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死得有多丑陋脂砚斋欲盖弥彰,曹雪芹8个字大白天下

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是出现在秦可卿判词里的一句。是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对秦可卿做出的评价。

“擅”、“秉”,这是对一个人主动的行为方式做出的描述,由此得出,用今天通俗的语言说,秦可卿是特别的擅长“撩”,特别知道自己最具魅力的地方是什么,而且非常善于运用自己的优势。

这样的秦可卿,运用优势的结果,是家族败落的根本原因。反正从判词看,曹雪芹将贾府之败的罪魁祸首安在了秦可卿的头上了。从其整个判词的总基调看,“淫”是秦可卿身上一个抹不去的标签。

自古淫字头上一把刀,寻求短暂快乐的同时,那个不可承受之重,往往比预想来得更快一些。《红楼梦》第十三回关于秦可卿的死,小说原文出现了这么一句话: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

说明秦可卿死的很蹊跷,不该死的时候死了,大家才疑惑,才会是这样的反应。在此之前,秦可卿病了很长的时间,若是病死了,族人自然不会是这样的反应,既然大家“都有些疑心”,证明不是病死的,其实那位高明的张友士早就说过了:这一个冬天是没有问题的,能到明年春分,就可以痊愈了。是需要很长时间的调理的意思。可是,也就刚刚入冬,秦可卿突然就死了,太不正常了。

怎么死的?秦可卿的判词说的非常清楚:画梁春尽落香尘。挂到房梁上吊死的。

要知道,秦可卿打造的差不多是近乎完美的人设,公婆拿她当女儿看,丈夫和她互敬互爱,最高权威贾母视她为重孙媳里第一得意之人,就连谁都看不上的王熙凤对她都是青眼有加,两个人恨不能好到穿一条裤子。混得这么好的秦可卿有什么理由自杀呢?

俗话说蔫吧人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老实人干出事来往往让人瞠目结舌,秦可卿就属于这一类。完美的秦可卿做出了让人眼珠子掉一地的事来。

她与自己的公公贾珍展开了一段不伦之恋。公公和儿媳妇弄出这样的事来,不要说男女禁锢森严的封建社会,就算是放到崇尚个人意志和自由恋爱的今天,也是令整个家族蒙羞的丑闻。小说第七回,焦大喝醉了酒,当众叫骂“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骂着骂着,连贾珍的名字都说出来了。尤氏、贾蓉、凤姐、宝玉都在不远处,听了个一清二楚,原文这里写道:

凤姐和贾蓉等也遥遥的闻得,便都装作没听见。

故意装作没听见,可见是听得真切。这个丑事大家早就心知肚明,人尽皆知了。能让王熙凤、贾蓉都选择性不去惹或者不敢惹的,只有比他们更厉害的贾珍。

既然这样的丑事早就成了公开的秘密,秦可卿也没有任何举动,后来病了,婆婆尤氏,逢人就跟人家求好大夫,焦心到了不得,那位张友士进府为秦可卿诊脉,贾蓉不是很殷勤尽责地在一旁伺候着的吗?大家做戏能到这种程度,秦可卿这个大奶奶当得挺滋润的,怎么病重时都没寻死,病没什么大碍了,突然想不开寻死了呢?

熟悉《红楼梦》文本的读者都知道,十三回从回目到内容,和秦可卿判词大相径庭,早已经被删改到面目全非了。想了解真相,只有在脂砚斋的批语里找答案。《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十三回末,有这样的两句批语:

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还有一些脂本将这两处批语合为一处,在“删去”之后又有“遗簪、更衣诸文”六个字。

因为批书人在看到秦可卿临死还忧心于贾家的前途命运,他大受感动,贾府中人个个安富尊荣,没有人考虑家族的振兴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而秦可卿不同,尽管她犯下了那个社会最不能容忍的丑事,可是她人都死了,就为她保留最后的体面吧。所以,将最能损伤她荣誉的“遗簪”“更衣”的内容删去,这个部分一共有五六页的篇幅。

更衣、遗簪,不是我们今天理解的换件衣服和丢失了簪子,而是在说秦可卿和贾珍在天香楼约会的情景,更衣就是脱下衣服,遗簪就是打开了头发。具体内容因为被删去,我们永远也不得而知了。而十三回的回目,批语也明确给出了答案: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只8个字,就将秦可卿的死和她丑陋的秘事,大白于天下。

参考原著:甲戌、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人民文学出版社120回《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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