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为王”时代的流量作弊,法院是这么认定的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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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作弊方式产生的虚假流量,均不是真实的,并非用户基于对产品的喜好而自愿产生的点击或下载行为。
流量推广交易中,因流量作弊发生的纠纷不在少数,如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案号:(2019)京0491民初2547号]。
案情并不复杂,原告常某为被告许某提供“暗刷流量资源”服务,双方对提供的流量质量、投放统计标准存在争议,未按时完成服务费用结算。故常某起诉徐某,要求支付服务费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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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宣判,“刷流量”玄机当庭暴露》,北京日报客户端。
饶庆松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大成深圳房建部副主任
广西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时代周报》特邀法律评论员
热爱横渡,三次横渡琼州海峡
2016年挑战往返横渡
彻夜坚持19小时50公里
公开出版物有《横渡,不一样的人生》
曾成功代理死刑改判无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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