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6日晚上,对于来自汕头的陈家兄妹来说,他们没有及时欣赏到牛年的元宵节晚会,但这应该是陈家最难忘的一个元宵节。江苏彭隆律师事务所张畅银、李保健律师依法辩护的“陈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一案”,经辩护人提出取保候审意见,南通某公安局依法作出对陈某取保候审的决定,在元宵节夜晚,陈某被释放,与家人团聚。
2021年1月30日周六本来无事,居家读些闲书,突然大学同窗好友打来电话,此刻的徐州寒意袭人,同窗好友远在数千公里外的广东,格外亲切和熟悉的声音仿佛带给我羊城的温暖。好久不见,她也是广东优秀的执业律师。她的一位朋友因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被南通市某公安局刑事拘留,同窗之谊,要求我们依法提供辩护。
经了解,陈某在2021年1月26日被公安机关控制并刑事拘留,已经被警方从广州带走押到南通市。事不宜迟,我们要赶快行动,商定周一上午前去与办案机关沟通,并会见嫌疑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成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英国的雪莱在两百多年前这样说。我们认为,陈某到底该如何承担这一切,需要我们去努力辨别。陈某的妹妹在委托律师辩护后,在1月31日抵达南通,明天有什么结果,她的确很茫然。早上8点半,我们就来到看守所等待会见。这里没有律师排队等待会见的情形,显得很安静。但见白底黑字的看守所招牌、高墙之上的螺旋铁丝网、标志性的哨岗、警戒“小高楼”与周围的一切显得那么与众不同。傅玄《傅子·法刑》:“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依法治国为人心所向,应该如此。许多人在一生中都会犯错,知错能改就好,小错如此,大错又何尝不是如此呢。铁窗内的陈某已到而立之年,沉着稳重、阳光帅气的他很有礼貌,诉说着往事。精明能干的他拼搏多年,几年前创立一家网络科技公司,急于创收创新,疏于学习法律,如今失去自由,悔不当初的无奈,不如面对现实去承受。会见结束,他让我们转告家人,知错、勿念。生活中我们都接到过那些卖房、贷款、装修等等诸多陌生电话的骚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刻不容缓。除了大家正常的生活安宁受到侵扰外,甚至可能引发针对个人的伤害、诈骗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但本案中陈某是否构成本罪还需要等待侦查结束后通过法院审理判决认定。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作为辩护人,我们相信刑法和刑罚的谦抑性,也相信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会见之后我们与办案人员交流,提出辩护意见,争取在不影响案件侦查的情况下,希望侦查机关能够对陈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数日后,我们交出了一篇取保候审申请书。背后是陈某家人的期待和漫长的等待。元宵节夜晚,陈某走出看守所,他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与高墙内不太一样的感觉。祸起一念之间,但一切都不能重来。牛年这个春节对于陈某来说,这段与众不同、意想不到的人生轨迹,对于他来说,应该也是一种修行吧。衣服破了,要修补一下;家具坏了,要修理一下,人犯错了的时候,除了悔恨与承担,需要反思与重建自身,更需要保持希望与追求。修行,就是修正行为。让犯错的人自愿接受惩罚也是一种修行,罪当其责、罚当其罪,如此,我们的社会才能够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