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国家为什么害怕德国与奥地利合并?
1/5在历史上,德意志地区的各个强权曾多次谋求统一,都被欧洲其他大国干涉。在1871年之前,德国还不能被称为一个政治实体,而是众多的诸侯的统称,在当时被称为德意志地区。德意志地区本来是统一的,公元962年奥托大帝加冕,称为“罗马皇帝”。皇帝此时拥有相当大的权利,以致于可以挑战罗马的教皇的权威。公元1157年起,腓特烈一世在帝国头衔上加上了“神圣”二字,成为了“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继承自中法兰克王国的意大利早已四分五裂,成为了众多的城邦,为了获得北方日耳曼人的保护(他们在500年前被洗劫过),他们也加入了神圣罗马帝国。(神圣罗马帝国)不过,欧洲宗教传统的强大,使得皇权与教权的对立不断加深,其核心点是对帝国内部主教的任命权的争夺。这种任命权直接决定着帝国的收益——卖官鬻爵是世界各地同行的法则,教皇可以出售主教职位获得收入。皇权与教权的分离以及明争暗斗,最终引发了神圣罗马帝国中央集权政治与地方分离主义势力的博弈。最终在1356年,查理四世颁布金玺诏书,确认皇帝须由七大选帝侯推选为标志,神圣罗马帝国的中央集权的努力功亏一篑。这是在法律意义上对中世纪德国政治分裂局面的确认,是德国在未来统一问题上悲剧性的根源,注定了德意志未来600多年中不得统一的命运。在欧洲其他国家纷纷加强中央集权时,神圣罗马帝国这种自废武功的做法,使得帝国外部势力有太多的机会介入帝国内部事务,以致于伏尔泰说,这个帝国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不是帝国。1356年的金玺诏书作为一种制度性遗产,深深影响了德国统一以前的发展历程,其所确立的选帝侯制度也间接形成了日后在德意志诸侯中一时瑜亮的普鲁士、奥地利。神罗境内的分封体系非常繁杂,七大选帝侯是这些贵族体系里最尊贵的爵位和称号,因为只有这7个选帝侯才能有资格竞选皇帝。但是,由于天主教的婚姻和继承制度下,七大选帝侯经常绝嗣,以致于旁系、外戚屡屡通过婚姻继承选帝侯的权利。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就是以外戚的身份获得了选帝侯之一的波西米亚国王的称号才得以在1526年建立,而几乎同时建立的普鲁士公国也是基于同样原因,在选帝侯勃兰登堡家族绝嗣后,霍亨索伦家族以外戚身份继承了勃兰登堡-普鲁士公国。不过,此时哈布斯堡王朝占据着神圣罗马帝国的皇位,疆域广阔,势力庞大,在1618-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中以一己之力横挑几乎欧洲所有大国。此时的普鲁士公国还只是波兰王国下的公国政权,还不能参与德意志事务。在1660年,趁着瑞士和波兰发生战争,勃兰登堡大选帝侯取消了波兰对普鲁士公国的宗主权,获得了独立地位,开始参与欧陆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