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画鉴定的主旨
古画鉴定的主旨
即通过鉴定达到什么目的,作出什么结论。概括说就是分清真和伪,具体说则包括辨真伪、明是非、评价值三个方面。辨真伪,即鉴定作品的真与伪,主要对象是有款作品,作者署有名款或钤有印章;明是非,即判定作品属于某代或某人,主要对象是无款作品,画面无作者款印,或后人误定乱题为某代所作;评价值,即全面鉴考一件作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品评其级别,决定其取舍。三个方面以辨真伪为主。
然而,结合存世古画的实际情况,鉴定结论并非如此简单。某些有款作品,不是非真即伪,如唐宋时期摹拓、复制的一些古画副本,并非有意作假,而是为保存流传,这些水平极高、临仿逼真的摹本,经鉴定虽否定它为真迹,但也不可简单列入伪品,应具体确定其所摹时代,归入此时代真品之列,这已属于明是非。而有些无款作品,本身就是有意造假,如明清时期一些地区性伪作,虽没有名款,也应归入伪品之列,无必要定时代或作者,这又属于辨真伪。还有一些作品,如代笔画,款真画假,或画作亲笔、代笔参差,就既有辨真伪又有明是非的问题。因此,鉴定书画不能简单地一概肯定或否定,应将各种状况一一分辨清楚,揭示其本来面目,方算达到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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