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区积极探索 健全完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机制

近年来,三山区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实行区直单位考核、科级干部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三考合一”,以定量考实绩,上级、同级、下级三方测评“一定三评”为主要内容,将定量与定性、考事与考人、过程与结果紧密结合,建立一套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促进了工作提质增效和干部作风好转,在2012年度市综合考核中被评为“一等”单位。

一、 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着重解决“考什么”的问题

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能够指引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合理设置考核类别。按照职能相近,将区直单位划分为镇办和开发区、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内设党工委)、区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群部门和两院、人大政协委室五大类,实行分类考核、量化定等;按照职务层次不同,将科级干部分为正职、副职和其他科级干部三个层次,不搞“一锅煮”。 严格指标报审程序。在各单位结合区委、政府、考核办分解的重点工作和自身职责申报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区考核办对各单位考核指标实行“三堂会审”,即区分管领导审核、考核成员单位审核和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再统一下达。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把考核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放在优先地位,强化对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平安和谐等方面的考核。区考核办突出考核的全面性和针对性,结合区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和上级部门要求,组织考核成员单位对各单位目标进行初审,既全面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又涵盖每个单位全年工作的重点;既考核经济发展,又考核经济与社会、人和自然和谐发展;既注重在过去基础上的进步与发展,又注重新进展、新变化。一般各单位考核指标设置在20项左右。

二、 不断改进考核方式,着重解决“怎么考”的问题

建立科学严谨、规范有序的考核方式,能使考核评价更具有科学性,使考核结果更具有公信度。我们注重在考核手段与环节上不断完善和创新,总结了“四个结合”。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尽可能将考核指标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后再量化。如非量化工作目标的计分按实际进展情况作出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三种评价,并分别按该目标权数的100%、60%、0计算。坚持干部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突出考核评价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进一步扩大民主测评范围,让与被测评对象联系较密切、较知情的上级、同级、下级及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参与打分。2012年度综合考核在单位社会公认评估和科级干部民主测评中,区四大班子领导、单位全体职工和村居两委干部、部分职工群众共800多人次参与测评。坚持静态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实行集中查阅资料、集中民主测评、集中梳理评议意见“三集中”等方式,不断提高年度综合考核效能。健全日常考核机制,目标考核主体年初结合实际制定考核细则,年中通过座谈了解、走访调研、工作汇报会、督促检查等形式掌握工作进展,年底结合日常考核和考核权数向区考核办提交考核结果。2012年度综合考核工作中,区政府目标、自身建设、倒减分和“一票否决”等考核主体单位共24个区直单位56项工作向区考核办提交区分管领导认可的分值。坚持统一性与差异性相结合。单位考核内容虽然均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自身建设和社会公认评估三部分,但不同考核类别三部分的分值有5分-10分的幅度。科级干部虽然均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民主测评两部分,但正职按7:4的比例、副职按6:4比例合成;民主测评中各测评主体也有10%-15%的幅度。

三、 积极转化考核成果,着重解决“如何用”的问题

考核结果的正确运用,是保持考核工作生命力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在年度综合考核中积极转化考核成果,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坚持考核结果公示。每年考核结果经区委常委会审核通过后,及时在区政府、镇办和区政府网、先锋网上进行公示,并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坚持考核结果反馈。区考核办根据各单位考核情况,拟定反馈意见,向各单位主要领导反馈本单位考核中的优缺点,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下一年度改进考核方法和考核环节的依据。近年来,区考核办共收到意见建议17条,被采纳8条,如考核类别的调整、非领导干部纳入科级干部考核并只进行民主测评、“双联系”工作实行倒减分等。坚持考核结果奖惩。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委、区政府予以通报表彰,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提拔使用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为“差”等次的单位,其班子须向区委、区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作出相应承诺,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近三年,被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区直单位有41个次、优秀科级干部84人次;在被评为优秀的科级干部中,先后被提拔副县级5人、正科级6人、主任科员3人、副科2人;被免职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起到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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