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合格的事件营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大叔最近和互联网干上了金融品牌,前几天刚写了一篇《一个合格的视频广告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被我老婆认为是近期写得还算不错的文章。今天又遇到一个不错的案例,就再聊一下。
大叔先是在电影院看到了这则广告:“我们在找一个人,给TA一个亿,过三天“王思葱”的生活,这个幸运儿,会是你吗???”显然,这种浮夸的内容,就如大叔上一篇文章所说,一个广告如果让观众感觉满地都是钱,弯下腰就能赚钱,这样的广告只能骗傻逼了。所以,“给我一个亿”这事听着就那么天然地不真实。
所以,大叔并没有当回事。第二次看到这个广告,是在朋友圈,大叔看好多朋友突然买了兰博基尼或LV,点进去一看,原来确实有钱让我随便花。虽然模拟3D技术还远现场还算真实,但毕竟就是一个虚拟的H5小游戏,还是与“给我一个亿”不搭边。(点击链接体验:http://100jc.net/youjinsuo/index.html)
本以为这就完事了,哪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又抽风了一把,一条微博,揭开了整个事件的原委。
博主叫“顾异的”,还是一个在豆瓣拥有百万粉丝的红人,一个肥肥的小姑娘,微博粉丝65万,90后。擅长逗逼漫画和语言风格的她,近期写了一篇题目是《有人给了我一亿人民币》的微博。里面详细叙述了此事的前前后后,比如其实这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并不是给一个亿,而是先假设你有一个亿,并用这些钱买了某理财平台年化利率为10%的产品,一周后能得到20万,最后,让你三天花完这20万。
和“顾异的”一样,大叔也觉得这事不靠谱,可就是通过这么一问一答,博主开始了三天花20万的生活,比如吃海鲜,开跑车,开飞机,给路人送红包……大叔以为这是博主接的软文广告(其实从某种层面也是软文),里面的文字和照片都是编造了。结果,这事后来竟然上了《南方都市报》的社会版(而不是广告版)和网易新闻的图集。最终,大叔才认为,真有一笔钱。
微博地址:http://weibo.com/1698007350/D8oaxw5x7
通过电影贴片广告、H5小游戏、微博红人和传统媒体的立体传播,友金所完成了一次事件营销,核心的主题就是“给你一个亿”,通过真实故事的发生,让用户悄悄地记住了其一款年化利率是10%的理财产品。因为,实际上,并不是给你一个亿,而是一个亿在一周的收益。
这事儿到底最后有折腾到多火爆?不知道,但从整个公关传播策略上来看,倒是有几点可取之处,一次合格的事件营销应该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呢?如下:
1、故事。如前文所说,广告主虽然有点夸大,但他还是兑现了其在广告里的“牛逼”,这本身与单纯讲自己多好多好就是一个反差。
2、立体。“给你一个亿”通过电影贴片广告、H5小游戏、微博红人和传统媒体的立体化传播,试图渗透到了各个层面,其实这也不是一个传统方式。大叔这里想特别提一下影院贴片广告,众所周知,今年是国产电影大爆发的一年,都市白领的娱乐方式开始被电影占去,而这帮人其实是有一定购买力的,而且电影广告最大的特点就是“灌输”,你无法关闭,只能被洗脑。以大叔为例,大叔最近一个多月都在加班,唯一的两次娱乐活动就是陪老婆看了两场电影。大叔认为,电影贴片广告目前是一个价值洼地,有点类似电影版的分众。
3、KOL。这次事件,主角是一个网红,大叔简单查了一下,原来此人还曾经操盘过一款手机的新媒体营销,文风以“恶意卖萌+实话实说”为主,其漫画的风格也十分统一。品牌主为什么选这么一个人,大叔不得而知,但选中一个KOL,并与品牌发生关系,传播是带有人情味和鲜明特色的,换句话说,“顾异的”更会讲故事,而且是一个逗逼的消费者的视角。
4、种子。最后还说回转化率这个问题。比如这次的事,单纯的直接消费就三天花了30万,明明可以投放10个自媒体渠道。其实大叔最近也在思考一个问题,自媒体到底是一个渠道呢,还是一个视角或信源。最后大叔得出的结论是肯定不能只做渠道,尤其是在某个细分领域。自媒体之所以比传统媒体更有生命力,主要就是在内容制作上,所以,大叔认为,其实好多社会化传播也好,事件营销也罢,其实就是在种地,核心内容或主题就是种子,KOL就是化肥,只能起到催熟的作用,而不能决定开什么花,结什么果。
5、费用。大叔前几天看到一个观点,特别不认同,很多人觉得请某某明星代言贵,还是事件营销好,因为便宜,可以以小博大。错了,不仅是现在的事件营销一点也不便宜,能够激发全民互动的可能性极低。但还要不要做呢?当然要做,因为单纯代言已经基本没有什么传播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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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过媒体,在干公关。入驻腾讯、今日头条、凤凰、界面、搜狐、一点资讯、知乎、砍柴网、品途网等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