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作家】朱俊明:从一口井说起
中州作家,从文学到美学【No.825】
从一口井说起
河南郑州 朱俊明
巩义城外洛河岸边,有一处著名的古建筑物群——康百万庄园。庄园依山傍水,顺地势修建,占地240余亩,从规模、工艺,到历史价值,在国内都是屈指可数。庄园分内宅、外宅,內宅有一口井,从外观看,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细看井旁立的指示说明牌,得知此井叫“叶氏井”。奇怪,明明是在康宅大院,而又是在康家的深宅内院,为何叫叶氏井?原来这里边有着一个康家祖先感人的故事,至今谈起仍让人赞叹不已。
清朝康熙年间,康家祖先经过几辈人的努力,终于在康大勇手里发迹。康家依靠洛水发展漕运,生意遍及陕、豫、鲁,网络触角达半个中国。发家后的康大勇在著名风水先生的指点下,要征地建新宅。所征地面上有一处叶氏人家,弟兄三人,守着几亩薄田度日。得知康家征地建房,以祖业不卖为由拒绝转让,迫使康家几经周折,竟以高出数倍的价钱才购得该田地和宅院。但是,叶家兄弟却出乎意料地开出了一个十分苛刻的条件:卖地卖宅不卖井。理由是这口井是祖辈遗留,关系着叶氏一族的命脉,绝不转让。试想一下,新宅建成,內宅里竟有一口井的所有权是属于外人的,是何等的尴尬、难堪。据传说,康家为买下这口井,不惜重金,让叶家兄弟看着在井台上摆摞银元宝,只要不开口说卖,就往上摞元宝。元宝摞有半人高,叶家兄弟三人起了纷争,但终难统一意见。根由是,钱终有花尽的时候,一旦叶家衰败最起码还有一口井保命。康大勇瞬间大悟,这不正是康家祖训倡导的“留余”!这井也就是叶家的留余。但凡涉及到留余,那决不是能用钱解决的,康家决不能做出强买强卖的事。这口井不买了,井,虽然在康家宅院,但永世属于叶家所有。
留余文化,源远流长,也是中庸思想的具体体现。讲的就是为人低调,凡事留有余地。经商者要留有退路,从政者忌讳口满,军事上提倡预备队,银行家重视储备金,都是这个道理。无论干什么事都要给自己留个余地,以备不测,才是上策。当站在叶氏井旁,凝视这口沧桑古井,不由地引发感触。叶家虽穷但有胆识,不畏豪绅权势,不为重金所惑,有底线,有骨气。而做为显赫的康家,长期在河洛文化的熏陶下,遵循的就是“留余”祖训。从不依势欺人,以强欺弱,更不会采用卑鄙下流手段解决问题。“临事让人一步,自有余地;临财放宽一分,自有余味。”庄园内“留余堂”正中悬挂的《留余匾》,匾文中的这句话,正是康家数百年经商处事的真实反映。
留余,经商是这样,做人处世也是这样。但凡以大欺小、以强欺弱,坑蒙拐骗必遭报应,不得长久。这是早已被事实证明过的真理。这样一个十分清楚的道理,但是,真正的做起来,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因为,人是有私欲的,人本有的贪婪性往往会主导着行为的发生。就以康家征地建宅来说,康家本依仗富有钱多,可以高出数倍的价钱来收购叶氏的田地和宅院,幻想还有什么钱摆不平的事?这都是私欲催生出来的贪婪行为。在这种行为即将发生时,能够及时地幡然醒悟就是领悟到了“留余”的真谛,是人杰。有太多的实例证明,往往人是很难在私欲膨胀时能够克制住自己的行为,而往往又是催生贪婪恶性后果的急速发生。当一方私欲得到满足之时,也就是另一方遭到灭顶之灾之时。
留是立根之本,余是行为处事之源。人不可能没有私,不可能没有贪婪,关键是要适时地掌握一个“度”。而这个度恰恰就是留余的具体体现。做人要“心术不可得罪于天地,言行要留好样于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