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林:当书法沦为抄书的手艺
当书法沦为抄书的手艺
刘晓林
于中国文化而言,书法是书写之法而绝非抄书之法。
书法史上的第一行书《兰亭序》,撰文与书写者皆出自一人,即王羲之。颜真卿的《祭侄文稿》如此,杨凝式的《韭花帖》如此,苏轼的《寒食帖》如此。上述之所以流芳百代,他们的书法造诣无需赘言,是否与他们的“不抄书”(原创)有关?
抄书并非不可,但不能成为书法家的书写“主体”,更不能是书写的全部。局部、阶段性地抄书当属无可厚非,反之则勿称书法家。
抄书大致可分两种情况:1、抄写别人的文字内容。2、抄写别人的文字形体。如果说后者情有可原,那么前者则是理无可恕。抄写别人的文字形体是书法家的必经之路,书法家至少要多了解前贤们的书法面貌,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自己对书法的理解和对技法的掌握。
传统者,传世之统则,流传之统理。(刘晓林语)抄写别人的文字形体事实上也是向传统学习的过程。试想:当一个人一辈子在抄写着别人的文字,即使达到了神采飞扬,也只能是“借尸还魂”的把戏。当代的中国书法界已经到了抄书泛滥的时代,无数的所谓书法家在“创作”时将早已誊写在本子上名言锦句置于案台,边写边看。更有甚之,一生仅写特定的几种内容。不可否认,抄书的好处很多——容易达到娴熟,节省脑细胞……
抄书之法如果进入不到书写之法,其将远离书法艺术的精神性。换言:我们有理由这样说,失去了精神性的艺术很难归入杰出的范畴;更不要逞论什么伟大了!(主观的精神性可以看作对“艺”的诠释,客观的表现性可以视为“术”的注脚。)通常作品中传递出的精神性强弱与艺术创作主体影响力大小近似成正比。换言,大艺术家如果其腕下所出毫无精神性,这样的大艺术家只能是美其名曰的大艺术家。我认为精神性既包含了艺术家在艺术人生中的丰富性,也包含了艺术家在作品中的纯粹性。(不少学者忽略了艺术家在艺术人生中的丰富性对艺术价值中的影响)或者说:艺术家跌宕多姿的生涯和难以企及的修养共同构筑了艺术价值中的精神性,两者反过来制约了艺术价值。
中国书法是一门综合艺术,文学、哲学、美学等隐藏其中。当创作者的综合学养越高,其传递出的气息格调则越高。艺术成就的高低必须通过作品本身来阐释,作品本身的高低则通过气息格调来传递。技法只不过是从事艺术所务必掌握的“器具”,气息格调受制于学养。如此来说似乎有些玄妙,但确实是一种客观存在。伟大的艺术家无不具备这种通过作品来传递气息格调的能力,遂之形成艺术品的精神性。一旦精神性形成,赏者和作品之间便自然产生交流、共振以至于相互融合。
当书法沦为抄书的手艺,其已然失去了创作者内在的生命律动——尽管貌似有板有眼,实则没有了自己的“DNA”。社会上数不清的人出于种种原因和目的,以抄书为能事。在《兰亭序》、《心经》、“唐诗宋词”、“精气神”的海洋里跌宕腾挪,抄的昏天黑地。“书如其人”早已成为虚妄之语,无数的你我成为了他人的影子。
当书法沦为抄书的手艺——书法不再是书法!到哪里去寻找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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