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
曹植(192年汉献帝初平三年-232年12月27日魏明帝太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字子建。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出生于东阳武(今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朝城镇),是曹操与武宣卞皇后所生第三子,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三国时期曹魏著名文学家,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后人因其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 其诗以笔力雄健和词采画眉见长,推动了文人五言诗的发展,完成了乐府民歌到文人诗的转变;他的散文同样也具有“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的特色,加上其品种的丰富多样,使他在这方面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评价;《诗品》的作者钟嵘亦赞曹植“骨气奇高,词彩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粲溢今古,卓尔不群”;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仙才”者,曹植、李白、苏轼三人耳。其代表作有《洛神赋》、《白马篇》、《七哀诗》等,原有集三十卷,已佚,今存宋人所编《曹子建集》。
《白马篇》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
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
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
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
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
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
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
边城多警急,虏骑数迁移。
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
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
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
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王若水点评:
东汉献帝建安年间,天下大乱,群雄四起。青年的曹植随父亲曹操四方征战,“南极赤岸,东临沧海,西望玉门,北出玄塞”,渴望着报效国家,建功立业。他创作了这首《白马篇》,诗中描写和歌颂了一位投身边塞的爱国青年,借以抒发诗人自己的报国之志。
《白马篇》又称《游侠篇》,是曹植创作的乐府新题,后编入《乐府诗集》,属《杂曲歌辞·齐瑟行》,内容多写边塞游侠的忠勇。
这首诗可以分四个部分。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是第一节。诗人开篇即直写战马,辔饰着金黄色笼头的白色战马,向西北方疾驰而去。有战马,必定有战士,那马上的勇士是谁呢?是幽州并州(今河北省、山西省)一带的游侠青年。白马战士,青春的英迈气概跃然而出。
“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是第二节。诗人补叙青年战士的出身来历和他超群的武艺。游侠年纪轻轻就离别了家乡(“乡邑”即家乡),他来到边塞(“垂”即“陲”,边陲)扬名立万,建立功勋。不分黑天白昼,他良弓紧握(“秉”即执,持),参差的楛木箭也是从不离身(“楛矢”指用楛木做成的箭)。他武艺高强,弯弓控弦,左右发射,箭箭命中目标(“月支”是箭靶的名称),抬手他能连射飞奔的猿猴(“接”是接射的意思;“飞猱”指飞奔的猿猴,猱是猿的一种,行动轻捷,攀缘树木,上下如飞),俯下身去他又将马蹄箭靶射碎(“散”是射碎的意思;“马蹄”是箭靶的名称)。他身手矫捷,胜过猴猿,他勇猛彪悍,如同豹螭。诗人以高度凝练的笔墨生动形象地刻画出这位英雄少年的出众本领,为下面描写他的英雄事迹做出铺垫。
“边城多警急,虏骑数迁移。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是第三节。诗人写出白马战士在严酷的战争环境中英勇赴敌的气概和建立的功绩。边塞城邑频繁告警,外族的军队屡次侵扰边境。插着羽毛的紧急军情文告从北方传来,白马英雄催马登上高堤观察敌情。长驱直捣匈奴敌巢,再挥师平荡鲜卑援军。英雄少年在国家需要,边境危急的时刻,侠肝义胆,英勇赴命,他驰骋沙场,英勇杀敌,为国家建立了功勋。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是第四节。这是白马英雄的内心写照。置身于刀锋剑刃的战场,就要将生死置于度外。不能在父母双亲前尽孝,更照顾不了妻子儿女!投身军旅,编入壮士的名册,心中就不能有什么私心杂念。时刻准备着为国捐躯,军中战士都是视死如归的男儿。诗人通过诗歌主人——公白马英雄少年的内心独白,对全诗铺陈叙述进行议论性总结,表达了诗人对英雄崇高爱国精神的礼赞。
全诗结构严谨,风骨雄放。既是对爱国英雄的慷慨歌颂,又是诗人自己所希冀的未来形象。诗句感情真切,震撼灵魂。
这首诗典型的体现出曹植前期诗歌的特点。曹植的创作分前期和后期,以东汉献帝建安22年(217年)他的哥哥曹丕被曹操确立为继承人到东汉献帝延康元年(220年)曹丕代汉称帝这一时期为界,其前后期作品风格不同。前期曹植在政治上抱负远大,还没有经历打击和迫害,他的诗歌主要是歌唱他的理想和抱负,洋溢着乐观、浪漫的情调,对前途充满信心,以慷慨激昂、“任气”、“使才”为主;后期在他的哥哥曹丕称帝后,曹植不断受到曹丕及其子魏明帝曹睿的猜忌和迫害,他失去了幸福和希望,只有愤慨和悲伤相伴,其诗歌也转而为主要表达由理想和现实的矛盾所激起的悲愤。
《七步诗》
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
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
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李都蔚点评:
“三曹”是建安文学的精神领袖,也是魏晋风流的代表人物。父子三人性格迥异,诗风也大相径庭。他们的内心都非常复杂纠结,有着典型的诗人气质,留给世人的历史形象与其诗歌风格完全背离:曹操是一代枭雄,诗风却细腻内敛,充满刻骨的孤独感;曹丕是篡位的国君,诗风却沉郁忧伤,有一种阴柔美;曹植是被打击流放的对象,其诗风却充满贵族气和冒险精神,具有豪迈的游侠风。曹植的诗风直接影响了唐朝的边塞诗,他的诗歌里把冒险生活当作一种快乐,我们从李白的《少年行》中不难看到他的影子:“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从现代心理学来看,因为曹植从小被曹操溺爱,且文采斐然,自然养成了一种骄纵的大气从容,而曹丕由于才华不及曹植,一直生活在曹植的阴影中,心中一直有一种自卑和嫉恨。这也导致了后来曹植被逼作《七步诗》、被打击流放的事件发生,当然手足相残在历代封建帝王家族不是个案。
这首《七步诗》相信也是大家从小就非常熟悉的,而风流倜傥的曹植自然也是我们同情和仰慕的对象。据《世说新语·文学》记载:曹丕做了皇帝后,要想迫害曹植,以曹植未能及时吊唁先父此大不孝为由,命令曹植在走七步路的短时间内做一首诗,做不成就杀头。结果曹植应声咏出这首《七步诗》。全诗以萁豆相煎为比喻,控诉了曹丕对自己和其他众兄弟的残酷迫害。口吻委婉深沉,讥讽之中有提醒规劝。令曹丕感到十分羞愧。
历代文人名士都指出了曹植才华出众,禀赋异常的特点,而最能表现其才华的例子就是这首《七步诗》。此诗纯以比兴的手法,语言浅显,寓意明畅,无需多加阐释,其意自明。诗人取譬之妙,用语之巧,而且在刹那间脱口而出,实在令人叹为观止,不愧是“才高八斗”的曹子建。“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二语,千百年来已成为人们劝戒避免兄弟阋墙、自相残杀的普遍用语,说明此诗在人民中流传极广。当然,此诗的风格与曹植集中的其他诗作不尽一致,因是急就而成,所以谈不上语言的锤炼和意象的精巧,只是以其贴切而生动的比喻、明白而深刻的寓意赢得了千百年来读者的称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