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之寿

​三元延壽參贊書之《天元之寿》

九華澄心老人李鵬飛集

天元之壽,精氣不耗者得之
男女居室,人之大倫。獨陽不生,獨陰不成。人道有不可廢者。
莊周乃曰“人之可畏者衽席之間,不知戒者,過也。”
蓋此身與造化同流。左爲腎屬水,右爲命門屬火。陽生於子,火實藏之,猶北方之有龜蛇也。膀胱爲左腎之腑,三焦爲右腎之腑;三焦有脂膜如掌大,正與膀胱相對,有二白脉自中而出,夾脊而上貫於腦。
上焦在膻中,内應心;中焦在中脘,内應脾;下焦在臍下,即腎間動炁分布人身。
方其湛寂,慾念不興;精炁散於三焦,榮華百脉。及慾想一起,慾火熾然、翕撮至焦,精氣流溢,並從命門輸寫而去。可畏哉!
嗟夫!元炁有限,人慾無涯。火生於木,禍發必尅。尾閭不禁,滄海以竭。
少之時血炁未定,既不能守夫子“在色之戒”;及其老也,則當寡慾閑心。
又不能明列子養生之方,吾不知其可也。
麻衣道人曰“天地人等列三才,人得中道;可以學聖賢、可以學神仙。”况人之數,於天地萬物之數。
但今之人不修人道,貪愛嗜慾,其數消减只與物同也。所以有老病夭殤之患。鑒於此,必知所以自重而可以得天元之壽矣!
慾不可絕
黄帝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偏陰偏陽之謂疾。”
又曰“兩者不和若春無秋、若冬無夏;因而和之,是謂聖度。”
聖人不絶和合之道,但貴於閉密,以守天眞也。
素女曰“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泄;三十者,八日一泄;四十者,十六日一泄;五十者二十日一泄。”
此法語也。所禀者厚,食飲多、精力健;或少過其度。譬之井焉,源深流長,雖隨汲隨滿,猶懼其竭也。若所禀者薄,元氣本弱,又食减精耗、損强而爲之,是怯夫而試馮婦之術,適以劇虎牙耳。
素女曰“人年六十者,當閉精勿泄;若氣力尚壯盛者,亦不可强忍。乆而不泄致生癰疾。”
彭祖曰“男不可無女,女不可無男。若念頭眞正,無可思者大佳長年也。”
又曰“人能一月再泄精,一歲二十四泄,得壽二百歲。”
《名醫論》曰“思慾無窮,所願不得意淫於外爲白淫而下,因是入房太甚,宗筋縱馳。”
《書》云“男子以精爲主,女子以血爲主。故精盛則思室,血盛則懷胎。若孤陽絶陰,獨陰無陽,慾心熾而不遂,則陰陽交爭,乍寒乍熱,乆而爲勞。”
富家子唐靖,瘡發於陰至爛。道人周守眞曰“病得之慾泄而不可泄也。”
《史記》“濟北王侍人韓女病腰背痛寒熱。倉公曰'病得之慾男子不可得也。’”
慾不可早
齊大夫褚澄曰“羸女則養血、宜及時而嫁;弱男則節色、宜待壯而婚。”
《書》云“男破陽太早則傷其精炁;女破陰太早則傷其血脉。”
《書》云“精未通而御女以通其精,則五體有不滿之處,異日有難狀之疾。”
《書》云“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陰氣早泄,未完而傷。”
《書》云“童男室女,積想在心,思慮過當,多致苛損。男則神色先散,女則月水先閉。”
慾不可縱
《黄庭經》曰“長生至愼房中急,何爲死作令神泣。” 
《彭祖》曰“上士異牀,中士異被;服藥千裏,不如獨卧。”
老君曰“情慾出於五内,魂定魄靜,生也;情慾出於胸臆,精散神惑,死也。”
彭祖曰“美色嬌麗,嬌妾盈房,以致虚損之禍,知此可以長生。”
《陰符經》曰“淫聲美色,破骨之斧鋸也。世之人若不能秉靈燭以照迷情,持慧劍以割愛慾,則流浪生死之海,害生於恩也。”
全元起曰“樂色不節則精耗,輕用不止則精散。聖人愛精重施,髓滿骨堅。”
《書》云“年高之時血氣即弱,覺陽事輒盛必愼而抑之,不可縱心竭意。一度不泄,一度火滅;一度火滅,一度增油。若不制而縱情,則是膏火將滅,更去其油。”
莊子曰“嗜慾深者,其天機淺。”
春秋秦醫和視晋侯之疾曰“是謂近女室,非鬼非食,惑以喪志。”公曰“女不可近乎?”對曰“節之。”
 《玄樞》曰“元氣者腎間動氣也。右腎爲命門精神之所舍,愛惜保重、榮衛周流、神氣不竭,可與天地同壽。”
《元氣論》曰“嗜慾之性固無窮也。以有極之性命逐無涯之嗜慾,亦自斃之甚矣。”
《仙經》云“無勞爾形,無揺爾精。歸心靜默,可以長生。”
《經頌》云“道以精爲寳,寳持宜秘宻。施人則生人,留己則生己。結嬰尚未可,何况空廢棄。棄損不覺多,衰老而命墜。”
《仙書》云“陰陽之道,精液爲寳;謹而守之,後天而老。”
《書》云“聲色動蕩於中,情愛牽纏,心有念、動有着,晝想夜夢、馳逐於無涯之慾。百靈疲役而消散,宅舍無寳而傾頽。”
《書》云“恣意極情,不知自惜,虚損生也。譬如枯朽之木遇風則折,將潰之岸值水先頽。苟能愛惜節情,亦得長壽也。”
《書》云“腎陰内屬於耳中,膀胱脉出於目眦。目盲所視,耳閉厥聰,斯乃房之爲患也。”
《書》云“人壽夭在於撙節。若將息得所,長生不死;恣其情則命同朝露。”
《書》云“慾多則損精。人可保者命,可惜者身,可重者精。肝精不固,目眩無光;肺精不交,肌肉消瘦;腎精不固,神氣减少;脾精不堅,齒髮浮落。若耗散眞精不已,疾病隨生、死亡隨至。”
《神仙可惜許歌》曰“可惜許、可惜許,可惜元陽宫無主。一點既隨濃色妒,百神泣送精光去。三屍喜、七魄怒,血敗氣衰將何補?尺宅寸田屬别人,玉爐丹竈阿誰主?勸世人休戀色、巒色貪淫有何益?一神去後百神離,百神去後人不知。幾度待說說不得,臨時下口泄天機。”
慾不可強
《素問》曰“因而强力,腎氣乃傷、高骨乃壞。注云:强力入房也,强力入房則精耗,精耗則腎傷,腎傷則髓氣内枯、腰痛不能俛仰。”
《黄庭經》云“急守精室勿妄泄,閉而寳之可長活。”
《書》云“陰痿不能快慾,强服丹石以助陽,腎水枯竭、心火如焚,五臟乾燥,消渴立至。近訥曰“少火不能滅、盛火或爲瘡瘍。”
《書》云“强勉房勞者成精極、體瘦、尪羸、驚悸、夢泄、遺瀝、便濁、陰痿、小腹裏急、面黑耳聾。”
眞人曰“養性之道,莫强所不能堪爾。
抱朴子曰“才不逮强思之,力不勝强舉之,傷也甚矣。强之一字,眞戕生伐壽之本。夫飲食所以養生者也,然使醉而强酒、飽而强食,未有不疾以害其身,况慾乎慾而强元精去、元神離、元氣散。戒之!”
慾有所忌
《書》云“飽食過度,房室勞損,血氣流溢滲入大腸時便清血腹痛,病名腸癖。”
《書》云“大醉入房,氣竭肝傷。丈夫則精液衰少、陰痿不起;女子則月事衰微、惡血淹留生惡瘡。”
《書》云“燃燭行房終身之忌。”
《書》云“忿怒中盡力房事,精虚氣節,發爲癰疽。恐懼中入房,陰陽偏虚、發厥自汗、盜汗,積而成勞。”
《書》云“遠行疲乏入房,爲五勞虚損。”
《書》云“月事未絶而交接,生白駁;又冷氣入内,身面萎黄不産。”
《書》云“金瘡未差而交會,動於血氣令瘡敗壞。”
《書》云“忍小便入房者,得淋莖中痛,面失血色,或致胞轉臍下急痛死。”
《書》云“或新病可而行房,或少年而迷老世事不能節减,妙藥不能頻服,因兹致患,歲月將深,直待肉盡骨消、返冤神鬼故,因油盡燈滅、髓竭人亡。添油燈、壯補髓,人强何干鬼老來侵,總是自招其禍。”
《書》云“交接輸寫,必動三焦心脾腎也。動則熱而慾火熾,因入水致中焦熱鬱發黄、下焦氣勝額黑、上焦血走,隨瘀熱行於大便黑溏,男女同室而浴者多病此。”
《書》云“服腦麝入房者,關竅開通,真氣走散。”重則虚眩,輕則腦瀉。
《本草》云“多食葫、行房傷肝、面無光。”
《書》云“入房汗出、中風爲勞風。”
《書》云“赤目當忌房事,免内瘴。”
《書》云“時病未復作者,舌出數寸死。”
《三國志》“子獻病已差。華佗視脉曰:'尚虚未復,勿爲勞事色復即死,死當舌出數寸。’其妻從百里外省之,止宿交接三日,病發如佗言。”可畏哉!
慾有所避
孫眞人曰“大寒與大熱且莫貪色慾。”
《書》云“凡大風、大雨、大霧、雷電霹靂、日月薄蝕、虹霓、地動、天地昏冥,日月星辰之下、神廟寺觀之中、井竈圊厠之側、塜墓屍柩之傍,皆所不可犯;若犯女則損人神。若此時受胎,非止百倍損於父母,生子不仁不孝、多疾不壽。”
唐魏證“令人勿犯長命及諸神降日。犯淫者促壽。
及《保命訣》所載:
朔日减一紀,望日减十年。
晦日减一年,初八上弦、二十三下弦、三元减五年。
二分二至、二社各四年。庚申、甲子本命减二年。
正月初三萬神都會、十四、十六、三官降,二月二日萬神會、三月初九牛鬼神降犯者,百日中惡。
四月初四萬佛善化,犯之失瘖;初八夜善惡童子,降犯者血死。
五月三個五日、六日、七日爲九毒日,犯者不過三年。
十月初十夜西天王降,犯之一年死。
十一月一十五日,掠剩大夫降,犯之短命。
十二月初七夜,犯之惡病死。二十日,天師相交行道,犯之促壽。
每月二十八,人神在陰。四月、十月陰陽純用事。已上日辰犯淫且不可,况婚姻乎?
按《庚申論》曰“古人多盡天數,今人不終天年,何則?以其罔知避愼、肆情恣色、暗犯禁忌,陰司减其齡算。能及百歳者幾何人哉?
蜀王孟昶納張麗華於觀側,一夕迅雷電火,張氏殞。
道士李若冲於上元夜,見殿上有朱履衣冠之士面北而立,廓下羅列罪人,有女子甚苦。白其師唐洞卿,師曰:此張麗華也,昔寵幸於此,褻瀆高眞所致。由是觀之,天地間禁忌不可犯也。”
嗣續有方
建平孝王妃姬等皆麗無子,擇良家未笄女入内、又無子。問褚澄,曰:求男有道乎?
澄曰:合男女必當其年。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陰陽完實,然後交合,合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壯强壽。今也不然。此王之所以無子也。
王曰:善。未再期,生六男。
《書》云“丈夫勞傷過度,腎經不暖、精清如水、精冷如冰、精泄聚而不射,皆令無子。”近訥曰“此精炁傷敗。”
《書》云“女人勞傷氣血,或月候愆期,或赤白帶下,致陰陽之氣不和,又將理失宜、食飲不節、乗風取冷,風冷之氣乗其經血結於子臟皆令無子。”
《書》云“月候一日至三日,子門開交則有子。四日則閉而無子。又經後一日三日五曰受胎者皆男。二日四日六日受胎者皆女。過六日胎不成。
凌霄花,凡居忌種,此婦人聞其氣不孕。
妊娠所忌

産書云

“一月足厥陰肝養血不可縱怒、疲極筋力、冒觸邪風;

二月足少陽膽合於肝,不可驚動;
三月手心主右腎養精,不可縱慾、悲哀、觸冒寒冷;
四月手少陽三焦合腎,不可勞逸;
五月足太陰脾養肉,不可妄思,飢飽、觸冒卑濕;
六月足陽明胃合脾,不得雜食;
七月手太陰肺養皮毛,不可憂鬱、叫呼;
八月手陽明大腸合肺以養氣,勿食燥物;
九月足少陰腎養骨,不可懷恐、房勞、觸冒生冷;
十月足太陽膀胱合腎,以太陽爲諸陽主氣,使兒脉縷皆成、六腑調暢與母
 分炁,神炁各全,俟時而生。
所以不說心者,以心爲五臟主,如帝王不可有爲也。若將理得宜,無傷胎臟。又每月不可針灸其經,如或惡食,但以所思物與之食必愈。所忌之物見食物門中。”
太公胎教云“母常居靜室,多聽美言、講論詩書、陳說禮樂;不聽惡言、不視惡事、不起邪念。令生男女福壽敦厚、忠孝兩全。”
演山翁云“成胎後,父母不能禁慾,已爲不可。又有臨産行淫,致其子頭戴白被而出,病夭之端也。”
嬰兒所忌
《書》云“兒未能行,母更有娠,兒妊乳必作魃病,黄瘦骨立、發熱髮落。”
《書》云“小兒多因缺乳,喫物太早。又母喜嚼食喂之,致生病、病羸瘦、腹大髮堅、萎困。”
《養子直訣》云“喫熱莫喫冷,吃軟莫吃硬,喫少莫喫多。”眞妙法也。
《書》云“母泪勿墜子目中,令目破生翳。”
《鎖碎録》云“小兒勿令指月,生月蝕瘡。勿令就瓢及瓶中飲水,令語訥。又衣服不可夜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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