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好文章究竟是怎样被写出来的
一篇好文章究竟是怎样被写出来的
——以《散步》为例谈谈记叙性文章应该如何处理各要素
(刊登在《写作》2017年第8期)
作者:张黎明
摘要:阅读教学一直是中学语文课堂的重头戏,然而采取常规性的阅读方式和途径,只能大致上完成阅读教学的基本任务,却对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作用有限。而要切实从阅读中学到写作的方法,真正做到以读促写,就必须有意识地从写作角度去研读文本,这样才能弄清课文或范文生成的奥秘。记叙性文章是中学生必须掌握的最主要的一种文体,该文试图运用作者倡导的“读、悟、写三步作文教学法”,通过对《散步》一文题材、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主题这几个要素的分析,来探讨一下记叙性的文章,一般是如何得体、妥帖地处理各要素,目的在于让学生们明白,一篇好文章究竟是如何被作者写出来的,以此来达到将阅读能力转化为写作能力的目的。
莫怀戚先生的名篇《散步》:
我们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天气很好。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
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
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
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②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
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母亲对我说。
这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正文(7325字):
一篇好文章,总是能经得住读者反复品读和深究,莫怀戚先生的名篇《散步》,就是这样一篇值得我们不断玩味的文章。此文最初发表在1985年的《中国青年报》上,自被选入多套中学语文教材以来,解读、赏析以及探究性的文章就一直没有间断过,至今仍然令人感到其意蕴深刻,回味无穷,应该还有深入讨论的必要。对于《散步》这类文质兼美的好文章,我们不仅需要引导学生去做深度阅读,领略其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深厚的感情,同时还应该从学习写作的角度,进一步琢磨和领悟作者的艺术匠心,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
阅读教学一直是中学语文课堂的重头戏,然而采取常规性的阅读方式和途径,只能大致上完成阅读教学的基本任务,却对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作用有限。而要切实从阅读中学到写作的方法,真正做到以读促写,就必须有意识地从写作角度去研读文本,这样才能弄清课文或范文生成的奥秘。为此,笔者在长期的作文教学和写作实践中,逐渐摸索、体会出一条把阅读能力有效转化为写作能力的基本思路和途径,将其概括、总结和命名为“读、悟、写三步作文教学法”。所谓“读”,就是老师指导学生从学习写作的角度去读,把课文或范文所运用的写作方法学到手。所谓“悟”,就是感悟、领悟、顿悟,即老师引导学生思考为什么,搞清楚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而不那么写,其中的道理和奥妙何在。所谓“写”,就是老师引导学生如何去写,即把读到的、经过思考、感悟而深刻领会的东西,自如地运用到写作实践中。其中,“悟”是读与写之间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和步骤,没有经过认真、深入而透彻的“悟”,就无法真正进入作品的艺术世界,也难以真切地体会到作者究竟是如何从灵感的一闪念,到最终写出一篇动人的华章的。有关详细介绍“读、悟、写三步作文教学法”的论文已在他刊发表(参见《中学语文教学参考》2017年第1-2期合刊;《读写月报》2017年第4期),此处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本文试图通过运用笔者倡导的“读、悟、写三步作文教学法”,来具体探究一下人教版七年级上册课文《散步》,目的在于让学生们明白,一篇好文章究竟是如何被作者写出来的。《散步》是一篇精美的叙事散文,而记叙性文章是中学生必须掌握的最主要的一种文体,以《散步》为标本来研究记叙性文章的构思立意、谋篇布局等等,应该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适应性。平时老师们在辅导学生写记叙性文章时,一般都会强调,一定要交代清楚记叙文的“六要素”,否则就不能把文章写完整,出现这样那样的漏洞或毛病。这个要求自然是十分必须的,但究竟怎样准确地把握文章的各要素,或者说如何自然、精当而巧妙地将各要素落实到文章中,很多情况下老师可能并没有深究,学生就更是囫囵吞枣和不甚了了。所谓记叙文的“六要素”,长期以来只是一个宽泛的说法,“六要素”究竟是哪六个,存在着各种不同的表述。其实,一篇记叙性文章的要素也不限于六个,有些要素在文章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而有些要素则很模糊,孰轻孰重也不可一概而论,作者根据文体特点以及表达的需要,对其处理的方式也不一样。我们不妨以《散步》为例,通过对其题材、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主题这几个要素的分析,来探讨一下记叙性的文章,一般是如何得体、妥帖地处理各要素的。
1.关于题材。《散步》所写的“题材”,是普通的散步活动。每个人都十分熟悉散步是怎么回事,因而让学生去写有关散步的作文,大多数同学还是可以写出来的。不过,学生作为练笔,把散步中的所见所闻所感写出来就可以了,但是如果要像莫怀戚先生那样写出新意、深意,成为名篇佳作,对于题材仅仅做一般性处理就很不够了。而散步这件事本身就很平常,尤其是散步过程中如果没有特别的事发生,就很难从中作出什么锦绣文章来,因而经验丰富的作家,一般都不会去写这类平常的题材,他们会认为这样的事无文章可做。然而,莫怀戚先生却剑走偏锋,一次看似平常的散步,在他的生花妙笔之下,硬是让他从中挖掘出了不同寻常的意蕴。他是如何做到点铁成金的呢?
通过研读文章我们会发现,虽然作者写的是散步,但他在写散步的同时,还进而写到了亲情,写到了处理家庭矛盾,写到了比散步本身更为丰富而深刻的内容。作者对于这样一个很平常的题材的处理,让我们从中得到的启发是,要写出一篇好文章,选材固然十分重要,然而更关键的还在于如何写,在于如何对题材进行艺术的处理。仔细、反复地品读这篇课文,字面上看写的是一次户外的散步活动,然而对其读得越细、越深,就越会让我们体会、感悟到,它又不仅仅是写散步,而是以散步为话题、为依托,写出了比其更广阔、更深刻、更博大的意义。如果就散步写散步,一般很难写出能够打动人心的东西,只有超越题材本身,或者给平常的题材赋予不平常的意义,也就是对普通题材进行拓展、延伸,开凿出深层次的东西,才有可能让文章出奇出新,取得不一般的表达效果和艺术品格。
2.关于时间。记叙性的文章,一般都有事件发生的时间,搞清楚作者写的是何时发生的事,或者时间如何在文章中体现,对于了解文章是如何产生的十分重要。作者在文章中点明时间,一般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个十分具体、准确的时间点,比如新闻、游记、报告文学等;一种是比较模糊、含混的时间段,比如很多散文、小说就是如此。一般的读者阅读文章时,可能不会注意时间问题,但作为学习写作的人,则必须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因为这涉及到文章是如何产生的深层次问题。这篇文章写的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呢?文章中说:“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只含糊地透露出时间是在“初春”,并没有具体的时间节点。作者不明说散步的经历,究竟发生在哪一天、哪一个时辰,只笼统地说是发生在“初春”的事,似乎在表明,具体的时间对于这篇文章并不重要。“时间”被认为是记叙文的六要素之一,《散步》为何这样处理时间这个要素呢?
这之中涉及到生活的真实与艺术的真实问题,文学作品不完全是生活具体事件的实录,它来源于生活,但往往要高于生活。它可以明确地写某一个特定时间发生的事,这样便会有具体的时间点;但它也可以将无数个时刻发生的同一件事,高度概括并艺术地表现为一次发生的事。作者在《散步》中所写的那些独特的感受,有可能是在一次散步过程中获得的,但更有可能是在无数次散步中所得到的感受的总和,作者将这些零散的、细微的、粗糙的感受累积起来,通过理性的分析和发散式的联想,使其成为写作的素材或雏形,最终便诞生了这样一篇文章。正因为这篇文章所写的散步,是一种像吃饭、睡觉一样可以重复进行的事,因而具体的时间点便不再显得十分重要了,于是就大致上指明故事发生在“初春”即可。假如写的是一次带有传奇色彩的“路遇”,并非天天可以重复,那就需要将具体的时间明确地点出来,以表明其独特性以及不可重复性。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被认为是记叙文六要素之一的“时间”,有时并不需要明确写出来,尤其是在创作性作品中更是如此。如果《散步》明确指出了“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反而会给人以不大真实的感觉,读者宁可相信文中那样敏锐而深刻的感悟,应该是在日积月累中形成才符合生活的情理。
3.关于地点。本文所写的“散步”,是在一个什么样的地点,或者是空间里发生的呢?文中这样交待环境:“我们在田野上散步”。“田野”即田地和原野,说明“散步”是在一个十分宽广的空间里进行。正因为宽广,才会有大路、小路的选择,有“走不过去的地方”,这样便为后文设置特别的情节,预先做了一定的铺垫。而如果让学生们去写散步的地点,大多数人一般会囿于平时的散步经验,将散步的地点或空间确定在门前的小路上,或者是在邻近的田地里、公园里,如此便会缺少一些情况发生的契机。接下来再看,“散步”的行程是怎样的呢?文中如此写道:“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沿着一条小路,“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可以看出,作者对“散步”本身如何行走,行走路线如何,并没有多少具体、清晰的描写,而只是用简洁的文字勾勒了一下,其中的跳跃性很大。
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处理呢?笔者推测作者的想法,就是他认为这篇文章虽然写的是“散步”,但散步只是他借以表达主题的一个契机、一个话头、一个载体,他的目的是要在散步之外,表达更深厚的思想和感情。既然目的并不在散步本身,于是人物具体的行踪并不重要,并且散步中所见所感都要有利于为中心服务。平时我们看到学生写类似的作文,总是把行走的路线写得很准确、很清楚,似乎不这样写就不叫游记,其实有可能是把无关紧要的东西写得太详尽,反而冲淡了最要紧的内容。散步过程中一般都会有什么见闻与感受呢?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散步时,能够看到的景观、想到的问题应该是很多的,但作为文章,需要围绕主题来选材,就必须有很大的取舍,而不是将见到的东西一股脑儿地都塞进去。细读文本我们发现,作者描写散步中看到的景色,写到了“天气”,写到了田野上的“新绿”,写到了“树上的绿芽”,写到了田里“起着水泡”,还写到了“阳光下”“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等等,而且写这些景物也都是一笔带过,其余的一概未写。为什么只选择这些富有生机和动感的景物来写呢?原来目的和用处全在于突出主题:因为“这一切使人想起一样东西——生命”。散步是为了保持身体健康,目的在于延续生命,于是作者选取素材时,便会有很强的生命意识,凡是能体现生命状态的景物便会入眼、入文,否则就对其视若无睹。可以说,《散步》在写什么、不写什么方面做足了文章,它应该是充分地贯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冰山写作理论,也就是用最简明的语言,表现出最丰富的意义。正因为作者惜墨如金,不肯轻易铺陈渲染,才使这篇大约600字的精短散文,以小见大,以少胜多,成为几十年来语文教学界一直津津乐道的话题。
4.关于人物。一篇600字左右的短文,在记叙“散步”过程的同时,竟然还写了四个人:“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而且这四个人又分为三代人,用“儿子”的话说,是两对“妈妈和儿子”,每个人都分属不同的角色,合起来便组成一个完整的家庭。让读者啧啧称奇的是,作者描写人物的手段十分了得,往往只用十分简短的一两句话,就让每个人的个性和特点跃然纸上。正是由于把人物写得如此鲜活,才让这篇典型的叙事散文,同时又具有小小说的一些特点,成为综合运用多种文体的范文。
先看看文章是如何描写“我”的。“我”既是这篇文章的叙述者,又是其中最主要的一个人物,还是这个家庭的“家长”,因而“我”在这四个人当中起着承上启下、协调关系的重要作用。“我”劝母亲去散步,表现出“我”对母亲的健康十分关心;“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表达了“我”对母亲又渡过一道难关的欣慰之情;当儿子与奶奶发生走大路还是走小路的分歧时,“我决定委屈儿子”,反映出“我”对老母亲的尊重和孝顺。从以上描写归纳出,“我”是一个非常富有责任感的“家长”,善于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保证了家庭的和睦与幸福。
再看看文章是如何描写“母亲”的。“母亲本不愿出来的”,这是老年人常有的特点,年纪比较大了,就不愿过多地活动了。但当“我”劝她应该多出去走走时,她又“信服地点点头”,反映出老母亲对“我”的信任和顺从。最能表现母亲个性与心理的细节是:当儿子提出要走小路,与奶奶走大路的愿望发生冲突,而“我”最后决定照顾母亲的想法后,母亲却忽然改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反映出老人具有多么宽厚与慈爱的胸怀。
最后看看“儿子”是什么样的。“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除此之外,就几乎没有再写儿子的文字。然而,虽然只是寥寥数语,读者却从儿子富有童趣的发现中,从他要走小路的期望中,看到一个活泼聪明、善于观察而又不失可爱的孩子形象。
至于妻子,由于在文章中完全是配角,因而作者表现她的个性,只有一句话:“妻子呢,在外边,她总是听我的。”然而就是这样一句幽默而意味深长的话,对于描写妻子也十分够用了。
从作者对于人物的设置来看,这样篇幅短小的文章写了四个人,而且属于三代人,层次不能不说复杂,但由于作者用寥寥数笔,就把每个人的特点表现得十分显著,尤其交代了散步期间发生的故事,因而四个人也不嫌多,反而倒是个性鲜明,相映成趣,令人印象深刻。叙事散文重点在于叙事,不在于写人,但实际生活中往往是事与人紧密相关,难以截然分开,如果在完整叙事的同时又能写好人,自然会使文章增色不少。
5.关于情节。记叙性的散文,一般对于情节没有过高的要求,追求情节的完整、精彩而又一波三折,那是小说的基本要求。然而《散步》的作者,却在这篇十分简短的记叙性散文中,充分运用了小说的表现手法,在其中设计了一个非常引人入胜的情节,从而让这篇散文显得气象非凡。这个十分抓人的情节是什么呢?就是“分歧”的产生以及处理的过程。想想看,这篇写“散步”的文章中,如果缺少了这样的一个“分歧”,缺少了“我”对“分歧”睿智的处理,尤其缺少了母亲在“我”尊重她的意见决定走大路之后,她又忽然放弃自己的想法,转为迁就小孙子这样一个出人意料的细节,这篇文章还会像现在这样煞是好看吗?还会被当成经典选入教材吗?它就极有可能是一篇十分平常的文章,不值得让我们去反复阅读、鉴赏和探究。由此可以看出,这个体现着作者高超的构思能力的情节,在这篇文章中起了多么关键的作用,没有它,这篇文章便会黯然失色;而有了它,便一下子给一个平常的题材增添了无穷的魅力。
分析至此,也许有些同学会产生疑问:这样一个情节,究竟是作者在实际散步过程中真正遇到的呢,还是为了让文章出彩而有意设计或虚构的呢?从文学创作的一般性规律来看,这两种情况都有可能。一方面,作品来源于生活,是生活的真实反映,这样的“分歧”完全有可能在生活实际中发生,因而作者对其直接运用也在情理之中;但另一方面,文学又高于生活,作家在作品中进行艺术创造,虚构一个高度符合生活情理的情节,也符合文学创作的一般性规律。总之,无论是真实反映还是艺术虚构,我们都真切地感觉到,这样一个情节的设计和处理十分自然、熨帖,没有一丝一毫的生硬、虚假和勉强之处,完全与文章的整体结构严丝合缝,是整篇文章中最为精彩的部分。
6.关于主题。《散步》的主题究竟是什么呢?大多数研究者认为,该文通过记叙一家人在田野散步的经历,生动地展示了相互之间互敬互爱、和睦相处的深厚感情和生活情趣,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也有的研究者认为,该文以“散步”这件平凡小事为思想感情的载体,通过对春天田野一系列景象的描写,表现了作者对“生命”这一重大命题的感受和思考,告诫人们只有认识生命、善待生命和珍惜生命,才能拥有美好的人生。其实,以上对于文章主题的看法,应该都是有充分的理由的,都可以在文章中找到相应的印证。但除此之外,文章的主题还有没有其他方面的可能呢?我们不妨再细究一下。
有一个重要的信息需要在此说明。这篇文章最初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时,题目并不叫《散步》,而是叫《三代同行》,《散步》应该是后来被选入教材时由编者修改的。之所以对标题作了修改,有可能是编者考虑到,文章本身写的就是一次“散步”活动,叫《三代同行》有点儿小题大做,叫《散步》才显得十分贴切。究竟是叫《散步》好呢,还是叫《三代同行》好呢?叫《散步》,确实名副其实,紧扣文章内容,容易让中学生理解,但总感觉有些正襟危坐,过于平实;叫《三代同行》,似乎赋予了比“散步”更深厚的意蕴,有了言外之意,主题超越了题材本身,同时又不与“散步”脱节,因而较好地贯彻了作者的写作意图,达到了更高的写作目的。笔者倒是觉得,作者当初不以《散步》为名,而叫《三代同行》,就是因为文章言在此而意在彼,重心不在“散步”而在“三代同行”上,因而是对主题的深化、拓展和升华。基于以上的分析和理解,笔者以为这篇文章的主题,也可以说是通过记叙一家人“散步”这项平常的活动,反映了作者对于三代人同行的深入思考和感悟,深刻地表达了作者对于家庭强烈的责任感。因为“散步”是实际生活中一段旅行,会存在“大路”“小路”的两难选择以及“走不过去的地方”,需要成员之间相互理解和帮助,才能顺利度过这段愉快的时光;而三代人的家庭跋涉在岁月的征途中,也需要彼此搀扶、互敬互爱,才能完美跨越人生的春夏秋冬,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同构性、可比性,可以说散步对于人生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是人生的一个瞬间或缩影。
对于“散步”的主题如此众说纷纭,那到底是哪一种说法正确呢?其实,好文章总是会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它的主题常常并不是单一的、明晰的,而往往是多义的、含蓄的,每一位读者,基于自己的人生经历、知识水平以及审美趣味,可能对同一篇文章常常有不同的理解和领悟,因而也会得出自己独特的结论。正由于主题常会有一语双关、多重含义的特点,才使文章耐得住反复品读,常读常新,也才使一篇看起来题材十分平常的文章,获得了不寻常的意义。那么,作为初学写作的同学,如何从一个普通的题材中挖掘出新意、深意,从而使文章的主题得到丰富和深化呢?这就需要我们静下心来,从点滴的生活细节、最平凡的小事中入手,从中去仔细体会和领悟真挚的感情、深刻的道理,通过叙述、描写这些最平凡的生活故事,表达我们对生活、对人生的思考、体验和感受,尤其要通过类比或联想,把所写的题材、事件、情节、主旨等等,与我们的学习、生活乃至人生联系起来,找到事物之间的内在同一性,这样就有可能使文章的主题得到深化。
除以上要素之外,《散步》一文对事件、结构、语言等要素的处理也较为突出,已有很多研究者对此做过解读和评说,这里不再重复。总之,要写出一篇优秀的记叙性文章,首先要注意从丰富的现实生活中去选材,尤其要善于从平常事物中发现不平常,之后要根据题材的特点和内涵,逐个去思考如何对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作以正确、恰当而艺术的处理,特别要注意对情节进行精心而完美的设计,以此增强文章的感染力,同时要尽可能地挖掘题材隐含的深刻意蕴,使文章的主题得到凸显与升华。只有做到以上这些,才能从平常中见新奇,于平淡中显深刻,在不经意间见真功,也才能使文章一波三折、摇曳多姿,读起来让人荡气回肠,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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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黎明,生于1963年,甘肃省泾川县人,1985年毕业于西北师大中文系。先后在甘肃平凉师范学校任语文教师、在甘肃省平凉市教育局教研室任中学语文教研员共10多年;2003年起,先后在《新课程报》社担任教研室主任、编辑部主任等职务共10多年。现为《新课程报·语文导刊》执行主编。
主要经历和成就:
1.长期从事基础语文教学工作,任教期间以辅导学生课外阅读与写作著称,编写出校本教材《时文赏析》,所辅导的学生多人多次在全国性作文大赛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等若干奖项;
2.长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尤其是中高考研究和辅导工作,先后在《甘肃教育》《西北师范学院学报》《中学语文教学参考》《阅读与写作》《读写月报》《写作》《语文教学之友》《教育时报》等相关报刊上发表各类教育、教学论文近百篇;
3.系甘肃省作家协会会员,几十年来坚持在工作之余进行写作,累计在《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飞天》《散文》《散文百家》《读者》《博览群书》《台港文学选刊》等国内100多家报刊上,发表小说、散文、诗歌、评论等各类文学作品700多篇,先后出版散文集《瞬间的灿烂》、励志类读物《做个知本家》、长篇小说《前途无量》等著作。近年来致力于《红楼梦》等古典名著研究;
4.在长期的教育、教学、教研、辅导、编辑、写作以及读书实践中,针对学生尽管读了不少书,到头来仍然写不好作文这一突出问题,逐渐摸索、体悟、总结、研发出一套可以有效解决由读向写顺利转化的教学模式,即“读、悟、写三步作文教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