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中的“字”与“号”有何区别?
在家谱中,我们时常会看到某一个人物,除了谱名外,还有“字”或“号”。那么,这里的字、号代表了什么?两者之间又有何区别呢?
“字”是古人们到了一定年龄段才取的,与冠礼或笄礼同时,是成年的标志。《礼记,檀弓》“幼名、冠字”《疏》的解释是:“始生三月而始加名,故云幼名,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仪礼·士冠礼》也说:“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称名,他人则称字也。”意思是说,男性到 20 岁便是成年人,要举行冠礼,然后就可以参与社会活动,或娶妻生子、为官为宦。不仅男性如此,女性也比照男性的做法,在 15 岁成年,举行笄礼,取“字”供嫁人或朋友呼唤。在此之前由于没有“字”,女性还被特别称为“未字”或“待字”,成语“待字闺中”便是这种含义。
古人的“字”和自己的“名”相连,通称“名字”。由此可见,我们现在所说的某人叫什么名字,如果在古代,则会被视为“姓”、“名”、“字”三部分。这三者相互依存,却又各自独立,各自有其作用和性能。
姓氏就不用多说了。而“字”,表示的是个人的品德或所追求的,与“名”不同。“名”与“字”共同构成一个人的代号,内容也会相互关联,比如:张飞,字翼德,其名“飞”与字“翼德”就是相对应的。又如白居易,字乐天,名与字之间也有联系,即“居易”是因,“乐天”是果,只有居处安宁,才能知命而乐天。在有了“字”后一般都避讳“名”,称呼时也只称“字”而不称“名”。视作对对方的尊重。
《湖北公安易氏族谱》
再来看看“号”,也称作别号,是这个人相对固定的别名。如《周礼》中说到:“尊其名更为美称焉”。意思是说,号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
在古代,最先开始有“号”的人,大多是一些圣贤雅士,汝老子,别号广成子,陶渊明别名五柳先生。隋唐时期开始,随着国家强盛,文化也高度的发达,于是,取别号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如李白号青莲居士,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等等,到了宋代,取号之风又有进一步的发展。人们熟知的《水浒传》108 将个个都有别号,正是当时的社会风气。明清人更把取号视为一种时髦,上至皇帝,下至一般黎民百姓,几乎人人有号,比如清乾隆皇帝就自取号为“十全老人”。
古人取别号,与“字”不同,别号一般不受字数限制,更加随意。但是“号”不仅仅是个人的别号,在不同社会地位的人,其“号”的应用则各有不同,如帝皇有庙号、谥号;出家人有法号,道家人有道号。而在现代,我们常常看到的“艺名”、“笔名”与古人的“号”有异曲同工之效。
总而言之,在家谱中的古人,在称谓上比现在的我们要复杂很多,往往是姓、名、字、号并存,这也是该人物在不同年龄阶段的一种体现。让人看过后能马上对该人物有一个初步了解。从这一个小小的侧面,也体现出先祖们在时光长河中,留下的属于他们自己的印记。
湖南宁乡《沩宁何氏族谱》,庐江堂木活字本,全三十八册,印刷完成于1921年的冬天。
文章部分内容摘编自《家谱文化知识与编修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