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古奇灾——郯城大地震明清时期

旷古奇灾——郯城大地震明清时期,极端严酷的封建专制统治,使沂蒙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同时,频繁发生的水灾、旱灾、蝗灾等自然灾害,使广大贫苦农民更加饥寒交迫。1668年7月25日发生的8.5级的郯城大地震,将广大沂蒙人民进一步推入了灾难的深渊。

1668年7月25日晚8时左右(清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时),我国历史上大陆东部最大的一次地震在今鲁南一带发生了。这次地震震中位于今郯城、河东和临沭三县区交界处,震级为8.5级,历史上称为郯城大地震。

郯城大地震的有感范围极广,波及到今河北、辽宁、山西、陕西、河南、江苏、安徽、湖北、江西、浙江、福建等10几个省市及中国东部海域,并远及朝鲜西部一带。据《康熙郯城县志》记载:当时“有声自西北来,城楼垛口、官舍民房并村落寺观一时俱倒塌如平地。打死男妇子女八千七百有奇,……其时地裂泉涌,上喷二、三丈高,……人立地上如履圆石,辗转摇晃,不能站立,势似即陷……合邑震塌房屋约数十万间,其地裂处或缝宽不可越,或缝深不敢视,其所陷深浅阔狭形状难以备述,真为旷古奇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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