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常问到的20个发票问题终于整理出来了,速收藏!
开票是会计的常规工作之一,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也最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小金最近就收到了不少关于发票的疑问,今天我们一起来解决一下。
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填制《发票票种核定》并提交
单位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时,一般需要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果是营业执照上没有的经营项目,建议最好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办理代开发票事宜。
收到的应该是新版的电子发票,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新规,新版发票是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而是由电子签名来代替发票专用章。
不过,从国家税务总局的解读中来看,旧版的带有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也是继续有效的。在没有新规出台之前,两种发票都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哦。
已经认证了的发票不可以直接做作废处理,而是要在次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后,再开具正确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可以抵扣增值税。公式如下:
这种商家常用的“买一赠一”促销方式,在确认收入时,应将商品和赠品的销售总额按各项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商品和赠品的销售收入。
在开票时,需要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这样就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来征收增值税。
假设设备售价为500元(不含税价),赠送的配件售价为100元,设备和配件的成本分别为400元和80元,假设适用税率为13%,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565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480
贷:库存商品—设备 400
库存商品—配件 80
如果受票方同时丢失了发票联、抵扣联,那就需要在相应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上,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后交给对方,作为记账、退税和抵扣的凭证。
可以在旁边补上一个清晰的章。如果发票专用章盖错了,就需要进行发票作废或红冲处理。
不可以恢复。购买方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将发票联、抵扣联退回销售方。
凭收据是可以入账,但是在汇算清缴时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就需要多缴税。
单次金额在500元之内的个人经营业务,可以看作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
由于水果摊摊主为经营小额零星业务的个人,并且你单次购买水果在500元之内,所以只需要向水果摊摊主索要收据,让他在收据上收款凭证上注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信息,就可以以这张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了。
是的,自2020年2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业务员出差,他的住宿费和餐饮费可以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吗?
这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就可以将上述项目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就需要将住宿和餐饮费分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
如果住宿费与餐饮费已经开在了同一张专票上,那就需要在认证后,将餐饮部分的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看发票联和抵扣联在哪一方。如销售方未将发票交给购买方,由销售方提交申请。如购买方已取得发票,或已抵扣进项税额,则由购买方提交申请。
个人抬头的发票,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从转登记日的下期开始,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的,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是在一般纳税人期间,也就是转登记之前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发票、换开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时,按照一般纳税人期间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
根据规定,如因企业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外部原因,导致无法补开发票时,可以凭借其它可以证实支出的真实性的相关资料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相关资料如下图所示:
可以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因为租出去的是商业房,所以需要缴纳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但如果是一次性收取租金,并且在租赁期内,将租金平均分摊到每个月之后,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对方不抵扣对公司没有影响。
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供应商开具红字发票,你单位取得红字发票后,做进项冲销分录。
来源: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