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刘卫亚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2日信息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刘卫亚职务的通知

海政任〔2020〕25号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经2020年4月7日第129次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聘任刘卫亚为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执行董事、总经理,聘期一年(自2020年4月起至2021年4月止),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8日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