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墩舆情课】第五课:政务篇之运营“禁忌”

【系列舆情课摘要】:自墩墩舆情课首篇开序后,作者将系列舆情课文稿大致分为政务篇、舆情篇、案例篇及建议篇四大类,政务篇正在火速更新中,敬请关注,欢迎分享点评。


从当前诸多政务微博运营现状来看,还需要注意几大运营禁忌。墩墩将其归纳为五个“不要”:

        一是不要关注影射含“黄”、“毒”、“赌”等突破社会道德准则的争议性人物。微博关注中有个细节,就是当你关注了一些人之后,在有新粉丝关注你时,会显示你和粉丝共同关注的“人”。微博中有个普遍共识,就是你关注的对象一般来说就是你想要去了解的对象或者说是你所感兴趣的对象。关注了不合适的人,很容易引发涉及一些负面舆情,这样的案例很多,最为典型的就是,前些年某个公安微博关注了争议性人物@苍井空。如果换成个人微博,这也许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关注苍井空的人本来就很多,但政务微博代表的是部门单位,部门去关注@苍井空等这类争议性人物显然是不合适,很容易成为网民调侃的对象,于政务属性不符。这里,墩墩建议政务运营者们都进行一次自查,因为许多关注对象是在微博开设之初选择标签时,机器自动筛选的。

        二是不要转发带有过激言论和辱骂帖子的微博。有些政务微博遇到一些恶意吐槽的网民围攻时,常会选择一些带有辱骂的,又能为自己出头的口水帖子顶起来,认为不加评论,直接转发,以为这样子就能为自己出口气,殊不知这其实是在自作聪明,极易引起更大的负面炒作,还会有公器私用之嫌,很不明智。政务微博是要传递权威声音,与民沟通,为民解忧的,所以每一条微博都应该是有内容和特殊定位,万万不能参与到网络骂战中,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任何一个政务微博都不可能做到每一位网民都满意,要学会敢于直面各种批评,哪怕是无理的吐槽围攻。要相信绝大多数网民是明事理、懂是非的,不妨心放得宽一些。

三是不要将政务微博个人化。一些政务微博在运营过程中,个人化倾向比较严重。客观地讲,政务微博可以表现出一些区别于官网的个性生机,也应当鼓励这种恰当好处的“卖萌”,但此种活泼要有个度,将政务微博视为个人微博随性发布不但不利于网络政务信息的有效推送,还容易陷入负面的舆论漩涡。这样的例子很多,@兖州公安 的情绪性批斗,@平安荆州 的造谣追责说明,都侧面反映出这些政务微博管理中的个人随意化倾向比较严重。将政务微博与个人微博相混淆,会导致微博编辑的个人情绪在政务信息中一览无遗,直接降低整个部门的网络公信力。要时刻谨记政务微博代表的是一个部门而不是微博编辑个人。

         四是不要将政务微博娱乐化。政务微博不是“八卦传播站”,更不是“某某狗仔队”,一些政务微博编辑不去传播本职工作,属于本单位、本行业、本职能法规内的信息是一条不发,却对影视明星的八卦新闻乐此不疲,唯恐错过最佳播报时机。我们可以想象当中科院不关心科学发展,而关心起“小龙女”是不是好看时,@中科院之声 究竟是中科院之声,还是中娱乐之声?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一句话:做“政务”该做的事!

        五是不要不加思考的转发一些“谣言”微博。网络信息真假难辨,在转发一些比如“寻人”、“捐款”“义卖”等信息时,不要不经过思考,一股脑得在第一时间给予转发,我们的政务微博编辑都比较热心、善良,遇到一些“求助”、“捐款”“义卖”、“寻人”的@时,都容易冲动,想也没想就给与转发,如果这些消息是假的,或者是已经被辟谣多次的谣言,经过政务微博的转发,会使得这些“谣言”再一次披上可信的外衣。建议我们的政务微博编辑在转发之前,不妨先核实下相关信息,百度搜索、微博搜索、电话核实,这些都是有效的方法,千万别急,真实的“求助”要传播,属于谣言的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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