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舍两只鸡爪
去食堂时间偏晚,食堂内气温偏低,为取暖还要多吃主食,再加上牙齿不给力,偌大的食堂里只剩我一人,还在慢慢的坐吃。
恰巧穿着长大衣,但没有一丝一毫在“短衣帮”面前炫耀“长衫”的想法。
先吃完了较热的菜,大家都起身离开后,我的盘子里还有两只鸡爪,紧着走、怕最后一个人还在赖在饭桌难堪的人,迅速将吃起来特麻烦的鸡爪倒进垃圾箱,身手利落的成为倒数第二位转身离开,没有做伴儿人的我孤零零啃着鸡爪,那滋味似乎也有几分尴尬,如若不吃,可惜了这两只并不肿胖的鸡爪。
原本我是很害怕吃鸡爪的,是不是讨厌它曾挠过什么脏东西(但我的确亲眼见过褪鸡爪时去除掉一层并不薄的外皮,不会脏的)?还是恐惧它有尖利的脚指甲(仔细看看一般都剪去了,根本没有指甲)?还是担心它古怪的形状会再次像动画片儿里的情节一样在肚子里重新组装成四爪开始挠?就像小朋友不敢吃知了龟儿,担心挠自己?不过,听说鸭子是不能吃知了龟儿的,鸭子是生吞,并不咀嚼,知了龟儿死不掉,会挠死鸭子的。
鸡爪外形不够漂亮,尽管它有美名“凤爪”。吃起来还需要用手,实在有点麻烦。不过,有一种去骨后的泡椒凤爪或者辣凤爪,还是不错。至少吃法文明,不必沾手,也不必吐骨头,就能全部进肚。后来听说它的白是被漂白的,便有些不舒服。
常见熟食店里有一种超丰满的鸡爪,感觉那至少应该是“九斤黄”的脚。看那粗大的脚足以支撑起鸵鸟硕大的身体,听说是发过的,也不太敢吃。
鸡爪中也有“环肥燕瘦”。聊城有一种熏鸡鸡爪,皮包骨头,就属于“赵飞燕”似的,只能吃它的味道,不要渴望吃到什么肉,急性子是比较尴尬的,十分钟内休想啃下一点皮,只能吮吸味道。
自从有一种“瓦罐凤爪”后才敢吃鸡爪,那是一种特软烂的鸡爪,几近脱骨,无需下手。从瓦罐盛出时,还能一整只入碟儿,一旦夹起来放进嘴巴,轻轻一吸,便骨肉分离,就是牙齿松动、无力咬合的老年人,吃一只鸡爪也不在话下。不需要啃,只需用力嘬,汁肉都被嘬进口内,只剩下光滑的骨头。所嘬之物,轻轻咀嚼,其软糯程度于中年人恰好,于年轻人因有软骨也有嚼头。“瓦罐凤爪”一度成为一种特色,也开启了我敢吃凤爪的先河。这样软烂的鸡爪已经咀嚼成泥,任凭鸡爪再怎么魔力强大,吃进去的鸡肉糜,分子结构已被破坏,组装也无力回天,只好乖乖成肉泥状被消化。
食堂的鸡爪不及瓦罐鸡爪软烂,它需要用手,需要一点点吐出大小骨头,吃起来的确麻烦些。但比起一根鸡腿儿、一块硕大的鸡大胸来,还是可以接受的。
想想“二师兄”涨价之后吃过的鸡肉,比起之前49年吃过的总和还要多,除了有形的鸡腿儿、鸡脯肉以外,炸鸡柳儿,鸡米花,鸡肉丸子,炒菜里的鸡肉丝,鸡的所有部位以不同的形式都在餐桌上呈现过,所以除了菜里的肉无法回避,其他鸡肉一律不要,但鸡爪除外。
鸡爪好像不是鸡肉,它不柴,不塞牙,只是一种啃着玩儿的软骨和胶原蛋白。所以,每次服务员问要不要,我都不拒绝。既然要了当然不会倒掉,于是一个人独坐于食堂大厅,手里拿着鸡爪慢慢啃干净,虽然被收拾碗筷的工作人员轮流行注目礼,我依然不慌不忙,仿佛,吃鸡爪不只是吸收它的软骨和胶原蛋白,而是在践行光盘行动。
吃完鸡爪再喝汤取暖时,却发现汤已半凉,无取暖效果了。