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处事智慧》之七 学会选择,学会放弃
转:徐厚瑜的博客
《中庸处事智慧》之七
学会选择,学会放弃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孟子》
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能两样都吃,我就舍弃鱼而吃熊掌。生命是我想拥有的,正义也是我想拥有的,如果不能两样都拥有,我就舍弃生命而坚持正义。生命是我想拥有的,但是还有比生命更使我想拥有的,所以我不愿意苟且偷生;死亡是我厌恶的,但是还有比死亡更使我厌恶的,所以我不愿意因为厌恶死亡而逃避某些祸患。如果让人想拥有的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只要是可以活命,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呢?如果让人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只要是可以逃避死亡的祸患,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呢?
人世间的确有比生命更使人想拥有的东西,也的确有比死亡更使人厌恶的东西。这种心愿本不只是孟子才有,而是人人都有,只不过孟子能够保持它罢了。
“鱼与熊掌”的确是我们的生命历程中经常遇到的二难选择。想名又想利;没做官的羡慕当官的权势,而做官的又羡慕不在官场上的人潇洒自由。小而言之,想读书又想打工;想挣钱又想休闲。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之所以难,难在舍不得,难在那不可得兼的东西都是“我所欲也”,甚至,也是人人所欲的。不然的话,也就没有什么可难的了。
活着,这是人类最基本的欲求,也是完全正当的欲求,谁不想活着?“义”即道德义理也是人类的欲求,人人都有道德上的价值,人格上的尊严,这就是人所本有的“良知”。但是,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决不能苟且偷生,而要“舍生取义”。这两种不同的“欲”,有价值上的本质区别,因而才有这样的选择。这完全是一种自我选择,其所以作出这种选择,是有内在根据的,这就是情重于欲。有情才有义,谓之“情义”,这是人之所以尊贵的内在根据,也是人的生命的价值所在。如果为了活着而牺牲生命的价值,就是“无义”之人,人而“无义”,是一种最大的耻辱。
从利、义的选择到生活方方面面的选择,每一种选择都是考验。至少决定了一种人生态度和生活方式。
诸葛亮治理蜀国,什么事都亲自过问,杨容曾经劝谏他,说:“作为丞相,您治理方面应有体统,上下不能侵犯。”诸葛亮不听从。蜀国虽然得到治理,可是自己却费心劳神而丧生。虽然责任感太重,以致于尽心努力去做,却实在不能得到最好的治理,不能达到无为而治的妙用。不仅从政是这样,用人也是这样。要看到别人的优点,用人的过程就是选优弃劣。
作为高层领导来说,只需要挑选中层干部,提拔任用,至于下面各级基层官员的提拔与任用,应由他们处理,不宜详细过问。过问就是侵职,就不懂选择与放弃的道理。
据史书记载,有一天,元顺帝在欣赏宋徽宗的书画。称赞不已,而奎章阁学士进来说:“徽宗是位多才多能的人,惟独一件事没有才能。”顺帝问什么事,他回答说:“惟独不能当皇帝。他身体受侮辱,国家受破坏,都是不能当皇帝所造成的。凡是当君主的,重要的就是能当好君主,而徽宗却不是这样的。”
又有《北窗炙裸记》中周正夫说:“宋仁宗百事不会,只会做官家。”一个做帝王的人,只要当帝王就够了,一个做宰相的,只要会做宰相就行了,所以仁宗在史载中称他为明君,而历史称丙吉为名相,就是君守君道,臣守臣道的例子。
重要的一点是你要明白,什么该取就毫不犹豫地获取,什么该舍的就毫不犹豫地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