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物业可以禁止未购买、租赁车位的业主在小区内停车! 2024-06-07 20:54:08 简要案情近日,淄博市博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林某某作为小区业主,因物业禁止其车辆长时间停放于小区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原来,林某某在购房时未购买车位,入住后也未租赁车位,其车辆长时间停放于小区内势必会影响其他业主的通行。小区内公共道路被挤占,物业便禁止未交费的业主长时间停放车辆。争议焦点业主林某某认为,小区的公共道路是业主共有的,因此可以免费停放在小区;物业公司认为,小区的公共道路是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的,业主停放车辆应当交纳停车费。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如果业主需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应当事先与物业公司商定停车位置,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林某某既未购买停车位也未交纳相应的场地使用费,同时未经协商允许,便要求物业允许其车辆进出小区停放,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林某某的诉讼请求。法官评析物业禁止未购买、租赁停车位业主的车辆停放小区,很多业主认为物业没有权利禁止其车辆进出小区。但是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双务、有偿合同,物业、业主均应认识到在行使合法权利的同时要履行自己的义务。物业管理目的是为全体业主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这是双方共同利益、义务所在。公共道路或者其他用于停放车辆的场所属于所有业主共有,物业有权代为收取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和车位场地费等收益资金,但应当严格按照当地政府指导价收取,并独立核算,予以公示,对出入停放的车辆履行好管理义务。而作为业主在享有公共利益的同时也应当履行按时交纳相关费用的义务,积极配合物业对车辆的管理,共同维护小区安全、有序,构建和谐小区。来源·网络 声明:本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凡本公众号注明“来源:XXX或转自:XXX(非本公众号)”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公众号转载的文章,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了注明,若因故疏忽,造成漏注,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公众号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赞 (0) 相关推荐 关于小区非规划车位的进展通告 各位业主!我委于日前就开发商增划并出售地下车位之事函告区住建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要求调查查处,并投诉至12345.目前上述四部门联合督办此次投诉,并与业委会有过多次沟通,表示正对地 ... 重磅!法院判决:物业可以禁止未购买、租赁车位的业主在小区内停车! 来源:网络 简要案情 近日,淄博市博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林某某作为小区业主,因物业禁止其车辆长时间停放于小区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来,林某某在购房时未购买车位,入住后也未租赁车位,其 ... 【法律与镰刀】重磅!法院判决:物业可禁止未购买、租赁车位的业主在小区内停车! 来源:网络 简要案情 近日,淄博市博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林某某作为小区业主,因物业禁止其车辆长时间停放于小区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来,林某某在购房时未购买车位,入住后也未租赁车位,其 ...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禁止未购买、未租赁车位的业主在小区内停车,不违规、不违法! 近日, 淄博市博山区法院 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林某某作为小区业主, 因物业公司 禁止其车辆长时间停放于小区内, 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 依法驳回了林某某的诉讼请求. 原来,林某某在购 ...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可以禁止未购买、未租赁车位的业主在小区内停车! 近日, 淄博市博山区法院 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林某某作为小区业主, 因物业公司 禁止其车辆长时间停放于小区内, 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 依法驳回了林某某的诉讼请求. 原来,林某某在购 ... 法院:物业公司禁止未购买、未租赁车位的业主在小区内停车不违法! 物业管理员(师)培训报名 淄博市博山区法院 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林某某作为小区业主 因物业公司 禁止其车辆长时间停放于小区内 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 依法驳回了林某某的诉讼请求 原来,林某 ... 物业禁止未购买、租赁车位的业主在小区内停车, 是否合法? 来源:山东高法.民法典君整理了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放在百度网盘共享方便各位学习,特致谢热心读者! 简要案情 近日,淄博市博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林某某作为小区业主,因物业禁止其车辆长时间 ... 物业公司禁止未购买、未租赁停车位的业主车辆在小区内停放,不违规、不违法! 近日, 淄博市博山区法院 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林某某作为小区业主, 因物业公司 禁止其车辆长时间停放于小区内, 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 依法驳回了林某某的诉讼请求. 原来,林某某在购 ... 车位内的保时捷被撞不知谁干的,法院判决物业担责30%;访客小区内停车受损... 烟语法明 昨天 代快报讯(通讯员 许春燕 刘现伟 记者 张晓培)车辆停在小区车位里被撞,车身多处受损,车主到物业公司调取小区公共视频时却被告知摄像头故障,没有录像.找不到肇事者,这事儿该谁担责? 近日 ... 法院:物业禁止无车位业主在小区内长期停车,合法合理! 简要案情: 近日,淄博市博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林某某作为小区业主,因物业禁止其车辆长时间停放于小区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来,林某某在购房时未购买车位,入住后也未租赁车位,其车辆长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