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中的“群众责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及时作出防控部署,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各项措施齐头并进,一场全民防控疫情的“战役”已经打响。
上下同心,其利断金。高效联动的防控机制,及时有效的防范措施,透明公开的信息发布,为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提供了基础保障。众多奋战在防控疫情第一线的医疗专家、医护人员,更让普通民众深受感动和鼓舞。
大敌当前,我们也要意识到,预防和控制这场疫情,我们身上担负着重大的“群众责任”——每个人都有责任以积极、科学的态度去防控疫情,而不是一味地躲避、恐慌、臆想,那种惟恐天下不乱的做法,更应该受到谴责和追责。
在防疫问题上,提出“群众责任”的说法并非小题大做。此时正值春运,人流量大,如果不能认清自己所应担负的“群众责任”,就有可能会给自己、他人和社会带来伤害。
比如,有关部门在机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区检测体温,某些旅客却不配合;如果出现了感冒发热症状,却不如实报告是否去过武汉等关键信息。这些问题,都可能给防控工作带来阻碍,甚至人为导致病毒传播。
造成了如上所述的社会影响,这样的“群众”当然要被追究责任。但是另有一些“群众责任”,就很难追究清楚了。比如,某地出现了一例确诊患者,但在人们口中传来传去,就变成了许许多多例;某地出现了疑似病人,马上就被传成已经确诊,等等。
这类的“群众责任”,因为缺少约束或不好监督,遂使一些人肆意妄言,最终成为令人恐慌的根源。作为群众,我们必须认识到,这时我们该做的,是帮忙,而不是添乱。
自媒体发达,信息传播迅速,一方面给信息发布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也为谣言提供了“温床”。当前,一些谣言已开始在自媒体上传播,有的捕风捉影,有的耸人听闻,有的还让人哭笑啼非。
我们在转发疫情的相关信息之前,应该三思而行——这个信息是不是官方和权威媒体发布的?是否有违常理?如果不加甄别,随意转发,甚至口无遮拦造假造谣,不仅给防控工作添乱,还可能触犯相关法规。
领导有领导责任,在自己职责权限内出了问题、捅了漏子,必须站出来负责任。的确,领导干部身居要职,决策指挥,群众对他们要求高一点、严一点也在情理之中。但是,“群众责任”由于置身于一个群体之中,在“法难责众”的氛围下,因为缺乏基本的法纪观念和文明意识,而给社会或他人带来一定伤害,往往没有被追究。
这个时候,需要的是我们自查自纠,自觉行动起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疫情固然让人忧心,但更为可怕的是在战胜疫情之前,我们就自解武装。此时,每一个有理智的公民,都应该并且能够做到尽一分力,做好自我防护,不信口开河制造恐慌。
疫情考验着政府,考验着社会,更考验着我们每一个人。遏制新型肺炎疫情,有责任感的公民不仅仅是受保护者,也是防范链条上的主动积极行动者。
认清防控疫情中应该承担的“群众责任”,也是在积极地保护自己,保护我们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