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通读 第六十四章
《道德经》通读 第六十四章
原文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破,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此章名曰:不为者生。
道无为,化生天地,天地无为,化育万物,万物无为,成大势,有生有育有势,天地万物共依存,真常恒久,生生不息。是以,无为,天地之道,万物之道。
这一章,老子观人象论道。
人的生存,在老子看来,处境可分为两个方面:一为安,一为脆;老子接着说,他看到,人的安宁之境,有着不安的未兆之苗头;人脆弱之境,有一些细微的机缘。持,谋,破,散,是人在安与脆之处境里的所为。如此之为,是人之有为。
老子观人象,看到的是人之处境的辩证关系:安中有脆,脆中有安;未兆是安中之有,微是脆里所含。
下面,是老子对此人象之悟: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人要有所为,老子说,那就这样为吧:在没有脆的时候为久安有所为,在未乱之时,先行治而有为。
老子说到这儿,下面的话转了,没有接着人的有所为说下去,原因很简单,有所为,不是老子想说的话,并且从根本上说,老子不只是不赞成人有所为,而且是不知道人在脆境之中如何有为,才能从根本上解脱脆弱之境。
但老子知道,他所说的“为之于真没有,治之于未乱”是有根据的,这根据是: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这几句话,很多人把它们当处世之术来看,以为当从小做起,然后成其大。世人啊,只有名、利、欲一个心,把老子的话,句句都看成是教人成其私成其大成其名成其利成其得的术道。真是可悲。
老子的这三句话,真常的意思是说,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大,都是从小而成的,万物其大包含着小,不可轻视小,不可有大小之分。没有这样的大小分别心,哪有安?哪有脆?
下面两句话,老子说得十分明白: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这里的为指什么?指前面所说的“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中的“为和治”,指的是第一句话里所说的“持,谋,破,散”,有在安境和脆境下的所有为,最终都怎么样?为者败之。事实不是这样吗?另一个事实是天地万物从无有所为,而天地万物则无此败。执者失之。执什么,执那种“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的聪明方法或手段,人执着于自己的如此聪明,最终只能是聪明把被聪明误,先失者是那些聪明人。因为无知者没有如此聪明,也就没有所失。
下面,老子又以圣人来说话了:
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老子拿圣人说话,说的是无为,无执。无为无执者,无败无失。
老子要把这个话说得更严谨,下面说到“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并指出,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百姓做事,常常在几乎成功的时候失败了,这是为什么呢?百姓的失败不同于那些“为者,执者”。但百姓失败是由于,他们没有把自己从事的无为无执之事坚持到底,如果他们能够慎始慎终,就不会失败了。
最后,老子说圣人的作为: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以自然,而不敢为。
圣人从最终看,是不敢为的。不敢为就是无为,圣人不敢为,虽然也达到了无为,但又与天地万物的无为是人不同的,天地万物是自然之无为,而圣人是不敢为。
圣人是如何不敢为的呢?
圣人从那些“有为者,有执者”之人那里明白不敢为。第一,圣人有所欲,但不是“有为者”的所欲,圣人之欲,欲无为,所以不敢为。第二,圣人有所学,但不学“有为者”之所学,那些人,贵难得之货,圣人,不走那些人走的邪路,不学他们所做的错事。
那么,圣人从自然万物那里得到启发,不自生,不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