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税收洼地恢复招商,税收奖励35%
江苏作为我国的重工业城市之一,经济发展也比较迅速,包含南京、苏州、无锡等重点城市。而苏北地区虽然是沿海地区,但经济发展始终赶不上长江以南,所以在苏北部分地区就出现了税收洼地,也就是总部经济招商的城市。为了能有效促进苏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当地出具了很多也很具优惠的一系列税收政策,企业可以通过总部经济招商的形式进行入驻,来享受相关的税收政策。
总部经济招商
总部经济招商不同于实体招商,前者不需要实体投资经营,不需要实体办公,也基本不需要相关人员亲自到场办理,只需要在当地税收洼地注册一家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迁移注册地址的方式进行入驻,正常开展业务或者合理分包业务在洼地纳税即可。而后者则需要实体投资经营或者实体办公等,相比较来说,总部经济招商的方式较为便捷,主要是解决企业的综合税负压力问题,比如增值税、所得税等,那么入驻到苏北地区的企业可享受哪些税收政策呢?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
首先就是增值税部分,通过新成立公司、注册分公司的方式在当地进行独立核算,每月所缴纳的增值税,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奖励,次月直接转入该公司的账户上。以地方留存为基数(增值税地方留存为50%),奖励比例为30%~70%。例如某入驻后的企业当月缴纳增值税为100万元,那么在次月可享受到100万*50%*70%=35万元左右的税收奖励,可作为企业的再生产和投资资金,也可以直接兑现到指定的私人账户里,根据企业的需求来安排;
其次就是大家最为关注的企业所得税了,那么企业所得税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操作:其一、正常按照查账征收,享受所得税的税收奖励政策,奖励比例与增值税无异,也是属于当月纳税次月奖励;其二、若入驻的企业有很多的支出无法进入成本,那么就可以按照实际的利润来进行合理纳税,企业所得税可直接下降到2%左右。以上所得税这两种操作方式可由企业的实际需求来进行选择,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咨询以及操作方式,请关注《税收胖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