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桂海丨考古资料所见简帛时代书籍装具
考古资料所见简帛时代书籍装具
汪桂海
汪桂海,历史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研究馆员。
内容摘要:为了收存和保护书籍,中国古代发明了各式各样的装具。简帛时代经常使用箧(竹笥)作为装具,讲究一些的用漆奁。传世文献对简帛时代的书籍装具记载不多,自二十世纪以来,战国秦汉墓葬出土了很多简帛书籍,其中有不少在出土时伴随装具遗存或包裹的织物残迹。由于这些书籍装具遗存大都腐朽过甚,有的甚至属于盗掘品,原来的装具仅存残片,而且相关信息散处于诸多整理简报中,不易寻踪,除了个别发现曾引起书籍装具研究者的注意外,大多数材料则未能进入书籍史研究者的视野。本文收集历年发现的简帛书籍装具资料,按照竹笥、漆奁和帙三类分别梳理,结合传世文献记载,分析、总结简帛时代书籍装具的特点及其对书籍保护的意义,同时希望引起书籍史和古籍保护研究者对这部分资料的关注。
一、箧与笥(实物举证)
箧是以竹编织的小箱子。《说文》:“匧,藏也。从匚夹声。”“箧,匧或从竹。”[6]因其多以竹篾编织,故字从竹。《庄子》:“将为胠箧、探囊、发匮之盗而为守备,则必摄缄、縢,固扃、鐍,此世俗之所谓知也。”成玄英疏:“箧,箱也。”[7]《广韵·帖韵》:“箧,箱箧。”[8]这说明,箧作为一种竹编的小箱子,在中国古代很早就得到普遍使用,可以用来盛放各种大小适宜的物品,也可以作为书籍的装具。
按,《汉书·贾谊传》《张安世传》说的筐箧是用来存放官府文书的,《战国策·秦策一》《三国志·胡质传》《出郡传舍哭范仆射》说的书箧是用来存放书籍的。存放对象有文书与书籍之分,未知箧(笥)之形制大小有无彼此之别。
图1 长沙子弹库楚帛书竹笥原件
图2 长沙子弹库楚帛书竹笥线描图
竹笈,又名箧,即贮藏缯书者,亦木椁冢出土,有盖,高寸有半(器、盖相同),纵长八寸,横长四寸半。器盖及底均用竹丝编成人字纹样,四周则作六棱孔状。内糊以薄绢,工极精巧。但此项竹笈出土,因物质腐败,无法保存,故四周均已破损,不成器形,且竹丝被水所浸蚀,已成黑色,致原有色泽不明,惟其中间有朱色者,尚隐约可辨。按,笈与箧,本一物而二名,为古代藏书之器,如《史·苏秦传》“负笈从师”云云;又《后汉书·范冉传》注“王奂字子昌,河内武德人,明五经,负笈追修”云云;又《李固传》“固改易姓名,负笈从师”云云。此书笈之见于记载者。《战国策》甘茂曰“魏文侯令乐羊将,攻中山,三年而拔之。乐羊返而语功,文侯示之谤书一箧”云云。又苏秦“说秦王,书十上而说不行,去秦而归,乃夜发书,陈箧数十,得《太公阴符》之谋而读之”云云。又《汉书·张安世传》“武帝幸河东,尝亡书三箧,诏问莫能知,惟安世识之,具记其事。后求得其书以相校,无所遗失”云云。此书箧之见于记载者。至其形制,史略不详,无从悬揣。今幸有此笈之发现,使晚周一代之书笈形制得以流传于世,以补史书之阙。[16]
这件竹笥是目前所知年代最早的书箧实物。蔡季襄对竹笥大小和编织样式的描述与现存于美国赛克勒美术馆的竹笥原件大致接近。他提到的“内糊薄绢”,李零指出竹笥的篾条之间确实有若干经纬疏松、没有字迹的帛片,但这些帛片也有可能是帛书残片,需要进一步检验。至于竹笥盖上的纹饰,李先生在亲验原物之后,描述说:“现可见盖面纹饰是以墨绿色的方块纹层层相套,间以黄色,粗篾所覆之处则作暗红色。”[17]说明这件存放数件帛书的竹笥制作很精美,反映了墓主生前对这几件帛书的珍视。诚如蔡季襄所言,史书虽然有简帛时代书笥的记载,但对其形制则未有只言片语。此件竹笥的发现首次将简帛时代的书笥样貌展示于世人面前,弥补史书之阙。
出土了残竹笥一件,内装竹简。
卜筮记录属于数术文献,这些文献都是存放于竹笥内下葬的,较好地得到保存。
共出土残简4371件。出于M36头箱北侧,被压在漆樽与陶壶之间,樽底粘附有装竹简的竹笥残片。竹简整束被压成弯曲状,出土时简束内与周围均浸满淤泥,大部分粘在一起,断裂、错位现象十分严重。估计完整时简长在45厘米左右,数量约一千支,字数共约两万一千多字。[20]
这批竹简书籍的数量很大,迄今尚未公布释文。与竹简同出的漆樽上粘附有竹笥残片,发掘者判定这是装盛竹简的竹笥,这一判断是正确的。由于其他随葬品的倾倒、挤压,这批简册都已经弯曲变形,乃至断裂、错位,同淤泥粘结在一起。
日占、五行占等)、《病方及其它》(含医药病方、祝由术、择吉避凶占卜、农事等),都属于典籍。《周家台三○号秦墓发掘报告》对装盛竹简的竹笥出土情况描述如下:
笥 一件(ZM30:13)。由于受到严重腐蚀,其编席十分残破,内装的竹简大部分显露出来,没有捆扎的绳索和加固的竹片。由于残损过甚,其形状已不能复原。包裹在竹简上的编席有里外两层之分,外层编篾稍窄,篾宽0.25厘米,里层编篾较宽,篾宽0.4厘米,均系采用一匹篾压三匹篾的人字形花纹编织。笥内积满淤泥,经清理,内装的物品除竹简外,还有竹笔杆、竹笔套、竹墨盒、块墨、铁削刀等书写工具,以及铜带钩、编织袋及小型木器等。清理前,残长三八厘米,残宽一六厘米,高九厘米。[21]
这批简在入藏时分成大小8捆,分别用塑料薄膜加湿包裹。在打开时我们发现其中一捆竹简的最外面,还残存有一大块原包裹简的竹篾。因此,我们推测这批简可能是用某种竹笥盛放的。
陈松长根据包裹在这批秦代典籍简册外部的竹篾残片,推测这批简在墓葬中可能是用某种竹笥盛放,这个推测很有道理,符合先秦秦汉时期书籍简册用竹笥存放的习惯。只可惜由于该批简册遭盗掘之后流散到香港文物市场,没有最大程度地保存竹笥原貌,今人无由仔细观察这件竹笥并获得与之相关的种种信息。这也越发说明打击盗掘古墓行为,科学地进行考古发掘的重要性。
在简牍和其他遗物堆积的上、下及外侧,发现有大小不一的竹篾编织物残片。推测这批简牍和算筹等物,原先可能合置于一个竹笥内。[24]
北京大学秦简的整理者在对淤泥包裹的简牍进行清理时,发现在竹木简牍外面包裹着部分编织好的竹篾,并准确地判断这些竹篾应是残损的竹笥残片。这批抄写在竹木简上的典籍最初装入竹笥时,竹木简以卷为单位,竹木牍以枚为单位,分左右两部分层垒摆放。竹笥由较薄的竹篾编织而成。该竹笥残片较岳麓书院藏秦简的竹笥残片要多一些,只是同样出于盗掘,未能完好地保留下来,从残存的情况看,如果出自科学发掘,该竹笥应该能够同里面的简牍一起完整地取出,甚至通过脱水、加固处理,最大程度的复原。如今则只能留下遗憾。
M247的竹简分置两处。一处位于头箱内紧贴椁室西部挡板的底部,上被淤泥和漆木器所压,出土时散乱在稀泥中,多已残断。另一处位于头箱内紧靠南壁板的底部,上面堆压着陶器、漆器及淤泥。竹简放在竹笥内。竹笥已腐,无盖。笥内竹简竖向放置,周围积满淤泥,一端的上面叠压着几块无字木犊。表层竹简多已残断,下面的竹简部分保存完整。推测原来竹简是分卷放置的,后经水浸入,竹简漂浮,造成散乱。[26]
后来,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前言》补充说:
从残存的竹编可知,竹简原置于竹笥中。由于受到淤泥及其他文物的挤压,竹简已有损坏,卷束已散开,并有不同程度的移动。从竹简的堆积状况可以判断,各种书籍是各自成卷,然后堆放在一起的。依从上至下的顺序是:历谱、《二年律令》《奏谳书》《脉书》《算数书》《盖庐》《引书》;遣策另置它处。全部竹简计一千二百三十六枚(不含残片)。[27]
由于墓坑早年积水淤泥,出土时,竹简混于墓葬淤泥之中,保存状况略差。两组竹简出土时各集中为堆状,按照两组竹简的内容,可分为《日书》简和《历日》简。[29]
图10 荆州胡家草场西汉墓出土竹笥M12:10
边韶字孝先,陈留浚仪人也。以文章知名,教授数百人。韶口辩,曾昼日假卧,弟子私嘲之曰:“边孝先,腹便便。懒读书,但欲眠。”韶潜闻之,应时对曰:“边为姓,孝为字。腹便便,五经笥。但欲眠,思经事。寐与周公通梦,静与孔子同意。师而可嘲,出何典记?”嘲者大惭。韶之才捷皆此类也。[35]
边韶的弟子私下取笑边韶肚子肥大,白昼不读书却寝卧欲眠。边韶批评弟子不应嘲弄师长,自称肚子肥大是因为自己熟读经书,便便之腹如同一个装满五经的竹笥,白昼欲眠是为思索经义,想在梦中向周孔求教。这个故事恰好说明竹笥是当时常用的书籍装具。
灵帝建宁中,京都长者皆以苇方笥为妆具,下士尽然。时有识者窃言:苇方笥,郡国谳箧也;今珍用之,此天下人皆当有罪谳于理官也。到光和三年癸丑赦令诏书,吏民依党禁锢者赦除之,有不见文,他以类比疑者谳。于是诸有党郡皆谳廷尉,人名悉入方笥中。[38]
该记载表明,汉代郡国上呈朝廷的奏谳书是装盛在芦苇篾编织的方笥中的,而且似乎这种方笥原本专用来存放奏谳书,大概取其治恶、惩恶之意。汉人的信仰世界里,芦苇拧成的绳索可以用来捉鬼、束缚恶鬼[39]。有鉴于此,估计存放书籍者不可能选择苇方笥。
二、漆奁(实物举证)
上面提到子弹库出土楚帛书放置在竹笥中,其他各地出土的简册书籍,大多也放置在竹笥中,但与众不同的是,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简册和帛书不是存放在竹笥中,而是比竹笥更高档的漆奁(图12、图13)。《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第一卷《田野考古发掘报告》记录:
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包括帛图,即有题记文字的图表),全部出土于三号汉墓东椁箱内编号为东57的长方形黑色漆奁中(故所有帛书的编号为东57-6)。该漆奁分上下两层,内设五个长短大小不等的方格,其中长条形的方格中放置了《导引图》《老子》甲本及卷后古佚书四种、《春秋事语》和竹简医书四种,其馀帛书则呈长方形叠在一起放在一个大方格之中。[41]
三号墓的主人是长沙国丞相轪侯利仓之子利希,漆奁出土于利希墓的东椁箱。该漆奁有盖,分上下两层,上层放置丝带和一束丝织品,下层设五个长方格,盛放帛书、医简等。帛书大部分写在宽48厘米的整幅帛上,折叠成长方形;少部分书写在宽24厘米的半幅帛上,用木条将其卷起。出土时都已严重破损,经整理,知共有28件,12万馀字。其中除《周易》《老子》《战国纵横家书》有今本传世外,绝大多数是古佚书,内容涉及思想、军事、天文、医学、地理等各领域,此外还有古地图。
三、帙(实物举证)
《说文》:“帙,书衣也。”段玉裁注:“书衣谓用裹书者。亦谓之幒。陆德明《经典释文》三十卷,合为三袟。今人曰函。”[43]帙用纺织品制作,《御览》卷六百六引《晋中经簿》曰:“盛书有缣袠、青缣袠、布袠、绢袠。”[44]又《后汉书·杨厚传》曰:“杨春卿临命戒子统曰:‘吾绨袠中有先祖所传秘记,为汉家用,尔其修之。’统感父遗言,服阕辞家,从犍为周循学习先法,又就同郡郑伯山受《河》《洛》书,及天文推步之术。”[45]袠即帙,缣即帛,绨为厚缯。这几条材料说明,书帙是用绢、帛、厚缯、布等纺织品制作的。这些材料在被土壤埋藏的地下环境里早就腐烂,加上墓葬环境变化带来的扰动,很容易破碎,难以完好地保留下来。非常幸运的是,因为学者们细致入微的科学整理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在部分发掘出土和盗掘流散的简牍上竟然发现了丝织物的残留。
保持成卷状态的原因是原卷册缠绕有不规则的丝织品残迹:其中最外层残迹较多,推测为盛装竹简的囊橐腐烂后留下的,故漫布于卷册周围;里层则存有两条不甚规则的带状残迹,当为粘贴在册背的丝带留下的。丝织物腐朽过甚,多为泥状附着在竹简上,无法揭取。据能考察到的局部所见,里层的丝带残迹宽约四厘米,分别位于竹简的上半段及下半段中间位置,其用途当系于编绳之外,起着加固简册的作用。[48]
图15 《筮法》揭取前的照片(局部),简册上丝织品残片的经纬清晰可见
丝织品:发现不少竹简上有丝织品痕迹。卷四4-009、4-030、4-249;卷七7-001等竹简的表面有丝织品痕迹。[50]
图16 北大藏秦简所见纺织品痕迹
图17 北大藏秦简所见纺织品显微照片
四、简帛书籍装具形制与保护作用
关于简帛时代书籍装具的尺寸,就目前发现的较为完整的竹笥和漆奁看,长沙子弹库楚帛书竹笥的尺寸记载不一,李零通过对竹笥实物的观察,结合存放在其中的折叠帛书的尺寸,以及蔡季襄的记载,认为应该长20.32厘米,宽10.16(或11.43)厘米,高3.81(或5.08)厘米。马王堆汉墓出土双层漆奁长59.8厘米,宽37厘米,高21.2厘米,荆州胡家草场西汉墓出土的竹笥M12:10,长48厘米,宽28厘米,残高6厘米,竹笥M12:90长58厘米,宽44.8厘米,残高7.8厘米。略加比较,可以看到,马王堆汉墓出土双层漆奁和胡家草场西汉竹笥M12:90的尺寸较为接近,与竹笥M12:10相比,尺寸相差也并不悬殊。长沙子弹库楚帛书竹笥最小。显然,作为书籍装具的竹笥或漆奁的尺寸大小,与所装盛的简帛书籍的大小有一定关系。长沙子弹库出土楚帛书只有两件,折叠后的帛书体积小,所以盛放帛书的竹笥也尺寸不大。马王堆汉墓双层漆奁盛放的帛书有28篇,12万馀字;荆州胡家草场西汉墓两件竹笥盛放竹简4642枚,数量都远远多于长沙子弹库楚帛书,其尺寸大于子弹库楚帛书竹笥,是理所应当的。其他未知尺寸的残破竹笥,其尺寸大小估计也应该与所盛放的简册书籍数量有直接关系。这说明,简帛时代的竹笥、漆奁等书籍装具的大小,通常是根据所存放书籍的体积大小而定,古人很早就注意制作书籍装具的这一原则,有利于书籍的保护。
[1] 比如书帙,简帛时代和纸本时代就有一定差别(详参马怡:《书帙丛考》,《文史》2015年第4辑,第186-190页)。
[2] 对简帛时代书帙的讨论,代表性成果有:[明]方以智《通雅》卷三二《器用·装治》(上海书店,1990年影印清刻本,第385—386页),[日]岛田翰《古文旧书考》卷一《书册装潢考》(初刊于1903年;有杜泽逊、王晓娟点校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4—17页),叶德辉《书林清话》卷一《书之称函》(初刊于1917年;有刘发、王申、王之江校点本,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5-16页),马衡《中国书籍制度变迁之研究·形式及其装置之法》(原载《图书馆学季刊》一卷二号,1926年,收入所著《凡将斋金石丛稿》,中华书局,1977年,第270-272页),余嘉锡《书册制度补考·书袠》(原载北平故宫《文献特刊》,1935年,收入《余嘉锡论学杂著》,中华书局,2007年,第552-554页),李更旺遗著、李维纯整理《古书史中卷轴书制考》(《故宫博物院院刊》1987年第1期,第56-64页),陈红彦、张平编著《中国古籍装具》(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2年),马怡《书帙丛考》(《文史》2015年第4辑,第183-220页)等。其中,马衡、余嘉锡对文献资料的考辨最为深入细致,陈红彦、张平的著作是首部系统论述古籍装具的专著,马怡对书帙的研究最前沿,资料挖掘全面。
[3] 例如李更旺遗著、李维纯整理《古书史中卷轴书制考》,陈红彦、张平编著《中国古籍装具》,李零《楚帛书的再认识》(原载《中国文化》第十辑,1994年8月,第42-62页;收入所著《楚帛书研究(十一种)》,中西书局,2013年,第214-216页)。
[4] 李零:《楚帛书再认识》,《楚帛书研究(十一种)》,第214-216页。
[5]甘肃省博物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武威汉简·壹、叙论》“三、由实物所见汉代简册制度”之“(一○)收卷”,文物出版社1964年,第69页。此书为陈梦家先生所编著,《由实物所见汉代简册制度》后收入陈梦家《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
[6] 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影印清同治十二年陈昌治刻本,1963年,第268页。
[7] 郭庆藩撰.王孝鱼点校:《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第342页。
[8] 陈彭年等:《大宋重修广韵》卷五《三十帖》,南宋宁宗年间杭州翻刻本。
[9]王筠撰:《说文解字句读》卷二四,中华书局,1988年,第508页。
[10]范晔撰,李贤等注:《后汉书》卷三八《张宗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1275页。
[11]刘向集录:《战国策》卷三《秦策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85页。
[12]班固:《汉书》卷四八《贾谊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2245页。
[13]班固:《汉书》卷五九《张汤传》,第2647页。
[14]陈寿:《三国志》卷二七《魏书·胡质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743页。
[15]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卷二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101页。
[16]蔡季襄:《晚周缯书考证》,原刊于1945年,中西书局2013年影印,第33-34页。
[17]李零:《楚帛书研究(十一种)》,第216页。
[18]湖北省荆州地区博物馆:《江陵天星观1号楚墓》,《考古学报》1982年1期,第109页。
[19]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慈利县文物保护管理研究所:《湖南慈利石板村36号战国墓发掘简报》,《文物》1990年10期,第45页;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慈利县文物保护管理研究所:《湖南慈利县石板村战国墓》,《考古学报》1995年2期,第202页。
[20]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慈利县文物保护管理研究所:《湖南慈利县石板村战国墓》,《考古学报》1995年2期,第199页。
[21]湖北省荆州市周梁玉桥遗址博物馆编:《关沮秦汉墓简牍》,中华书局,2001年,第151页。
[22]《日志》是最初的命名,正式公布释文时命名为《质日》(朱汉民、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壹)》,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目录及正文相关部分)。
[23] 陈松长:《岳麓书院所藏秦简综述》,《文物》2009年3期,第75-76页。
[24] 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北京大学藏秦简牍概述》,《文物》2012年第6期,第65页。
[25]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北京大学藏秦简牍室内发掘清理简报》,《文物》2012年第6期,第32、33、40页。
[26] 荆州地区博物馆:《江陵张家山三座汉墓出土大批竹简》,《文物》1985年第1期,第3页。
[27] 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前言》,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1页。
[28]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定县40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81年8期,第3页,第10页。
[29]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考古队编著:《随州孔家坡汉墓简牍》,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29页。
[30]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文物局:《随州市孔家坡墓地M8发掘简报》,《文物》2001年9期,第28页。
[31]艾兰、邢文编著:《新出简帛研究——新出简帛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65页。
[32] 冯钢:《山西太原东山古墓暨陪葬墓M6室内考古工作汇报》,2018年10月20日第四届简帛学国际学术研讨会(重庆)。
[33] 以上均参荆州博物馆:《湖北荆州市胡家草场墓地M12发掘简报》,《考古》2020年第2期,第18-19页。
[34] 李志芳、蒋鲁敬:《湖北荆州市胡家草场西汉墓M12出土简牍概述》,《考古》2020年第2期,第21页,31-32页。
[35]范晔撰,李贤等注:《后汉书》卷八十《文苑列传上·边韶》,第2623页。
[36] 李均明、何双全编:《散见简牍合辑》,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53-54页。
[37]安徽省文物工作队、阜阳地区博物馆、阜阳县文化局:《阜阳双古堆西汉汝阴侯墓发掘简报》:“竹简出土于Ml东边箱内,原放在木笥里,木笥被砸破,又经长年挤压,竹简散乱,粘结在木笥残片上,虽横竖成条,但不易剥离。”(《文物》1978年8期,第15页)该墓出土简牍书籍有《周易》《诗经》《苍颉篇》《刑德》等。
[38] 司马彪:《续汉书志·五行一》,《后汉书》,中华书局点校本,1965年,第3271-3272页。这条记载又见于东汉应劭撰,王利器校注:《风俗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1年,第568页。
[39]《风俗通义》卷八《祀典》“桃梗 苇茭 画虎”条曰:“谨按:《黄帝书》:‘上古之时,有荼与郁垒昆弟二人,性能执鬼,度朔山上立桃树下,简阅百鬼,无道理,妄为人祸害,荼与郁垒缚以苇索,执以食虎。’于是县官常以腊除夕,饰桃人,垂苇茭,画虎于门,皆追效于前事,冀以卫凶也。”(《风俗通义校注》,第367页)
[40]湖南省博物馆、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第一卷《田野考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43页。
[41]湖南省博物馆、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第一卷《田野考古发掘报告》,第87页。
[42]湖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长沙杨家湾M006号墓清理简报》,《文物参考资料》1954年12期,第29-30页,以及图七。
[43] 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段注》,成都古籍书店,1990年,第380页。
[44]李昉等撰:《太平御览》卷六〇六,中华书局,1960年,第2728页。
[45]范晔撰,李贤等注:《后汉书》卷三十《杨厚传》,第1047页。
[46]湖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长沙杨家湾M006号墓清理简报》,第29页。湖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长沙出土的三座大型木槨墓》记录作:“全部以丝帛包裹。”(《考古学报》1957年第1期, 第99页)
[47]甘肃省博物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武威汉简·壹、叙论》“三、由实物所见汉代简册制度”之“(一○)收卷”,文物出版社1964年,第69页。此书为陈梦家先生所编著,其中《由实物所见汉代简册制度》后收入陈梦家《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第307页。
[48] 《〈筮法〉揭取说明》,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中西书局,2013年,第126页。
[49] 汉代史书中有关“书囊”的记载,例如《汉书·东方朔传》:“文帝集书囊作殿帷。”同书《赵充国传》:“持橐簪笔。”颜师古注:“橐以盛书也,有底曰囊,无底曰橐。”这里的囊橐都是盛装臣民上呈皇帝奏章等官文书的口袋,“持橐簪笔”正是汉代对于负责文书拟撰的小吏的形象描述。文书奏章等装入囊橐,将囊橐折叠捆扎,密封好,交给邮驿,或者安排专人传递,或者上书者自己直接递送给公车司马上呈。汉文帝收集书囊,缝缀在一起作殿帷,就是大臣们上呈奏章时使用的书囊。现在讨论简帛书籍装具者由于不了解两汉官府文书制度,往往把史书中涉及此类书囊记载误作书籍装具资料来使用。
[50] 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北京大学藏秦简牍室内发掘清理简报》,《文物》2012年6期,第40页。
[51] 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概说》,《文物》2011年6期,第49-56页。《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工作简报》总第1期,2009年10月。
[52]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概说》,《文物》2011年6期,第49页。
[53]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文物局:《随州市孔家坡墓地M8发掘简报》,《文物》2001年9期,第28页。
[54]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考古队编著:《随州孔家坡汉墓简牍》,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29、31页。
[55]陈梦家先生整理武威出土《仪礼》简等材料时,在残碎简中,“曾见有数个薄狭竹条,外缠以丝绸物,似是竹圈的残馀。此物可能套在每卷之外,用以束缚木简卷子”。参见甘肃省博物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武威汉简·壹、叙论》“三、由实物所见汉代简册制度”之“(一○)收卷”,文物出版社1964年,第69页。又见陈梦家《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第307页。”陈先生推测武威汉简中缠有丝织物的数个薄狭竹条可能是用来套在收卷起来的简册外面,加固简册。笔者认为这些竹条残片也有可能是衬于书帙两层织物之间的龙骨,可以起到加固书帙的作用。这种衬有龙骨的书帙应该是后来竹帙的滥觞。关于竹帙的形制和出现时间,详见马怡《书帙丛考》,《文史》2015年第4辑,总第113辑,第189页。
[56] 李零:《楚帛书研究(十一种)》,第216页。
[57] 例如《居延汉简释文合校》521·34“人河内苇笥一合”;《居延新简》E.P.T5:15“笥一合”;《居延新简》E.P.F22:25“大笥一合直千”,等。
[58]书帙是用来包裹和保护书籍的,在简帛时代如此,书籍载体更换为纸张之后,在很长时期内依然如此。书帙的形制,既有后世的文献记载可资考索,也有敦煌藏经洞发现的实物和某些图像资料足供观察,不少学者有过考证。对早期书帙考察最详尽者当推马怡《书帙丛考》(《文史》2015年第4辑,总第113辑),可以参考。本文不再赘述。
注:本文发表于《文献》2021年第1期,经作者授权,转自“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公众号,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汪桂海老师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