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老建筑-沈阳:审判日本战犯特别法庭旧址
辽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沈阳审判日本战犯特别军事法庭旧址
沈阳审判日本战犯特别军事法庭旧址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77号,曾为北陵电影院用房。1996年7月17日,由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沈阳市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辽宁省政府公布为辽宁省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根据1956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1956年6月9日至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分别在沈阳、太原两地对铃木启久、富永顺太郎、城野宏、武部六藏等四个案件的45名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1956年6月9日上午8时30分,沈阳特别军事法庭正式开庭,对日本前陆军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等8名主要战犯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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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旧址是一座斜檐闷顶式二层小楼,曾进行过两次改动,但外观基本没有改变。在建筑设计上沿袭了前苏联风格,又融合了中国古典建筑风格。这种中西建筑风格的混合体,在沈阳的老建筑中并不多见。
该旧址前身是中国科学院东北分院俱乐部,1955年,经扩建后更名为利群电影院分院,1957年更名为北陵电影院。
为了保护这座记录着中国人民赢回自己的胜利和尊严的历史见证,沈阳市有关部门将其并入“九一八”历史博物馆,将其改造为审判日本战犯特别军事法庭旧址陈列馆,并于2014年5月18日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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