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
最近有不少读者朋友来问我,四川有没有核定征收政策?说实在的,据小编所知,四川的核定征收很少,但也不是一点没有,这就需要大家自己擦亮眼睛去寻找了,因为小编知道的那个可以核定征收的地区现在已经不能核定了,所以不好给大家说。
在四川的朋友尤其是成都的朋友是问小编问得最多的,可见成都应该是没有这类的政策,但是据成都很近的一个城市有核定征收,那就是——重庆。
据小编了解到的重庆核定征收政策,政策方面还是比较好的,是核定的10%应税所得率(现代服务业),然后如果是在个人独资企业上缴纳的话,税率会更低,因为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取而代之的是个人经营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税是按照5%-35%五级累进制计算的,计算出来一家小规模纳税人的个税在0.5%-2.19%,加上增值税3%,附加税0.18%,综合税率差不多在5%左右。详情如下:
年开票额100万,综合税率3.98%,应缴税额3.98万元
年开票额200万,综合税率4.51%,应缴税额9.01万元
年开票额300万,综合税率4.68%,应缴税额14.05万元
年开票额400万,综合税率4.98%,应缴税额19.95万元
年开票额500万,综合税率5.19%,应缴税额25.95万元
注:具体以实际缴纳为准,这里的数据仅供参考。
举例:重庆XX广告设计工作室2019年收入在400万左右(含税),该企业的增值税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是采取的核定应税所得率,核定10%应税所得率,那么这家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的税金为:
增值税:400/1.03*3%=11.65(万元)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1.03*10%*30%-4.05=7.6(万元)
附加税:11.65*6%=0.7(万元)
税金合计:11.65+7.6+0.7=19.95(万元)
综合税率:19.95/400=4.98%
但是重庆的核定征收政策不太稳定,具体原因感兴趣的可以找到《晓税君》了解,这里就不详细说明了。如果不是一定要四川或者四川周围的政策,那么小编倒有两个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