管控体系,邮政置邮而传命,承担了传递官方文书、军事命令、收集信息情报等作用。虽然宋朝的邮政体系沿用了传统的邮驿体制,但其组织、运行、管理等较前朝有较大不同,具备了现代邮政体制的雏形,对现时期邮政、快递行业有着重要影响。
宋代第一次建立了专门的邮政运行体系
众所周知,邮驿制度是中国古代设立的以传递公文﹑接待过往官员为主的官方通信组织,有时也承运官府所需少量物品,历代有不同名称,早期称传﹑遽﹑邮﹑置等,汉以后称邮驿。从宋朝开始,邮件文书的递送和过往官员投宿的驿,从职能上完全分离。宋人王应麟说:“郡国朝宿之舍,在京者谓之邸;邮骑传递之馆,在四方者谓之驿。”可以看出,驿已演变为单纯的政府招待所作为驿站使用。
宋朝第一次将邮政业务作为专门机构进行了体系化管理,承担此职能的机构叫做递铺,也称递铺衙门。虽然跟现在使用的快递有一字之差,但这个递铺更像现在的邮政公司,递送官方文书与物资,捎带递送官员的家书。北宋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递铺组织,特别是急递铺组织,为以后各朝所继承,一直延续到清末。宋初递铺由枢密院管理,宋元丰年,改由兵部之下的驾部。事实上,主管递铺的兵部具体过问递铺的规约条令、人事调配、递马的配备等,枢密院管理范围是递马的发放、颁布邮驿的凭信符牌等,这两个机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管理。
宋代第一次制定了专业完整的邮政通信法规
秦代颁布了邮驿法规,后人称为《秦邮律》,这可以说是中国甚至世界上最早的邮政法,但是内容比较简单。曹魏时代有了第一部《邮驿令》,唐朝也出现了一些关于邮驿方面的法令规则,但也只是夹在《唐律》中的规定。直到宋朝,中国古代第一次专业、完整、全面的邮政通信法规——《金玉新书》才制定出台。
宋初,各地邮驿管理比较混乱,有些政府官员任意加重驿夫、铺兵负担,有些官吏滥发驿券,相当于现在的寄递详情单,以致邮政任务繁杂,邮驿、递铺不堪负荷,更有甚者,假冒驿券到驿站骗吃骗喝。为了整顿这种情况,宋仁宗嘉祐四年(公元 1059年),根据枢密使韩琦建议,政府责令三司使张方平制定了《驿券则例》,颁行天下,这一则例称《嘉祐驿令》。根据《嘉祐驿令》,在《宋刑统》中又增加了若干细则,诸如规定“诸不应入驿而入者,笞四十”“贪赃枉法者,皆杖一百”等。
据考证,大约在宋高宗绍兴十九年(公元 1149年)或稍后,宋与金的激战刚刚结束,先前北宋时所用法规大都散失,邮驿和递铺管理法规也很混乱,宋高宗便命令一些朝臣汇集了散在民间的有关邮驿旧法,制定了《金玉新书》。“金玉”取古代“金科玉律”这个词的简称,法规的编纂者无从考证,由于历经战乱,法规原文没有流传下来,但明朝时编撰的《永乐大典》一四五七五卷中记载了此文。
《金玉新书》共有 115条,其中涉及邮驿刑律的 51条,有关赏罚的10条,关于递铺组织管理的54条。法规涉及的范围很广,规定了盗窃、私拆、毁坏邮件者属犯罪行为,都要处以刑罚,若泄露邮件的内容是国家重大机密、边防军事情报则要处以绞刑;规范了收寄流程,凡是交递铺传送的邮件文书,要当着官员的面实封装入筒内,叫做“实封入递”,相当于现在的收寄验视制度;严格界定了递送种类,分为“计程责限”和“依限传送”,就是在规定时间内快速完成递送,按照时限可分为三种:步递、马递和急脚递。顾名思义,走着送、骑马送、赶快跑着送;严肃了递送的时限,根据三种递送形式计算路上走驿和行程,如出现延误则以日计算,天数不同刑罚不等;明确了监督责任,刑罚不仅处罚那些作为传递文书的当事铺兵,同时也要处置其上级官吏,包括有关递铺的曹官,失职者一样处以杖刑。从种种条文中可以看出宋朝对邮政业务十分重视,用法律强化对邮政的管理,保证业务正常运行,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邮政法》。
宋代第一次出现了特快专递的邮政业务形式
宋代科学家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对步递、马递和急脚递三种递送方式均有介绍。步递按接力步行传递的形式用于一般文书的传递,同时承担着繁重物品类的传递任务,速度较慢。马递用于传送紧急文书,一般不传送物品,但因马匹质量有限,传递速度也有局限。从宋开始,在紧急情况下,又出现了一种叫做急脚递的传递形式。急脚递大约在公元11世纪初宋真宗时出现,最早用于军事,是边境上将军事情报和命令快速传递的一种形式,据说能“日行四百里”,宋神宗时还在开封至广西沿线设置了“急递铺”。急脚递的传递形式到元朝时达到昌盛,制度完备、组织严密、网络发达、管理严谨,逐渐代替了宋时的步递和马递作为公文传递的唯一方式。递铺兵卒在递送时,悬铃、持缨枪、挟蓑衣、举火把,每个递铺兵跑5里~10里,接力传递。急递铺到元末就衰亡了,明朝没有更多的发展,清代后期逐渐消失,而代之以另外的邮递形式和制度。急递铺制度类似现在特快专递的邮政业务形式,在宋代是第一次出现。
宋代第一次有了邮件专用封装用品和标识
现在使用邮政业务时会用到信封、快递封套和封装箱等,邮件和快件的外部标识也很清晰,某某品牌的快递、某某种类的邮递业务等,在宋代第一次有了邮件的专用封装品和专用标识,就是“金字牌”。“金字牌”是一种专用邮政通信凭证,宋太宗开始将驿券也就是邮递证明,改为银牌作为邮递业务的专用凭证。这种银牌阔二寸半、长六寸,隶书体,刻有飞凤和麒麟图样,两边有年月登记有效期限,后来又发展为金字牌、青字牌和红字牌。宋代,神宗开始设立金字牌,金字牌是一种通信檄牌,“牌长尺余”,木制,上刻“御前文字,不得入铺”,“朱漆刻的金字”。金字牌为急脚递专用,同军事命令和战争状态有关,宋高宗时就是用十二道金牌勒令岳飞在抗金战争中退兵,退兵的命令就是以这种紧急邮递方式传送的。不同的字牌显示不同邮寄内容的速度、目的地和收件人等。南宋末,由于管理混乱,通信檄牌频频更换,这种制度也就逐渐被淘汰。
宋代第一次有了对邮递人员的特殊保障制度
宋代的邮递员和快递员叫做“递夫”,又称“铺兵”,一般由地方上的“厢兵”充任,隶属于厢军。厢军是与禁军对应的一个称谓,禁军是宋代的中央精锐,厢军就有点地方军的味道。宋太祖赵匡胤在建立宋朝的第二年就下令“诏诸道邮传以军卒递”(《宋史·太祖纪》),宋人王栐曾就此评论说:“前代置邮,皆役民为之。”这给百姓增加了很大负担。宋太祖“即革此弊”,开始“以军卒代百姓为递夫”。按照规定,“铺兵”一般从本地招募,年满16周岁,没有疾病,身体强壮。入职条件很低,待遇也不错,一月三贯铜钱;一石二斗到一石五斗的大米,换算一下近100公斤;春天发布衣,冬天发冬衣(皮草衣)。宋代对铺兵的生活待遇和工作保障措施还是很多的,例如宋景德元年,当时皇帝觉得急脚递太辛苦,下诏“河北两路急脚铺军士,除递送镇定总管司及雄州文书外,他处文书不得承受”。同时,河北沿边安抚司奏请皇帝“河北诸州军马递铺兵士有父母骨肉散在诸铺者,乞配在一处”。又过两年,朝廷下令“诸州递铺兵士有子孙同在军籍者,许同营居”,对铺兵统一按户籍就近原则安排工作,同时也解决了住房困难。
宋代第一次规范管理了私人使用邮政业务
宋代以前,官员们使用国家的邮驿机构邮寄私人信件虽然是司空见惯的事,但毕竟没有得到法令许可。宋太宗雍熙二年(公元985年)为笼络士大夫官员,朝廷同意官员在近系家属中直接可以随官方文书一起代传家书,后因弊端太多一度废止。宋仁宗时再度放宽,诏令:“中外臣僚许以家书附递。”规范管理了私人使用邮政业务后,为宋代的文化繁荣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苏东坡的文集中很多都是家书体的文章。私人使用邮政业务更重要的还是家人间的信息沟通,南宋诗人陆游《得子虡濠上书》中写道“日暮坐柴门,怀抱方烦纡。铃声从西来,忽得濠州书……”因为铺兵在送信的过程中身上有个铃铛,一走一响,陆游听有铃响后突然得到了远方的家书,感动至极。南宋后期,宋高宗绍兴年末社会上又出现了摆铺,专供寄送私人物品,宋代李心传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时事二·金字牌》:“绍兴末,邱宗卿为蜀帅,始创摆铺,以健步四十人为之。”当时有个流行词叫“驿寄梅花”,并不是真的要邮递、快递梅花,而是用了一个南朝的典故,印证当时邮政快递业务的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