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不择小助,故能成其富

‍赏析 / 严勇、音频 / 张佳

译文

江海不拒绝细流,所以能够成就它的浩瀚。

赏析

这是韩非子讲“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一句话。
韩非子的同学李斯,也说过同样的话:“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法家对于法的理解,正是建立在“大体”的理解之上。什么是“大体”?
即,治国要“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能够“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属轻重于权衡”。用法律准绳来统领一切,就会做到“祸福生乎道法,而不出乎爱恶”。
以法治国,则君子乐而大奸止。淡然闲静,遵循天命,这就是“大体”。
持“大体”,就要学会包容万物,正如上天覆盖整个世界,更有一视同仁,大公无私。国民有恶有善,事物有好有坏,作为执政者都要平等对待。法律,就是这一平等实现的有效手段。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江海不择小助,故能成其富。以法治国不去偏私,故能成其强。治国要以公平正义为前提,而不能以执政者的喜好为前提。这才符合大道,符合老子“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的根本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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