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克论净”量化考核指标 提升城市道路作业洁净水平
导读
《城市管理与科技》
图文编辑/张宗正
今天的推送关注“城市道路清洁”,原文刊自杂志2021年第2期。
作者简介:崔华胜(1982—),北京市人,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环卫作业、检测方面的技术开发及设备研制。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工艺研究及标准、规划编制,环卫产品专业性能检测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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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考核,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通过设定合理的考核指标、确定合适的考核范围、采用科学的考核方法和规范量化考核行为,推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的显著提升。就城市道路而言,传统的量化考核主要关注轻抛物、砾石、烟头纸屑、落叶等可见垃圾,通过人工计数判断道路洁净程度。随着北京城市快速发展,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快速提升,对城市环卫保洁提出了更高要求,城市道路污染的关注点逐渐向小颗粒的残留尘土转移。同时,道路扬尘也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内容,减少道路尘土是降低道路扬尘的重要手段。在这个大背景下,“以克论净”的概念应运而生。
所谓“以克论净”,就是通过收集并称量道路路面上残留尘土的重量,来量化评判道路的干净程度。“以克论净”数据除了能够对道路清洁程度进行考核外,还可以指导环卫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清扫作业,结合网络数据平台,实现作业—考核—作业的闭环式管理,大幅度提升道路清扫保洁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以克论净”考核标准的起源和现状
道路尘土取样方法最早由美国环保署提出,用于评估交通扬尘排放,即AP-42扬尘因子排放模型法。我国环保部2007年颁布的《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中借鉴了美国的这一模型,给出了道路尘土(道路积尘负荷)取样方法。该方法中道路尘土取样方式为真空吸尘器吸取。取样位置要求为:根据采样路段的长度确定采样点的数量和位置,采集区域为一矩形, 一边为道路宽度, 另一边根据道路清洁程度决定, 一般为0.3~3.0 m。具体位置见图1。
因为该方法主要用于评估道路扬尘潜势及道路扬尘排放量,所以样品采集后要经过200目(75um)筛网筛分,筛下物为所采集样品。
由于上述方法取样对象为路面上粒径在75um以下的颗粒物,不是路面上的全部尘土,因此不能完全反映路面洁净程度。同时,该方法取样区域横跨全路,实际检测中可操作性较差,对道路交通影响较大,因此并不完全适用于道路洁净度的量化考核。
为了规范“以克论净”考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修订的行业标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 126-202X),将单位面积路面上残留的除可见垃圾以外的尘土及杂质的质量定义为路面尘土量,并给出了采集设备、称重设备、检测条件、采集位置、样品采集称重流程及计算公式、吸净率验证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采集设备方面,规定使用干式吸尘设备进行采集,吸尘设备功率应大于1.8kW,额定负压应大于16kPa,吸净率应大于98%,集尘袋内层纸应符合《吸尘器集尘袋内层纸》(QB/T 4381)的规定。称重设备方面,要求精度优于0.1g,量程大于500g。检测条件要求无雨雪,路面干燥,相对湿度小于85%,风力小于4级。
采样位置要求为,采样区域布置在最外侧车行道内,与路缘石的距离在0.7~1.2m之间,采样点间距大于3m,采样点位置如图2。
标准规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检测前先称量集尘袋及其附件的质量,到达检测位置测量环境参数(温度、湿度、风速),符合检测条件后,使用吸尘设备顺序吸取1组(不少于3个)采样点处的尘土,再称量检测后集尘袋及其附件的质量。将检测前后集尘袋及其附件的质量相减,除以总取样面积(单个采样点面积与采集点数之积),就得到路面尘土量。
北京市之前出台了地方标准《城市道路路面尘土残存量检测方法》(DB11/T 1204-2015),其中的检测方法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略有不同,主要区别是将路面尘土残存量定义为单位面积中粒径小于2mm颗粒物的质量,并在操作流程中增加了筛分环节,实际使用中该标准方法较为繁琐,不利于数据实时传输,且实践证明,大于2mm的颗粒物质量仅占道路尘土总质量的3%~5%。因此,北京市参考国家行业标准,正在修订地方标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DB11/T 353-202X),对道路尘土残存量的定义及检测方法进行修订,简化检测流程,提高检测效率。
二、北京市“以克论净”考核的实践及效果
为了适应道路洁净度考核需求,北京市自2012年起开始在城六区道路试行尘土残存量检测,具体做法是:使用专用的道路清洁度检测车,采用真空吸尘的方法,在被测路面上自动化采样,每条路采集10个点,所采尘土收集在集尘袋内,使用电子天平称重并折算为每平米尘土残存量,作为量化考核依据。
2013年,北京市正式在城六区每月抽取30条道路进行尘土残存量检测考核。2014年在全市范围每月抽取60条道路进行检测,之后逐年增加检测路段。至2019年,北京市每月抽查道路数量增加至150条,基本实现全市一级道路当年全覆盖。
北京市使用专门的道路清洁度检测车进行检测。该车搭载有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开发的路面尘土取样称重系统,系统中带有取样头、起升装置、称重器、按钮板、逆变器(电源)和控制系统,并安装有控制软件的工业控制电脑。取样头采用扫描式取样,尘土采集率大于98%,单点采集面积0.1m2,单点采样时间不超过3min,全部采样过程可自动完成,并具有自动称重功能,称重误差小于0.1g,可做到称重数据即时获得。
此外,道路清洁度检测车还安装有多参数气象站,可实时获得温度、湿度、风速等气象参数。该道路清洁度检测车还在天津、石家庄、太原、成都、沈阳、南宁等城市推广使用,均取得较好效果。见图3。
北京市开展“以克论净”考核以来,路面尘土残存量逐年下降,道路洁净水平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一级道路全年尘土残存量平均值由2015年的17g/m2下降至2019年的8.1g/m2,降幅达到52.4%。年度道路尘土残存量变化见图4。
在满分率方面,2015年北京市一级道路检测结果中,10g/m2以下满分率为47.7%,其中城区满分率51.1%,郊区满分率40.8%;2019年一级道路检测结果中,满分率为78.9%,其中城区满分率82.5%,郊区满分率73.3%。5年间全市一级道路满分率提高了65.4%。
在未来的“十四五”期间,北京市将继续扩大“以克论净”量化考核范围,探索市级抽测与区、作业单位自检自测相结合的监测模式,到2025年全面建立道路尘土残存量市、区、作业单位的三级监测考评体系。在一级道路尘土残存量监测全覆盖的基础上,逐年增加二级、三级道路检测数量,通过考核促进道路清扫作业质量提升。同时,进一步提高道路作业质量考评科技水平,充分利用环卫车辆监管平台,实现市、区、作业单位道路尘土残存量检测数据实时报送、现场情况实时监督,持续提高路面尘土残存量检测能力,提升首都城市道路洁净水平。
三、因时因地制宜推行“以克论净”
从北京市的实践看,使用“以克论净”方法考核道路清扫保洁质量,除应有标准化的检测方法外,还应设定合理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指标。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可以分为机械作业和人工作业。试验表明,各类机械作业手段对于道路尘土的去除率均高于60%,部分品牌的洗扫车尘土去除率可达到95%。而人工作业对于道路尘土的去除率不到20%,效果较差。因此,如果在只能开展人工作业的道路进行考核,对于环卫作业工人极不公平,容易造成作业人员及社会舆论的不满。因此,应在机械化作业的道路或者具备机械化作业条件的道路开展。
另一方面,不同的人行步道和非机动车道路面材质差别较大,有些表面平坦光滑,有些沟槽较多,还有的使用透水砖铺制。不同的材质存留尘土的效果差异巨大,检测结果完全没有可比性。因此,在机动车道开展更为合理。
考核指标方面,“以克论净”并不是以固定的5克论净或10克论净,应根据本地区作业水平、气候条件、资金投入、管理需求等,合理制定符合本地区水平的考核指标。
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DB11/T 353-2014)已经将“以克论净”考核指标定为:一级道路满分指标为10g/m2,零分指标定为70g/m2;二级道路满分指标为15g/m2,零分指标为70g/m2。结合标准修编,将增加街巷等三级道路的“以克论净”考核指标,以促进各街道提高街巷机械化作业率,提升街巷环境卫生水平。
为促进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提高,综合主要城市试验检测数据及环卫部门意见,各地可以将考核指标确定为:一级道路满分指标为10g/m2,零分指标为70g/m2;二级道路满分指标为15g/m2,零分指标为90g/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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